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009章:意外惊喜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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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梦?不是……此时,我能清晰地感受到他手中的温暖正隔着被子传到我的身上,他带着那道招牌笑容的脸,就明明白白地出现在我的面前!刹那间,这么长时间来的所有失落,全部一扫而空。
    突然间来的惊喜,立马扫清我全身的睡意。望着他那张带着浓浓笑意的脸,我还是不敢相信地问着他为什么会在我的宿舍里。
    我记得,他虽然是住在我斜对面宿舍的,但却从来就没有进过我们宿舍半步,何以开学第一天,他居然会出现在这里?
    “这是我宿舍,我当然要来了。”他回答的非常俏皮而且简单。简简单单的一句话,立刻让我惊讶得不知道说什么话好了。
    我懵了:什么叫做他的宿舍?他什么时候成了我们宿舍中的一员了?我们宿舍不是满员状态么,那么他进我们宿舍的话,我们宿舍里会是谁离开了呢?
    脑子里似乎一下子就短路了,陡然听闻林风已经成了我的室友,我一时之间还搞不清状况,脑子中突然就陷入一片空白。
    就在我还莫名所以的时候,他的手已经伸进了我的被窝中,冷不防捏了一下我的胳膊。而突如其来的疼痛,让我一下子就回到现实中。
    我立刻就意识到了,他已经成了我的室友,每天晚上都将和我同住在一个房间中。而以后的每一天,我们都可以朝夕相处,再不会分离。
    脑子中似乎突然被一股热血冲击着,暖流如洪水一样,瞬间填满了我身体的每个器官。而在这道暖流下,我突然有种狂舞的欲望,似乎只有舞蹈,才会让全身的暖意充分发挥出来。
    电话机前痴痴地等了一个寒假,煎熬了一个寒假,每天每小时每分钟每一秒都在用同样一个梦来劝慰自己,而现在,他居然直接成了我的室友了!
    此时,什么同性之间的恋情,什么我要和他保持距离,什么痛苦的爱,我统统抛之脑后。脑子里充满的,除了幸福,还是幸福,再装不下任何东西了!
    真想好好地回味这样的惊喜,但林风却没有给我任何回味的时间。他要我起床,要我帮他搬家。
    此时,他的声音似乎有一种无形的魔力,让我立刻毫不犹豫地起床。此时,就算他让我做任何事情,我想我也会毫不犹豫地就答应了的。
    之前的室友张琦和他调换了宿舍,他们之间是如何达成协议的我不清楚,总之此时张琦已经不属于我们宿舍的人,而他,林风,已经完完全全是109宿舍的成员了。
    他要我帮他搬家,我兴高采烈地答应了;他要我帮他整理床铺,我也没有任何二话;他让我帮他拿书,我义无反顾地答应。他让我做的每一件事情,我都会兴高采烈地去做。当他的书本放在我的书包中的时候,我会想象他已经完完全全地和我在一起了。
    上课以及晚自习都是枯燥而无聊的事情。以前的课堂,是我睡觉的最佳时光,而晚自习——我从来不知道晚自习到底长什么样子。而现在,我竟因为林风而对这一切都抱着浓厚的兴趣了。
    我喜欢他的书放在我包包里的感觉。
    记得那个时候,我用来装课本的是一只原本用来装安踏鞋的纸袋,在这小小的纸袋中,鼓鼓囊囊地装着我和林风的课本,就如满载着我和林风之间的幸福一样。而这只装载着幸福的纸袋,也不知道被我和林风用胶布缝缝补补了多少次了。对于那么个纸袋,我和林风谁都没有提过要将他丢掉。
    因为上个学期是我帮他选课程表的,所以这个学习我和他的课程以及时间都是完全吻合的,而我和他自然理所当然地每天在一起上下课,一起去食堂吃饭,一起回宿舍。
    上课的时候,我们每次找的座位都是在倒数第一排的最拐角,我坐在靠窗口的位置,林风坐在我的身边。
    这是属于我们两个人的位置,永远都容不下第三个人坐过来。
    林风学习很认真,虽是坐在倒数第一排,但每节课他都会听得格外的认真。而坐在他身边的我,也不知什么时候完全没有了睡觉的想法。
    林风听课,我则听林风的心。感受着他身上的气息,我只觉得自己每天都处于一种沉醉的状态。
    和他在一起的每一天,所做的每一件事情,我们俩都给他烙上了属于我们自己的印记。
    记得我们学校西大门旁有个第三食堂。因为这个食堂离我们宿舍区和教学楼都比较远,而且价格相对来说也偏高,所以平时不大有人到这里来。不过,这里的砂锅和炒饭的确是学校里的特色。
    周六的中午,我们突发奇想地到这里来吃了一次饭,然后林风就说,以后我们每个周六的中午都到这里吃一次吧,我点头欣然同意。
    我和他一起去图书馆,一起找书,一起坐在靠窗户边的小桌边静静地看书,身边没有任何人。那样的时光虽然是静谧的,却给我带来了最幸福的回忆。
    我们喜欢在晚自习之后,沿着学校的风行湖边的鹅卵石路上走路。春寒料峭,而那样的春风却让我产生一种浓浓的暖意。
    他的球友打电话让他参加篮球赛,他答应了,脸上却露出一摸凄然的神色。他对我说,有时候他真的不想去打球了,一场球打下来,整个人累都累死了。我知道,他不想碰篮球,也完全是因为我……
    又是一个周六的晚上,他跟我说:“一起去市区散步吧。”他说他知道一条通往市区最近的路,所以会很快回来的,我欣然答应。而我们俩也打成了共识,每周六的晚上,我们都要去市区散步一次。
    我知道,这是属于我和他之间的标记,永远都夺不走的……
    然而,初夜的散步并不顺畅。夜雨霏霏带来的寒意浓浓不说,那晚因为偏信于他的“近道”,我们反倒是迷了路。虽说走遍了大街小巷最终还是找到目的地,但伞下的我们,却根本没体味到春雨带来的“情深深雨蒙蒙”的意境。
    屋漏偏逢连夜雨,晚上回去之后,本是要好好地洗个热水脚的。但偏他水瓶那晚不保温,回去的时候,他水瓶里的水已经冰凉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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