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九章 小吃店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2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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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念是个典型的富二代,家里头的势力不小。从小就开始有黑历史,最近才开始被逼从良,改邪归正。从良期间才认识的仲小天两人,当然也是出乎意料本来很不合拍的黄东诚与何念俩人现在开始感情变得异常的好。
    不过这也是仲小天最近才发现的。其实他不知道、这只是他以前没在意而已,因为他之前不懂男人之前还会产生情感问题,但这不代表他是个小白,可等到这些事情是自己经历过后才开始慢慢重视它。
    在他还在思考时。
    黄东诚态度就来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好笑得看着何念,丢下一句话“骚包~”
    何念不乐意的皱起眉头、“……”但还是没说什么。
    走在前面一直在听他们吵嘴的仲小天听到声音安静下来、回过神刷的转过身,眯着双眼、似笑非笑妖孽的开始调侃,“这是两口子吵架呢……继续啊?!怎么了?”一边说、还一边特无辜的看着他们俩。
    何念听到似乎没有反感,大叫“来、橙橙(诚诚)宝贝,叫声老公听听、欧巴也不错~”
    随即、身边一片鸦雀无声,过路的人有些好奇心强的一步三回头看向这里,则仲小天和黄东诚早就一脸黑线了。
    他倒还真敢说……
    一场小闹剧终究的要落幕。
    三人一离开、一辆本来靠边的黑色轿车一闪而过,很快就消失在人们眼球,留下了一道尘土~~
    “来啦!小天,最近不见,个子长着还真快,现在都追上我了~~”宋清凉招呼了一下店里的客人,远远就看到前来的仲小天几个人笑道,眼角慢慢露出岁月的痕迹。
    仲小天笑嘻嘻的走近道“什么话呢~在我心里,宋爷就是个神的存在”
    宋清凉听着,眼睛都笑得眯了条缝,好似一个如来,眼睛的皱纹更深了。“就会取笑大爷,你小子油嘴滑舌~”
    “诶~不对啦、今年你还没60呢,应该是宋叔,什么宋爷~宋叔还没老呢”
    宋清凉含着笑,给了仲小天一个记眼,年轻人、就爱闹!
    仲小天口中的宋叔是一个开小吃店的小老板。早些年前,仲小天刚来到这个城市、对于这个城市还挺陌生,这是他记忆来第一次到过的地方,什么也不懂,当然,那时候是为了躲人才来到这里的,带得钱不多,又因为别嫌他年纪小找不到好的房价,晚上脸落脚的地方也没有。一个人拖着行李,看着高楼林立,大厦摩天,一片的迷惘。
    要不是身上还带了钱,早就被人认为是大街上到处流浪的乞丐,虚无缥缈、没有目标,一个无家可归的流浪儿。虽然之前的跟踪狂是有给自己一笔钱,可是早就被偷了,况且~一个星期遇到的时间加起来还不到一个小时,见了面,第一个念头就是逃,哪还管得着什么钱啊。
    天越来越黑了,那时仲小天更舍不得花钱去住酒店,所以就勉为其难想去天桥底下干脆呆一晚上。
    那个时候也是像现在一样是个夏天,不过是已经刚入秋了。夜晚还是会凉飕飕的,但仲小天特喜欢这个季候,也说不上什么特别原因。他记得,他那时候特爱喜欢跑到一家小吃店吃东西,那里的老板很好,有时候还会送几串香喷喷的韭菜或者丸子,所以一回生二回熟,仲小天只要有心事就会跟他聊。
    “嗨~还记得我嘛?”黄东诚刚坐下来,就朝着宋清凉招了招手,冲着他就露出了一口白牙。
    “能不记得~上次还在这里吃了一大盘的焗虾呢!可会吃了”宋清凉从里头拖着装着果汁的铁盘端了出来。
    刚说完,黄东诚就有些尴尬了,嘿嘿笑了两声。这下,仲小天耐不住了,啪的一声响,手放上黄东诚的肩膀,嬉皮笑脸的开了个玩笑。“听见没~宋叔在说你是个天蓬元帅呢!还不谢谢”
    这下,黄东诚就不乐了,眼睛一挑,“有我这么苗条的天蓬元帅嘛~”
    这时,黄东诚也知趣了,不管他们说什么都不回答。哼哼唧唧地拿过小吃单,拿着笔、手刷刷刷的往白纸上移动。由于小吃店人多、忙了许久也不见得停下来,所以宋清凉没多少顾着仲小天他们,将食物放好就离去。
    等到终于能透一口气,远远看着仲小天眼睛有些涩。他是看着仲小天慢慢长大的,虽然时间不长,却已经将他视为自己儿子一般。
    宋清凉已经五十多岁的人了,他有个儿子,是晚来子,读大学后就搬到学校住了,很少回来,几乎都是过年过节才能回家。宋清凉的妻子早早就丢下这一家就跟人跑了,留下的只有父子俩。因为生活很清闲,所以宋清凉就开了小吃店打发时间,随便补贴家用。
    他是个外地人,店里的生意也不是特好,还勉强过得去。有天,店里来了一个很面生的长得极好看的少年,十三、四的样子,好像也是个外地来的,很面生。令人匪夷所思的是那个少年每次来都是拖着行李,很快就明白过来,原来这个孩子是自己一个人独自他乡来到这个地方。
    似乎是水土不服,少年的面色不怎么好。他很好奇一个半大的孩子难道他一个不害怕?他家里人怎么不管他?身边的亲人呢?
    但他也长大这个社会有很多都是一些单亲的、或者没有家的人,所以想来并不奇怪,只是这样的一个孩子出现在你的面前,难免会想亲近他。他不敢贸然问少年的身世,只能慢慢通过说说话、聊聊天来走近他。
    通过几天探究,他已经知道这个少年叫做仲小天,十四岁。
    宋清凉不知道这几天这个少年是怎么过来的,但是凭生活经验就能猜到。
    想来想去家里就他一个人,反正多了一个人也挺热闹的不会太冷清,他看他不错便就请他在家里住下。少年起初很客气、连连拒绝了好几次,后来不知什么原因就答应了。
    一个月后,来了两个男人,一个很高大年轻有为的男人,一身的黑装站姿阳刚威武,沉默寡言。起初还以为是哪来的黑社会,谈了几句才知道,原来是一个警察大哥!另一个是风华正茂的看样子25出头的俊小伙,高高瘦瘦的样子。现在回想起来他的模样跟他还真出奇的相像,只是那时仲小天还小,五官还没长开。
    那时还没有想太多。
    两人在他的店里坐了一下午,直到陆陆续续的学生放学回家才离开。
    在不远处放学回来的仲小天遇到了他们,其中一个人竟是他以前口中说的跟踪狂,说是有人给他寄了一点钱就莫名离开了。
    当然,这是那天回来时仲小天告诉他的。
    转眼,少年就在这里生活了两年,他16岁就搬出去了。即使这样,少年还是会有时间就过来看看他,来店里偶尔带一些朋友来吃东西,也因为他的间接“宣传“,店里的生意火了,特别是那些读书的年轻人,特喜欢来这里吃东西。
    今年、少年十七了,宋清凉看着仲小天一天一天的长大,都感到很欣慰,在过几个星期、少年就要十八了,十八是人生中最重要的转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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