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The First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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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篇文章是我随性的写作,不算是小说,我是高一的学生,学习很忙,有的时候被压力冲昏了头脑与心灵。我也不算是完完全全的同性恋吧,但我也算是在圈子周围徘徊的那种。只是想把之前的那几个有的没的的男朋友记录一下。就像整理思绪。忘了总是不好的。文章可能会写的很慢很慢。也不指望有谁可以看,我只是以此作为一种小小的情愫的抒发。会写的很随性到随便,没有布局。没有情节。回忆的。喜欢yy与美貌的请绕道,没那么多力气去塑造。比较真实。想走文学风。ps,文章名字其实是TheyWereMyBoyfriends,不过系统不让这么写,说明一下。
    TheFirst
    “我们真的要过了很久很久,才能够明白,自己会真正怀念的,到底是怎样的人,怎样的事。”(《消失》安妮宝贝)
    现在想来,那个不真实的他,泛着令人作呕的光。我真的搞不清楚我当初为什么会给他我的心,但毕竟是给了。而且当时还说“很爱”。
    1
    那个时候我还有一个女朋友。我的第一个女朋友。我本以为我是不会热衷于这种事情的,但当我发现周围的人都有这种趋向的时候,我也被动主动的去做了。她很漂亮。可爱。虽然我对女生的感觉总觉得达不到爱情的要求,但毕竟她是漂亮的。用长时间高频率的交流,简单的让她做了我的女朋友。是情人节。20130214。
    那段时间无疑很开心的。朋友一样的。在第33天。我的一个朋友给了我两个QQ号。他说看我最近有些萎靡,经过他挑选的加精的两个gay的号给我可以认识认识或者有更深入发展。我对自己的性向不公开也不隐藏的。
    的确当时有些萎靡。和女朋友关系也淡了。比较我一直是自认为和公认为的小受型选手。感觉就像是在一个不怎么合适的场合唱歌,就算唱的很好,也还是有些别扭似的。所以我鬼迷心窍的去加了这两个人。
    一个人是另一所普通高中的高二学生,空间有自拍照,微红的脸是他的标志。有一张是刚洗完澡在朦胧的雾中拍的。美。不过他回应很慢。好像很忙。而且貌似身高180+的样子,记忆不清了。
    另一个人长的也还是不错的,就是有点黑。也自拍但不很多。很热情。是一所不好的职高校里唯一的普高美工班。聊天回答的速度很快。或者又由于当时灰色的心情或者各种内因外因,我顿时萌生了好感。
    于是在半夜里通电话。被老妈发现。再偷偷通。像傻子。不知几个小时。虚拟网,打电话不用钱。
    也不知道那晚的月光是否还记得这两台手机的长时间信息交互。
    我忘了我们具体说了什么,记得他的声音在电话里是好听的。但带着一些我并不喜欢的假假的做的音色。但还是可爱的好听,在当时我的耳朵听来。
    后来我就睡着了。
    2
    于是第二天我去和他见面了。在奶吧里。
    奶吧很小。手机振动,他说他到了。我很简单的找到了他,他说你是啊,用疑问的语气,惊讶藏不住。
    他说他以为我是X中的学生不会穿得这么,这么。忘了是什么词。因为我读的X中是县里最好的学校,人们都以为里面都是好学生,而人们又似乎都认为好学生应该是长的很搓的。我自认为是乖学生但不算好学生,但不在学校的日子,我喜欢更鲜艳的穿着。我以为鲜艳的外表可以遮掩我内心晦涩的空虚感。
    然后我们去逛街了。我直接去握了他的手,他的手很暖。然后就这样在街上走,逛了一家衣服店,一家杂货店,一家饰品店,一家护肤品店。带着淡淡的开心回家了。
    在聊天时他总是有意无意的,至少是我以为的,强调他单身。而我是有女朋友的。而我还对他说我不喜欢我的女朋友。而我还对他说这女朋友就和朋友一样的那种。而且,更加而且的是,我当时这么说,竟然没有一丝丝的愧疚浮起在心中,只是死一样的淡然。无感。这么想来,那时的我是恐怖的;或者说,我就没有不恐怖过。
    其实后来时间催化产生了一些些的内疚。
    但内疚是无用的,更不用说是很久以后的内疚。
    第二天,还是和他频繁的聊天。那段时间我得到了高中的保送生资格,提前上课是很轻松的,夜自修也没有。这或许也是我这一段时间内心的黑暗肆虐的原因之一。
    聊着聊着,他说了一句,不如我们谈恋爱吧。猛然,像闪电闪过我的脑海,思绪混乱。可以么。这样是可以的么。我的手指的颤抖让我有些不安。但这不安以很大的加速度消失了。
    我回,可是我们才认识了一天啊。没事啊,要是感觉到了,1秒也可以。这话听起来有一种带着邪恶的矫情与虚假的伪装之感,但当时我并未发觉。我是不过是额了额。可是,我没有和男生谈过恋爱啊,我说。他说,你不试试怎么知道是什么感觉呢。我又说,可我现在是有女朋友的啊。他说,你可以分啊,你不是说你也不喜欢她么,或者你就是对我没感觉吧。我说,我竟说,不是。
    几秒静谧的沉默。我知道我在说的这些都只是缓冲。缓冲我难以接受新的东西的心灵。
    我还是说了好吧。像是一种妥协,又像是一种愚蠢的期待。
    然后,他说,那你今天晚上把你女朋友解决了吧。是的,别的我不一定记得清楚,但他的的确确用了解决这一个词;当然所有的不适之感都是在很久以后我在回忆的隐秘之处找到的。
    像是他的傀儡,我做了一件很恶毒的事情。我用我尽可能华丽的语言,完美无缺的措辞,各种天花乱坠的好听的文艺的修辞,烘烤出一段文字,用不很露骨的语言,当然是我以为的不露骨,去请求我女朋友是否可以切断我与她之间的关系。她很聪明。她其实之前就知道我可能是喜欢男生的。她说过也许他可以改变我。毋庸置疑的是她很爱我,当时很爱我。但她的犹豫极少,如秃头老头的稀疏头发。就同意了。我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当时以为是一种积极的,温暖的感觉。还是好朋友。
    (本篇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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