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拥有你,想到就心酸  我遇见了,那个男人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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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年前。上海。夏临。城市曝晒在灼热的炎阳。二十九层楼的窗帘遮得严实实的。阳台上。多日前从集市小贩手中讨价还价买来的绿藤、带刺仙人球、滴水观音。翠绿的藤蔓叶上的尘灰厚厚一层,像极了多年的心事。偶有白鸽停留,匆匆掠去。室内的灯泡忽明忽暗,还没来得及修理。沙发前格木雕刻的古色台灯一直连亮着好几天。他一直躲在暗无天光的房间里,凌乱地像鬼,又要神经病发了疯地找酒。东倒西歪的啤酒碎片弄疼了胖九(家中的肥猫),它一直舔着伤口,嗷嗷哭鸣。我一睁眼望向电视机柜子里的日历本,玻璃杯里倒映的是那个男人的脸。
    就像第一次遇见那个男人穿着素白的衬衣,看到他的眼睛,觉得身体里有一种似于灵魂的沦陷。那是纯粹的喜欢,即使被尘世蒙上一层沧桑的灰,仍然可以在一阵风吹过后看见它乍现的春色,那是爱情本身的样子。
    {你好,我一直想要认识你。}他伸出右手,左臂夹着公文包。态度诚恳。字句清隽。
    {我?。。。。。。。}
    {是,我一直观察着你。你会每天准时早晨7点在这买一杯摩尔,周末会一直静坐在这里看着窗外的风景出神、看书、或者有二三好友,你也只是笑着不多说话。不喜欢喝酸奶、喜欢吃甜品,尤其斜角对面的那家蛋挞,你每天要吃五六个,喜欢低着头闷声听音乐,路过十字口,你总是习惯性停下,抬头看看路灯,我曾经很傻,也伫立在路灯上,只是偶尔看到二三飞蛾,扑通扑通。你介意我认识你吗?}他静坐在对面的沙发上,炯炯有神地注视着我。
    {你喜欢我?}我啜吸杯里冰冷的咖啡,心里是一片平静。
    {恩,是。我喜欢你。}他一惊,又平稳地接过话。
    {那你,喜欢猫。}望着窗外,夕阳散漫地斜射晃动了我的身影。
    {不讨厌。}胡渣的下巴,照进了阳光的亮晃晃金黄。
    {那我们在一起,我搬过去跟你一块住吧。}
    {好。}
    我回过头凝视着那个男人。黑色短发。双眼皮。素白衬衫。休闲裤。油亮的皮鞋。左臂上是一根红绳。红绳上绑着一金钱币,空心方圆。
    他坐在我的身旁,牵起我的手,走出咖啡厅。众人眼里的鄙视、嘲笑,像路边的野花,竞相开放。他摸摸我的手,问我怕不怕。我摇摇头,他把我抱在怀里,引进了家。
    背着我爬到二十九层。宽实的肩膀,后渗的汗水,清香的肥皂味。家中。银白的壁纸墙,头顶是缀满星星的台灯,沙发上有两素红的棉质靠枕。阳台很大。有一躺椅,隔壁住着楠桌,绿藤、带刺仙人球、滴水观音。床很大。容得下我两紧紧抱在一起。地板上是毛茸茸的的地毯,深得我怀里的胖九喜爱。它一直用脑袋蹭着我身旁陌生的人,它并不排斥他,就像钟爱他低头抚摸它的脖颈。
    {介绍一下吧。我叫陆一然}
    {陆一然。叫我霍淮白吧。这是我的猫。胖九。你不会介意吧?}
    {不会。他很可爱}
    {不介意养狗吧?这是胖仔。}他右手指的方向,有一只金毛表情凝重地看着陌生人。
    {不过我给他改名了,它现在叫胖一。因为一加九,刚好是完美的十。}
    自此,我两在一起生活。
    我不再熬夜,下班拒绝好友的酒吧邀请,拎着公文包在附近的菜市场,青菜,肉。虾仁。青椒。大白菜。藻丝。有时一起做饭,有时他回来晚了,我就从电脑里打印下菜谱,看着冰箱上的纸条,滑稽地把一盘盘菜烧地四不像。我本来就不是居家好男人,被他笑话的时候。两人常常猜拳洗碗,大多数是我脑子笨,洗得多。他会牵着他的金毛胖一,我抱着我的胖九,在小区广场上看顽耍的小孩,或者吹着微风。夜里,睡不着,我两会躲在被子里听鬼故事,直到困意来袭。早餐有时他做,有时我做。上班,我总落下东西,于是每次出发前总唠叨地让我检查公文包,我总笑他啰嗦的像个大妈,他总是一副鄙视的眼光。走出大门,我们一个向左走,一个向右走,他总陪着我等,等到我在公交车上看到他傻笑着对着我笑。
    他许少抽烟,他说,不抽烟的男人都不是男人。也很少看到喝酒,应酬之际,他总不望酒气散尽才走进家门。他是东北男人。粗狂。豪气。不喜欢清淡口味。不爱喝咖啡,很少熬夜。喜欢拉着我去健身房。喜欢游泳。喜欢旅行。不止一次告诉我,想要跟着爱人一起周游世界。他左肩上有一行纹身,我问他什么意思。他总是笑笑。
    他干净,晴朗的笑。会让我觉得微醺的温暖。
    我们一起去过乌镇。西塘。苏州。西湖。桂林。越南。九寨沟。墙上的世界地图上海满满插着我们想要去的飞镖。整整地爬满了一页。他笑着说,你去哪,我就去哪。死也要死在一块。我笑话他有点小孩子气。
    直到冬日,寒雪飞舞。晚上,他沮丧地拎着公文包,靠在沙发上双手支撑着太阳穴。我问他发生什么事,他没有回答。我急着出门,也没再问什么。晚上睡觉的时候,他翻来覆去,紧紧地抱着我。我笑着,是不是假期来了。他还是不说话。睡吧,我就想抱着。你是不是想家了。想家就回去看看吧。前两天你妈不是让你回去的吗?
    他买了一张火车票,哐噔哐噔地回了家。回来后,憔悴了不少。那晚,我做了他爱吃的红烧肉。他打嗝地躲进厕所,好久才出来。我笑他怀孕了,他瞪了我一眼,便兴致地跑到厨房洗碗。我坐在电视机前,听到自来水哗哗地流动声,一直持续了很久。
    {如果有一天我走了,你会不会想我?}
    {你想离开了?}
    {我只是想问问}
    {你傻了吧}
    {请你回答我}
    {当然,不会}我开玩笑地闹着答道。
    他怏怏地回过身,不再问。睡熟在沙发。胖九趴在他的身上。
    一封信。字迹清秀:我要结婚,别来找我,也别原谅我。
    自此,查无音讯。
    我跟他生活很久,不曾听他提过家里。很多次想问,他不说,便没问下去。别人不愿提及的,可能是伤口,是疤,又何必撒盐,揭开来看一看。我并没有哭,也没有流泪。我继续留在这里,生活。我所需要的,只是时间而已。我回过头,凝视着这座错落着凄婉的灯火城市,突然丧失掉任何语言。那时,我十八岁。独自走在浓烈的冬夜,穿过冗长的街头,站在风里,手护着打火机为自己点一根烟。这么多年,我在这里什么都没能带走。
    三年前的晨春,我接到一个人电话:那个人说,我在上海。
    等你。
    地铁口,我忽然大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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