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二章 我们的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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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言一直坚信自己是个多才多艺的孩子,不是说金牛座的人有在美术和艺术领域有天分吗?她十分赞同,小时候她就展现出充分的美术细胞,可惜被季老头和季太太以不务正业为由把她一心向“美”的念头残酷地扼杀在摇篮里,是多年过去,再高的天分没有得到后天的培养也终究是被掩埋。她也因此对季家夫妇俩怨怼了好长一段时间,可惜事情已成定局,到最后也只得不了了之。直到后来真正长大懂事,她才理解了父母——在那时,美术这一烧钱且将来充满不确定性的职业对于季家来说是万万赌不起的。所幸她还有一把嗓子,悠悠岁月里,无聊时还可以嚎两句。
以前和秦栎在一起的时候,秦栎对她说:“谨言,我听过你唱歌,很好听,你唱给我听好不好?”
她脸红,自己平时嚎一嚎自己听还可以,在人前唱歌她是很不好意思的。
抵不过秦栎的苦苦哀求和诚挚期待的眼神,她清清嗓子,“唱得不好你可别笑我啊。”
“不会不会。”他笑着举手对天发誓。
然后她翻手机音乐列表想选首比较有把握唱好的,然后,眼神微黯,抿着唇点了一首《放生》。
那时秦栎爱她爱得一塌糊涂,只知道心爱的姑娘唱歌给他听,却忽略了歌词的意义。
谨言依稀记得,那天,天空蓝得深邃,草地因为早晨未干的露水微湿,暖暖的阳光下,秦栎将下巴枕在谨言肩头,闭着眼听她唱:“放我一个人生活,请你双手不要再紧握……”
其实,谨言,你又怎么知道我是不是故意装傻,装作不懂你的意思。
一曲毕,秦栎睁眼,看着她,无比认真的眼神,“我不会放手。”然后笑开:“谨言,真巧,我也喜欢这首歌。”
后来,秦栎也不得不向现实妥协,眼睁睁看着她奔向另一个他。
而现在,谨言开心地窝在季堂怀里,面色含羞地提议:“季堂,我唱歌给你听好不好?”
“好啊。你的声音好听,唱歌肯定也好听。”季堂看着她,眼尾上挑的狐狸眼笑得眯成一条缝。
她稍有些紧张,然后唱了一首风靡她小学六年级而现在却已经成老歌的过时流行歌曲。因为,那首歌里,有她现下最真实的感情。
她唱:
我听见你的声音
有种特别的感觉
让我不断想
不敢再忘记你
我记得有一个人
永远留在我心中
哪怕只能够这样的想你
如果真的有一天
爱情理想会实现
我会加倍努力好好对你永远不改变
不管路有多么远
一定会让它实现
我会轻轻在你耳边对你说对你说
我爱你爱着你
就象老鼠爱大米
不管有多少风雨
我都会依然陪着你
我想你想着你
不管有多么的苦
只要能让你开心
我什么都愿意
这样爱你
以前,她对着秦栎唱“放我一个人生活”,是觉得两个人在一起的日子还不如一个人时候来的潇洒自在,而现在,她却对季堂唱“我爱你”,是她后来才知道,两情相悦,情到深处时,两个人在一起是多么令人心安。原来,唱什么歌,唱歌时是什么心情跟身旁站着的人是谁真的是有关系的。
那时她以为,季堂就是她的天。
在回宿舍的路上,谨言不死心地对季堂说:“我再唱一首好不好?”
季堂点头,她唱的好听,而且唱的是“我爱你,就像老鼠爱大米”,这样动听的话,一般情况下这小丫头是决计不好意思说出口的,看她边唱边脸红就知道。
“自从遇见你的那天起,我的心就不再属于我自己……”
这个调调,不是他喜欢的类型,不过歌词倒是不错,他又何尝不是呢,当初一听音,便倾心,一见面,便钟情,从此,便丢了心,一颗心完完整整地落在她身上。
季堂正听得开心,忽然眼尖地发现前方迎面走来一群人,那群人远远地看见他就招呼道“嘿,季帅!”
谨言听得吃吃笑,止住歌声瞥他一眼,小样,还季帅呢。
怎么?没见过你老公这么帅的男人?他冲他扬扬下巴,然后45度角望天作孤芳自赏状。
谨言翻白眼,自恋狂。
那群人走近,嬉笑着对谨言喊:“嫂子好!”
谨言“呵呵呵”笑着,面色红润,双手不安地绞着衣角,哎哟喂,还真不好意思呢。
说起来,这还是第一次和季堂他们宿舍的正式打了照面呢。
但是在谨言她们宿舍,季堂这人除了多加了一条“季谨言的男朋友”头衔外,别的别人早已是见惯不怪,甚至那群女人比谨言还要了解季堂。
宿舍一共八个人,抛开季堂从小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兼同学的凌菁以外,七个人中还有四个是季堂的初中同学。于是乎,两人成了以后,她们也就成了谨言打探季堂的主要路子。
什么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三好学生啦,什么经常考年级前五啦,什么奖学金拿了多少啦,什么哪个时候又去勾搭哪个小姑娘啦……嗯?好吧,其实他没“德”。
小样儿,任你万花丛中过,拈花惹草飞,姑奶奶照样把你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