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章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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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说这兰瑟不愧是开了20年之久酒吧,就它的地理位置来说,就不是很容易被人发现。
    普普通通的民居一旁,稍稍靠着这里的小闹市,不起眼的酒吧招牌,要不是有着熟人带路,怕是根本想不到。推开他普通的门,进门是曲折的通道,一直顺着通道走,直到走出通道,便有种截然不同的风景。主调是暧、昧的红,配以大胆的嫩绿撞色,七彩的魔术灯照的人们昏昏。
    可能是我和阿大来的还不是时候,现在还不是HIGH的时候,酒吧内放着舒缓的情歌,DJ还在准备今晚要打的碟,吧内的人还不算太多,三三两两的聚在一起,吧台内的调酒师还在懒懒的擦着调酒杯,神情很是愉悦,准备着等会儿需要表演的项目,镭射灯的灯光打过来,我能清楚的看见调酒师阿文指间细细的纹理。
    “收收你的口水吧,都快流下来了。”阿大在一旁凉凉的开口。
    我转头看他:“怎么,你的有趣的人他还没来?”
    阿大轻笑,转头去看阿文:“怎么,你看上这小子了?还是之前就是你的老相好之一?”
    “我倒是想啊,可惜啊,人家是有金主的人呐。”我兴致缺缺的开口。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里的环境,我今晚本来兴致高昂的心情,也就放缓下来,整个鬼也显得懒懒的,提不起劲。
    小野丽莎的LavieenRose让这里的一切都变成了靡靡,不得不说选这首音乐的人,很是有品位。
    Del’hommeauquelj’appartiens
    Quandilmeprenddanssesbras
    Jevoislavieenrose
    llmeditdesmotsd’amour
    ……
    Unepartdebonheur
    Dontjeconnaislacause
    因着这首歌,感觉周围的声音都小了,大家开始安静的喝着酒,低着嗓子说话,突然间就觉得这里也是个不错的地方。不知道等了多久,可能是因为这首歌的缘故,我感觉过了很久,直到歌曲变成了电子音十足的PartyRockAnthem,我才恍惚从睡梦中惊醒,而身边的阿大早就不知道去了哪里。
    幸在我是个鬼,我不受人类生理上的影响,透过人群,我很是轻易的找到坐在东北角里的阿大。而阿大的旁边是一个看上去三十多岁男人,他正在和他旁边的人交谈。
    “阿大,你说的人不会是这个男人吧”我来到阿大身边,飘在他上方问着。
    阿大白了我一眼,靠在椅子背上:“是啊。”
    我啧了一下嘴,“看不出来啊,阿大原来你喜欢这种大叔型的啊。不过,这个人确实是个精英型啊,好像他也喜欢你这种少年型的小孩,你们两个口味倒是很登对。”带着半开玩笑的口吻,我并不怎么当真。阿大是不会喜欢上人类的,何况是这个看上去并没有什么的男人,而且这个男人就算是看到阿大也不会喜欢阿大的,因为这个男人喜欢那种看上去干净的小男生,而阿大是醴鬼,这点来说,他们绝无可能。
    阿大哼哼了一声,没怎么搭理我。这让我很是无趣,只能飘在这间酒店的上方,看着正在狂欢的人们。此时的我并没有把这个精英型的男人当回事。
    我无聊的坐在魔幻灯上,晃着腿,显得很是空闲。“唉,现在这种看着吃不到的日子真是太苦逼了啊!”我感叹着。只能看着角落里的小野鸳鸯们打着战斗,哟,这个跳舞的小男生是新来的吧,这个身材柔韧度不错啊!舞台下的不少男人们的眼光已经开始泛绿了,我闲闲的想着。想着如果我还活着的话,这个小男生肯定会被我包一段时间,还是个雏吧?我暗暗的想着。不过,都说了那是如果的事,而这个世界上从来就没有如果的事情。
    后来实在闲不住,还是飘到了阿大的旁边。“阿大啊,这小子谁啊?”自从我变成鬼后的很长一段时间之后,莫名的不知道打哪里来的自信感觉得高人类一等,什么人不管多大到了我嘴里都是“小子”。
    阿大没好气的白了我一眼“徐清和。”
    “嘿,这个名字真不错啊!”我摸着下巴笑眯眯的说。“不过,这个人已经有2个孩子了吧!”
    阿大愣了愣,“不知道。”声音沉闷。我发现我好像说错话了,想着补救补救,结果之后不论我说什么,阿大都像哑巴了一样,不论我说什么,他都不搭理我。
    “唉,男鬼心海底针啊,特别是漂亮的醴鬼!”最后的我只能这么感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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