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跳舞有时——读《在我坟上起舞》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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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跳舞有时
    聊《在我坟上起舞》之前,先讲个小故事。25岁的英国士兵BarryDelaney穿着鲜亮的绿色吊带短裙和粉红腿套,在同袍好友KevinElliott的葬礼上哭的一塌糊涂,他俩是同在阿富汗执行任务的好友。他们之前有一个约定无论谁先不幸西归,另一个都要穿女装亮相对方的葬礼。
    这个故事的真实性有待考究,究竟是友情还是爱情也不得而知,但是这个小故事的主人公应该看过《在我坟上起舞》。
    《在我坟上起舞》讲的是十六岁的亨利在刚死去的好友巴瑞坟上跳舞,因而被捕,以亨利的口吻描画他对死亡、爱情、生活的探索。
    哭有时,笑有时,哀恸有时,跳舞有时。巴瑞和亨利在一起,不就是这样?
    亨利对死亡有着难以理解的执迷,常常幻想死后的自己的千万念头,这是想成为作家的通病。此间的少年,对生活知之甚少又自以为是的替全世界操心。
    而巴瑞已经被生活打磨成一个社会人,他或许不懂高深的物理化学,但是他知道他要活着,就要为此付代价。他并非是老谋深算的人,年少怎么也不会变得过于市侩,他看上去与其他少年并无两样,除了同性恋的身份,从书中可以看出,他并非是见到巴瑞时才得知自己是同性恋。
    亨利对死亡的极度恐惧,巴里对生活需求极度渴望。前者是在找寻超越死亡的某种东西,后者是在寻找生活中的某种稳定感情。这样一看,年少的巴瑞和亨利从相识就开始错位。
    最初的表白,巴瑞说喜欢,亨利还在懵懂。
    “这些对我真如同天书,我觉得你人乖乖的,喜欢怪异的东西。”
    “也包括你在内。”他说。接着他给了我一件特别的礼物。
    “不管我们俩谁先死,另一个要到他的坟上去跳舞。他笑着又抬眼看着我。
    后来,巴瑞给亨利讲莎翁的十四行诗,讲那首“入我怀里,我的爱,管什么信赖不信赖……”诗。
    渐渐流失的时间里,感情已经变了味道,当然亨利还没有发现,亨利吃醋,巴瑞在讥讽。
    在监狱里,亨利回想着写下的这段话。
    今天上午我把我俩七周的所作所为做了一下整理,具体如下:十二次乘“筋斗号”航行,最远的那次一直开到肯特海岸,我们在船上睡了一夜,第二天才回家。读了八本书。算上我们第一晚看的那场电影,我们一共看了四场电影。在一起共进餐一百一十九次:二十三顿早餐,四十四顿午餐,三十一顿晚餐,九次野餐,两次躺在床上的消夜。骑摩托总里程约八百英里,大部分时候都是在附近兜兜风,但有一个周日我们一直骑到了诺里奇。实际同床共枕二十三次,但如果“同床共枕”是个委婉说法的话,那么我们有过五十五次“同床共枕”。乘火车到伦敦看过一次演出,见识了什么是皮卡迪利广场,肮脏不堪,一切都是为了掏你口袋里的钱。听了几百个小时的音乐(因为我们近水楼台嘛)。相互写了五封信,他写给我三封,我写了两封。有四回通宵未眠,因为我们谈得过于兴奋,无法成眠。(确切地说,我们每次都是在早晨五点左右开始睡觉,可那时天已破晓。)互赠了六个礼物——每周一个。第七周他得到的礼物便是死亡。列举下去真是没完没了。但在我们相处的那些日子里,时间似乎都不存在了。只要我们能在一起,管它什么时间呢。做什么也不重要,重要的是能够在一起。一切都是为了一个目的:终日厮守。我思前想后。
    是的,最后,巴瑞死亡,亨利开始说爱。读到这时,渐渐才知晓,感情渐浓渐烈,才会执迷不悟地走到他的坟前,翩翩起舞,不在意他人的讥讽和不解。
    是的,时间的永恒不是以分钟、小时、年月日来计算的,而是以人来计算,人的生命,来自四面八方的人们,数以千百万计的人们。他们不只从我前面延伸,便超越了时间,延展至未来。
    艾登·钱伯斯的《在我坟上起舞》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真实的故事,除去细节,当然真实故事中两个主角究竟是爱还是友情更是不得而知。但是确实如艾登·钱伯斯说,年少时期的爱,总是掺杂着不被了解的狂热和执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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