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起云涌——魔法冒险之卷 古城之岛(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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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敢问几位客官是来住店的么?”老板娘扯扯嘴角,幽幽地说。
面前的几人虽说是身着古装,但是却混杂了和服跟牛仔裤,看上去不伦不类不说,头发颜色赤橙黄绿青蓝紫应有尽有,而且有长有短,看上去十分的非主流。大逆不道啊大逆不道,不知在哪里把发之父母的头发给理了,还染成这副模样,更可怕的是,身后还跟着一只像鹅又不是鹅的怪物。这些个人到底是哪来的怪咖啊……
“嗯,一晚上,呸,一宿几块,呸,几文钱啊?”而且面前的姑娘似乎说话也不太利索。
老板娘为了客源,强行忍住了吐槽面前几位的冲动,导致她的表情十分奇怪:“五十文一间。”
“哦,那我们一共有几个人来着……七个人?六个人?额,”面前的金发姑娘思考了良久,最后问道,“你们这是双人床还是单人床?”
如果韵不是一个女生,东方魄现在一定就会把她踹飞。对,一定。合着你都走了一路了还不知道问有几个人是吗!你以前好歹是奶茶店店员,而且是收银员啊!所以你到底给我赔了多少钱啊!要不是之前万悠荷帮你你一定考不了满分对吧!一辈子都考不了满分对吧!而且你觉得古代有双人床啊!
“四间。”东方魄从包裹中摸出一贯钱。像这种客栈一般都是两张榻一间,算上卢卡兹和倾墨的话,八个人正好。
见到钱,老板娘的表情舒展了许多,她乐颠颠地数着钱,唤来了一个丫头领着几人向上走去。
这家客栈似乎有一种年久失修的感觉,看上去虽然古香古色却掩不住破破烂烂的事实,而且因为是木头搭建的,一行人一踏上楼梯似乎就有种摇摇欲坠的感觉。万叶落撇撇嘴,斜瞥了老板娘一眼,看这老板娘打扮得珠光宝气的,一只手恨不得戴上十个戒指,竟连修整一下客栈的钱都不舍得出,果然古人什么的都是铁公鸡。
“哦,对了,”走到一半,千雪悄悄走到倾墨身旁,轻轻地说,“我记得万当时给了我们四个坐标,可你之前说这里是最后一站,为什么?”
“这个……”倾墨眯了眯狭长的柳叶眼,“天机不可泄露。”
“……”总感觉这个女人不是他们这边的啊,真让人不爽。
“不过,”倾墨打了个哈欠,“这次我们要找的灵石可不只一块哦。估计得在这里住上一两个月呢。现在一算的话,我们一共穿越了四次了吧?穿一次现实世界就过三个月,那现在该有一年了。”
倾墨伸伸懒腰,睁开双眼,却发现整个楼梯上的人都在盯着自己,包括领路的丫头,正疑惑地望着她。
“你……一定要把那种古人听不懂的事说的那么大声吗?”千雪拽了一把倾墨的袖子,“而且之前变装的时候居然忘了把头发颜色一并改了,直接把我们拉进来,你就是来添乱的对吧!”
卢卡兹默默地把暴走的千雪拽到一边,幽幽地望了一眼某只开线的袖子,估计不拉着点她就要把倾墨的袖子扯下来了吧?
咳咳,不管怎么样,几位奇奇怪怪的家伙总算到了自己的房间。分法如下:韵和朵嫣,万悠荷跟千雪,东方和万叶落,倾墨跟卢卡兹。卢卡兹虽然是公的,但是因为动物所以也就无所谓了。
那么,更衣睡觉,明天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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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朵嫣,你知道吗?其实很早以前我就期待着这样的生活。身边是一帮狐朋狗友,生活充满冒险,这简直再幸福不过了。”夜,很寂静。
月光透过窗上薄薄的一张轻纱散落在房内,韵的眼睛在月光下如同一泓清泉,闪着灵动的光芒。
“事实上,我曾经每天都在期待着这样的生活,可以不顾一切世俗,奋力地去拼去闯。“朵嫣笑了一下,然后又淡淡地说,“可是现在终归很危险,今天你就差点丧命不是吗?我更希望大家都是人类,一起上学,一起放学,整天厮混在一起,每天都开开心心的,平淡又快乐。”
“等我们完成了万的任务,然后就到地球表面去,住在一起,万叶落转到我们班,你还是班里的学霸,我还是坑爹的差生,万悠荷是班主任,放了学叫上倾墨,去店长的奶茶店打工,然后去小学部接千雪,最后再去动物园观察卢卡兹。”
沉默良久,两人突然同时忍俊不禁,齐声笑起来。
客栈里回荡着同一种声音。
“哈哈哈……”
如果……以后还能有这样的默契就好了,可惜恐怕以后便物是人非了吧?平淡,终归是个梦,对吧?
我,真的不想醒来呢。
真的,就让我这样,一直做着单纯美好的梦吧,千万不要叫醒我。如果连这都会变,那世间还有什么,值得相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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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个明媚的早晨,太阳轻巧地跳出地平线,放射着夺目的光芒,海面上无数个耀眼的光点亮得格外动人。
“唔,这虚拟世界真是比现实世界还精致呢。”万叶落悠哉地一边刷着牙一边捅破窗户纸,观赏着窗外的景色。
“喂……”东方魄活动着脖子,“话说你不要随便破坏公物好吧!而且你拿着的牙刷是哪里来的!古代有这玩意儿嘛!看起来很奇怪啊!”
“你什么时候能改掉无知的毛病啊,难道你不知道这种东西倾墨随便穿越到个超市就能拿到吗?”
“不对啊,更有槽点的地方是,你居然可以一边刷着牙一边咬字清晰地说话吗!”
“……”万叶落直接无视了东方魄。
“你小子越来越没有礼貌了!”
“咚咚”门口隐隐传来叩门声,东方魄去开门时微微一愣,倾墨双手捧过两个耳钉,耳钉上的血钻美艳至极,与倾墨纤细嫩白的双手相映成辉,“昨天已经吓到老板娘了,今天外出的话就不能这样大意了,毕竟一下子吓到一城的人就糟了。这两个耳钉可以改变你们在别人眼中的面貌、衣着。”
“男生戴耳钉,不是很娘吗?”
“喂,长点脑子,我好不容易从几十年前的珠宝展上偷来的,还在上面施了很麻烦的魔法,当然要找男生看管了!这个虽然可以改变你在别人眼中的形象,但是耳钉本身还是能被看见的,万一被什么强盗、歹徒盯上了,那就麻烦了。”倾墨鄙视地看了东方魄一眼。
“那乐韵和万朵嫣怎么办?卢卡兹怎么办?”
“她们头发颜色浅,染个发戴个美瞳不就是了?你们俩一个棕褐色一个蓝灰色你说我怎么办?卡兹自己就可以变化,才不像你们这些废柴呢!”
“……”你真的确定卢卡兹不是废柴吗?
四分之一个时辰过后(这是个什么破说法),几人纷纷离开房间,来到楼下,叫了几碟小菜。
表面上看,这一行人明显就是几个富家千金公子什么的,来客栈歇歇脚,聚在一起寻欢作乐的一类人。看上去也是分外养眼,千金千金天生丽质,即使是不以沉鱼落雁来形容容貌,那也是倾倒众生,手如柔荑,肤如凝脂,再加上分外清丽的杏眼和黛色罗裙和纱衣,举手投足之间尽现贵族的华美,却也不失一份清婉茉莉般的素雅与纯真。公子公子儒雅风流,五官甚至比女子还精致几分,淡眉如墨般点化,狭长的丹凤眼本带着魅惑,眼神却清冽柔和,仿佛三月阳光。三人同样一袭胜雪的白袍,似乎隐隐用金线细密地绣上了腾云祥纹,本似书生,却因血色的耳钉配饰显得格外另类。这本是令人显得妖媚之物,可偏偏是深得偏褐的红,配上出众的容颜,竟也显得分外协调,似乎能摄人心魄一般。
这样的几人自是马上成为了众人中的焦点,毕竟这样的官家的公子小姐们能在这般普通的小店出现,实在是太引人注目了。
只是,如果这些个客人能听到他们的对话,估计就剩下无语了。
“我要是能整天这样打扮,估计早成校花了,只可惜我那一头美丽的金发居然被染成了黑色,而且这一变,大家的年龄都会扩大五六岁,我一下子看起来就奇怪了好多。”
“额……”众人纷纷沉默了。
“其实我很不想打击你。不过,事实上,你的那头金发……只会让你看起来像一只神经兮兮的金**而已。你这样看上去已经舒服很多了。”
“万叶落,你以为只有你姐敢揍你是不是!”
“可我说的事实!”
“万叶落!你别想跑!今天我非弄死你不可!”
在人们的眼中,出现了一位风度便便的官家公子自如地在街道穿梭,而一位富家千金肆意的奔跑着,跟公子嬉闹的场面。嗯……但事实好像跟这幅情景不太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