正文 第三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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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上,赵方宇都没看到有丧尸冒着雨在大街上游荡,而这只丧尸却顶着雨徘徊在车前,而且看样子还不是在被食物诱|惑的情况下才徘徊不去的。
这种情况,实属反常。
只是,赵方宇并不想多生事,他此行的目的就是抓紧时间赶路,越是能离集合地点近点,越是代表他和军队汇合的可能性更大。
所以,尽管对这只反常的丧尸比较好奇,但他并不打算引起这只丧尸的注意。
虽说以他的身手,做掉这只丧尸只是举手之劳,但他害怕万一发出什么声音会引起其他躲起来的丧尸的注意,所以,他尽可能地远离这只徘徊状态的丧尸,小心地从距离它十多米远的地方快速走过去。
要不是怕引起它的警觉,赵方宇恨不得跑过去,不过,虽然有雨声的掩护,但跑起来会导致飞溅的雨水发出更大的声响,所以赵方宇还是老老实实走过去的,他一点也不想冒险。
照着比刚才稍微快一点的速度经过这只丧尸,直到隔着雨幕看不清这只丧尸了,赵方宇才把速度放慢。
还好这里是郊区,商铺并不像市区那样一个挨着一个,否则,赵方宇的行程肯定要更加缓慢。
再往前走,偶尔又遇到几只冒雨游荡的丧尸,这些丧尸游荡的方向都不太相同,而且就算彼此撞到一起,两者都不会有太大反应,只是继续往前走而已。
赵方宇借着路边绿化带的遮掩,从这些丧尸旁边绕了过去。
期间,最让赵方宇揪心的一幕是,他和一只丧尸的距离不到5米,中间仅隔着一条绿化带,他都能清楚地看到那只丧尸被雨水泡得发白的伤口和青白无血色的脸孔,但这只丧尸却不知为何,在这么近的距离竟然没有发现赵方宇的存在。
在这儿附近徘徊者不下5只丧尸,赵方宇不敢起任何动手的念头,半蹲在绿化带后面,骇得一动都不敢动,眼睛从树丛的缝隙中一直盯着这只丧尸。
直到这只丧尸远离自己,才敢慢慢维持着半蹲的姿势,往前面移动,待远离那几只丧尸后,要不是维持着理智,赵方宇真想快跑一段,再离这些丧尸远一点儿。
刚刚差一点,差一点就被那只丧尸发现了,赵方宇从来没觉得自己的心能跳得那么快、那么强,以至于他怀疑那只丧尸都能听到他腹腔里的心跳声。
出了小巷走过车站那条路,他用了20多分钟,拐上迎春大道,直到走完东西两条路,赵方宇足足花了一个半小时。
这时,天已经开始暗了下来。
现在还是腊月,晚上不到6点,天就黑了,从听到广播、研究路线,再到整理好东西出发,已经是下午3|点多。所以走了这么久,离天黑也近了。
走过的距离和赵方宇预估的脚程差不太多,他从没打算走夜路,所以,看了看天色,再看看腕表后,赵方宇果断决定,找今晚落脚的地方。
没电的手机连块板砖的用处大都没有,只是,赵方宇盼着将来日子安定下来,能通过它联系到花婶他们,所以一直都用保险袋封好放在衣服内侧的口袋里。
赵方宇现在用来看时间的是一块卡西欧防水电子表,男士黑色简约款,这还是他前不久过生日时,室友送的礼物。
他一直不喜欢戴机械表,因为他讨厌夜深人静时,听到机械表滴答滴答走动的声音,所以,一直都戴的是电子表。
室友叫苏申华,和赵方宇一样,都是张教授带的学生,平时俩人经常在一起做研究,关系要比其他人更近一些,只是没想到这人竟然会在自己过生日的时候送生日礼物,当时收到礼物的时候,赵方宇还愣了好久。
之前那块电子表,是花婶在他本科毕业考上研究生时送他的礼物,赵方宇十分珍惜,一戴就是三年,只是时间久了,内部老化越发严重,三|不五时地就需要更换电池,而且还经常不准时。
所以看到这块表的款式风格都是他比较喜欢的后,就把花婶送的那块表收起放好,戴上这块,之后在圣诞节,回赠了苏申华一支派克钢笔,也算是有来有往了。
赵方宇此时所在的位置往前是广谱大桥,往左是明天要走的新华路,赵方宇并不打算夜宿在新华路上。
新华路是条滨河路,一侧是河堤,另一侧是成片成片的居民楼,期间夹杂着酒店、饭店和购物中心。
虽然一侧是河堤,但新华路整体的人口密度一点儿都不小,因此,为了安全起见,赵方宇还是决定今晚住在迎春大道上。
靠近桥头的地方,居民楼和商铺都比较少,但交通却四通八达,所以,赵方宇觉得这里很安全。
迎春路上的店铺大都一楼是门面,二楼是住房。
主人不仅可以足不出户地做生意,生活住宿什么的也很方便,要不是因为这里是郊区,房租估计不会比市区少多少。
当然也有些房主会把1楼和2楼分开,要么自己做生意,楼上租出去,要么一楼门面租出去,自己住2楼。
赵方宇挑中的这家店是卖烟酒、饮料和小零食的。
再往前走不久,位于新华路和迎春大道交叉口处的是金阳酒店,再往新华路上走点,又是一家饭店。
酒楼里的烟酒饮料自然要比外面的贵出个一两倍,为了省钱,有些人会选择自带酒水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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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欠大家的一章加更今天补上,共2章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