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羁绊  第五十六章 微凉轩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2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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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霜的情绪恢复的很快,至少小宝还发现不了爹爹与之前有什么不同,他依旧定时定点的教小宝剑法,严厉的一丝不苟,依旧对小宝有求必应,虽然小宝仍然是没什么特别的要求,在红纱帮的众人看来,这个年轻的不可思议的爹爹教孩子还真有一套,那么骄纵还没把他惯坏,真是奇迹。
    至于那天晚上小宝为何突然昏倒,叶红烟给的理由很简单,“你睡着了,给自己的爹爹服务也不用心一点,看来养儿能防老果然是不能信的”
    小宝半信半疑的接受了这个说法。
    之后在红纱帮休息了两日,小宝身上的伤也好的差不多了,这几天他和红纱少年盟的小孩们已经混的很熟了,小宝怎么说都做过五年的富家少爷,武功底子不算好,但是与人交际可是没有问题的,而且小孩子心性,交朋友的速度比较快正常。
    红纱少年盟是红纱帮的后备战力,大多是帮众的孩子或者打劫打来的,而之前被凌霜罚站的黎墨就是他们的前老大,少年盟的成员只要可以和那些大人一起出去打一次劫就可以脱离少年盟成为红纱帮的正式帮众了,黎墨因为天赋好,所以十二岁就跟着出去干活了,是中小孩的偶像,但是因为之前离开了少年盟,所以盟主之位暂缺,恰好被小宝捡到,在老爹的威逼利诱下不太情愿的辞去了盟主之位,三人向着微凉轩出发了。
    顺带一提,那个古沙还专程来送凌霜了,两人唧唧歪歪的说了很久的话,不过唧唧歪歪什么的都是叶红烟的单方面看法,事实上是这样的……(以下是剧本模式)
    古沙(随意道):如果你去北漠的话,帮我给族人带个话
    凌霜:好
    古沙掏出了一方皮卷,上面密密麻麻的印着不知名的文字,交给凌霜
    凌霜(伸手接过):好
    古沙(轻笑):你还不知道怎么分辨我的族人呢,就先答应了,也不怕找不到。
    凌霜:可以找到
    古沙(惊疑不定):这么确定?看来我该相信你
    凌霜:恩
    古沙(叹气):相逢即是有缘,但是不知何时还能再见,其实你是我第一个想嫁的男人呢!
    凌霜:你也是我第一个想娶的女人
    古沙(苦笑):但是不是第一个想娶的人,没错吧
    (PS:古沙真相了)
    凌霜(表情一缓):没错
    古沙:你比我勇敢,希望你比我幸福
    凌霜(抬眼):我们……是朋友吧
    古沙(一震):我们只能是朋友了,不过这样很好,人生得意须尽欢,如果求不得,就不要放不下
    凌霜从头上拔下一根银簪,如瀑的黑发一泻而下,惊艳了古沙的年华,凌霜伸手将古沙大卷的栗色长发挽起一束,用银簪固定好,这个饰物虽然精巧,但是并不适合古沙现在的装束,显得有些怪异,北漠的女子是不会用这种饰物的,但是她之后一直都戴着,这是后话。
    凌霜:这个给你,不要摘下来
    古沙:恩
    凌霜(觉得有些不妥,解释道):这是一种暗器,里面刻着阵法,威力不错,必要的时候可能会救你一命
    古沙:知道了,你快走吧,红烟好像有些急
    凌霜:恩
    说罢转身离开,之后很久都没有再见了。
    此时的叶红烟确实等不及了,在他看来,刚才的一番就是:私定终生——互换信物——相约再会
    心里莫名的烦躁,虽然自己对古沙没什么特别的意思,但是看到美人向兄弟示好,自己的魅力不复当年,只能当个心酸奶爹,在旁边看着你侬我侬,滋味不好受是正常的,不过凌霜已经过来了,那些烦躁也就随之消失了,状态瞬间全满,一路嬉笑着出发了。
    红纱帮离微凉轩并不远,只有不到一日的路程,不过是以叶红烟的脚程计算的,而且地方比较偏僻。叶红烟花了大价钱的马车就此搁浅,不能再前进了,小宝成了名副其实的拖油瓶,无限的拖慢了速度,只是苦了叶红烟这个奶爹,因为沿途不断的遭遇富豪恶霸、富豪流氓、富豪地痞、富豪酷公子、富豪冷千金……所以进账不少,之前有马车还感觉不是很明显,现在需要自己背的时候才发现,哥真是太有钱了,绝对的富豪中的超级富豪,可惜就是有点沉,让小宝帮他,显然不现实,这小东西光是赶路都得被两个爹催得快要去掉半条命了,要是来个负重长跑,就真的没命了,凌霜更不可能!除非叶红烟求他,否则除了杀人和小宝之外的事情是不会主动提供帮助的。
    默默的收了收背上那小山一样的包袱,想到里面都是钱,一种超越重量的满足感瞬间填满胸膛,凌霜对财富那么无感,以后绝对不能随便给他乱花,理财是自己的特长啊……
    由于带着小宝,所以行程被拖慢了整整三天,这还是小宝时不时的以凌霜代步,才在第三天下午勉强到达。
    “到了!”
    “老爹?”
    “恩?”
    “你确定是这里吗?”小宝看着眼前的一大片藤海,不确定道。
    “恩,就是这里,风景不错吧”
    “确实……不错”
    映入眼帘的是一大片五颜六色的藤蔓,交错纵横着,有的地方被藤蔓遮住的地方都有十几米高,透出一股幽幽的诡秘意味,小宝敏感的感到害怕,于是紧紧的贴在凌霜身前,美其名曰保护爹爹,实际上是这个地方带给他太多不安,靠凌霜近一点可以减少心中的一些不安。
    “其实这里以前不是这个样子的”叶红烟颇有感慨的说道,“以前这里只有一种藤,就是中间那种红色的,叫做砂赤蔓,砂赤蔓是一种剧毒植物,霸道的很,在它的周围没有一株其他的植物存在,但是还好有了它,微凉轩四季都不用受到蚊虫的侵袭(这是这里已经进入了南蛮之境,是没有冬天的),不过自从云鬓来了之后就不断地那砂赤蔓做研究,把其它很多叫不上来名字的大毒物都弄了过来和砂赤蔓争地盘,才搞成现在这个花里胡哨的样子,虽然好看了很多,但是比以前更毒了,而且砂赤蔓本身毒,但至少不会主动袭击人,现在这些叫不出名字的,开着花的,结着果的,把砂赤蔓挤得只剩一点点地盘的云鬓冠名的毒物,有好多种可是拥有一定的行动能力,杀伤力不容小觑,这才导致红纱帮的人根本进不了这里”
    这一片藤海至少有方圆数十里广阔,微凉轩还不知道藏在哪个角落里,不过微凉轩的主人现在就在这里,所以倒不至于担心找不着。
    “我喜欢穿红衣其实很大一部分原因都是因为这砂赤蔓”
    “为什么?”凌霜难得的表现出了一丝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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