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002章:考场重逢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2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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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开始尝试着去课堂上上课,喜欢上了走食堂的这条路。我总觉得,也许能在大路上的某个角落,我又能重新看到他那张极为灿烂而让人心醉的笑容……
    不过失望的是,茫茫人海中,我真不知道在哪里可以再见到他一面。而面对课堂,我能给于老师的只有睡觉。
    也许时间真是一剂良药吧。看过了深秋后那橘红色的银杏叶,听完那秋风扫落叶的沙沙声,踏过那入冬后第一场雪所覆盖的操场后,我终于将那个不能实现的梦给忘掉了,或者更准确说将这场邂逅深深地冰封在自己的心底吧。
    想想过去这段时间,我不禁感到很可笑:自己居然荒谬到为一个不知道来历的男的,YY了那么长的时间,甚至于将自己的事业都撇下不顾……
    转眼间又要面临期末考试了……
    对我来说,考试简直就是个折磨人的活。而考试的这几天天气也很冷,我不得不穿上我那件棕色的羽绒服,哈着气进入考场。
    “嗨!老兄,一会儿要多靠你照应了啊——”我兴冲冲地对坐在第一排的一个“老兄”挤眉弄眼地打着招呼。但看着那位“老兄”的脸色以及班里突然爆发出来的哄堂大笑,我立刻明白了自己犯了一个多么可怕的错误。
    “你给我出去!”老师生气的不得了,立刻跳起来推我这位居然连自己的任课老师的模样都不知道的学生到门外。
    就在我马上要落难的时候,突然一个高大的影子站了出来,一脸正直地和老师理论着,并一本正经地数落着老师的不是——其实说的也是实话了,虽然说的很蛮不讲理。
    事实上,当看到那个站起来的男生的时候,我忍不住心中咯噔一跳:这个人,不就是那天我在食堂门前的路上遇见的那个篮球服的男生么?
    此时的他,当然已经不是夏天的打扮了。今天的他,穿着一身黑色的风衣,看上去很靓。他的脸蛋依旧是那样干净得没有任何杂质,让人浮想翩翩。那样的一双眼睛,水汪汪的似乎会在颤动着。
    在这样的眼神下,我的心脏也跟着他的节奏而颤抖……
    见到他的时候,我第一个反应就是奇怪:他怎么会和我在一个班级里考试?难道,我竟走错了教室了不成?或者说,他知道我今天要遭殃,所以特为在这里等着我?
    突然发现我好傻,都以个学期过去了,我才发现我居然和我脑子中印象非常好的这个男生是同班同学!
    老师万万想不到自己辛辛苦苦教了这些畜生一个学期的书,竟然在学期结束时受这样的气,弄得他真要三魂出壳了。他暴跳如雷,立刻也叫这位童鞋跟着我一起滚蛋。而那样的话,我就连累他了……
    不过他真的好有本事啊!当老师说让他滚蛋的时候,马上一大群男生也跟着起哄,要挟老师。在这样的情况下,老师除了妥协之外,就没有其他办法了。
    看到有那么多哥们为他撑腰的时候,我真的很为他的号召力而钦佩。不过不知道为什么,看到那么多哥们拥护他的时候,我的心中却是酸酸的。似乎有一种愿望,那就是我宁愿我和他一起被赶出教室的大门……
    但不管怎么想,在得到恩准留在教室继续考试之后,我的紧张才是真正开始了:我万万想不到自己与他居然就在一个专业、一个班级,还有一门课恰巧在一起上,这难道不是缘分吗?
    看着眼前的他,我再一次动心了,埋在胸中已久的感情也如火山一样爆发。
    我不知道我对他的这种感情到底是什么样的情怀,事实上那个时候我也没去想这么多。只是觉得,在听到他和老师说话的时候,我有一种难以形容的满足感。
    他的声音很浑厚而且有质感,听着像是电台中主持人的声音一样,暖暖的,溶溶的。听他说话,似乎这样寒冷的天也变得温暖了很多。
    虽然我对他的了解还是一纸空白,但我却忍不住对他产生感情,而这种莫名其妙的感情让我莫名的有种害怕的感觉,让我不得不在心中躲开他,不敢去了解他。但我到底还是没有能够避开他,因为我在进入考场看见他的那一刻,就惊呆了:我万万想不到自己居然会和脑子中一直想着的那个树下的男生在一起考试。虽然有很长时间,我已经没去想他了。
    我的心弦在震动,两个小时的时间,我哪里是在考试啊,竟直溜溜地一直盯着他不放,似乎生怕他哪一秒钟再次跑掉了。
    匆匆忙忙的,我胡乱地考完试,然后匆匆忙忙地交卷。一种莫名的情怀催促我要在那个男生离开教室之前交卷。这种感觉很奇怪,我也说不清楚,总之那个时候我就是这么想的,并且也这样地执行下去。
    我很好奇他为什么会和我同时交卷,好奇他居然和我一起走出教室的门口,更好奇他和我走到一起的时候说的第一句话……
    “呀!我们又见面了。”他的这一句话很简单,却让我一辈子都记在了心中。一直到现在,这样的几个字仿佛就是刚才他在我耳边说过一样,似乎几年后的今天,我和他处在依旧在教室门口相遇的那一刻。
    然后听着他对我说:“呀!我们又见面了。”似乎从字面的意思,我和他竟是相识了很久而没遇见的老朋友了。
    望着眼前的这个男生,我恍惚了,脑子里立刻就昏了,竟不由自主地跟着他走。我默默地看着他:俊秀的脸庞修理的十分干净,穿着一身宽大的黑色风衣,围着一条碎花围巾,整个打扮让人看上去感到既稳重又温暖。谈笑间,那浩白的牙齿让本来已经很帅气的他,更显得迷人,那双闪动的眼睛让人直看的不够。
    相互介绍中,我终于知道他叫林风,树林里的风。一路上,我和他只是有一句没一句地闲谈着,他对我的话也总是围绕:“你这副棕色头发很适合你”、“你的眼睛很大很亮,没有一丝杂质”、“你看起来应该是我们班最帅气的男生了吧”之类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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