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游之战魂怨  第一章 流年失忆话新生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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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漫天的飞雪片片落下,麻木的脚踩在路上以及失去的知觉渐渐饱和,心口的悲凉随着这满城白色葬于破城之下。
    我狼藉地向城外奔跑,刚刚还说自己跑出酒店的时候像个逃兵,而这一刻竟真正成了被追兵驱赶的亡命人。
    我将少年的尸身静静地埋在小池岸,流出的热泪已经冰凉,犹如我此刻冰凉的心。
    我发疯似的四处逃串,看不见夜行的路,看不到彼岸,更看不到何谓流年匆忙,转眼间,少年已亡。
    只记得当初灯花微凉,呼吸微凉,身边的少年睡得如此安详;叹如今物是人非,万物具毁。
    我逃向高高隆起的山脉,终于在官兵的左右夹击中走投无路,心里一狠便跳入悬崖。
    我看到眼前的景物飞快地从眼前滑过,巨大的白色滴入眼球,我渐渐闭上双眼,依稀看到一个熟悉的人儿朝我走来,他面带微笑,眉眼间的笑意似乎阔别了这场乱世繁华间里的相遇。
    你在尘世间流转了千百年,却只让我看你最后一眼,不知这是我的荣幸,还是我命中注定的十年天劫?
    我暗笑,身体终于坠入冰凉的水底,刺骨的冰凉席卷而来,我无力挣扎,是晕是睡,我已渐渐合上眼脸。
    悬崖下的迷雾,细长而深沉的水,会不会带着我这一世的虚妄,将我有罪的身躯带往另一个世界?我不知道,我也不想知道。
    然而上天或许认为我是无罪的,又或者认为我十年天劫未至,我命不该绝,我微微睁开双眼,眼前竟是一座温暖的木屋小阁,若不是身上传来的阵阵疼痛,我差点以为边上热气腾腾的汤药便是凡生皆怕的孟婆汤。
    “你醒了?”说话的是一身动物皮袄包裹的大胡子猎人。
    他将汤药交于手我中,我微微启唇,恍然感觉腹中的温暖油然而生,可心头竟仍有莫名其妙地忧伤。
    猎人把他遇见我的故事全部告诉了我,可我竟没半点印象。
    猎人说,他是为了追寻一只受伤的麋鹿才在悬崖下的小河边上看到我,而我当时一身湿透,巨大的寒冷已经把我的湿身冻成了冰晶,而就当他以为我已经一命呜呼的时候突然发现我的身体竟然还是温暖的,于是便把我带入了他的住处。
    我静静听着猎人的讲述,如听一场大戏,似乎不关于我,反而像是说书先生在说故事,讲述故事里主角的每一场惊心动魄。
    我说我忘记了,但很感谢他的相救,说着便抱拳作揖。
    他摆了摆手,只说乱世害人,活下来便是奇迹,他不过是看到奇迹的一个幸运人罢了。
    我看着猎人为我拿来的热粥,心中竟有些似曾相识的味道,可为什么我的心却没有动呢?
    从猎人那里得知,此番乱世不过经历了十余天罢了,但乱世的诞生早已过去了三年,乱世之源便是外戚当权,帝王昏庸,百官无能。
    我静静听着,恍如心外无物。
    此后数日,猎人便天天出去打猎,我便也学了些打猎的本领,随天气渐暖,人心渐熟,夜里便和猎人侃侃而谈。
    那日小酒之后,我曾问他,为何不将胡子割去,也不至于一脸老相。
    他说:乱世正浓,水生火热,外表若能淹去年龄,也免得被抓去充军。
    我淡笑,大丈夫若能为国捐躯,那是一世荣耀。
    想不到猎人大怒,转身而去,留我一人黯然神伤。
    窗外梨花微凉,偶尔春雨细细落下,带来一夜微寒。
    我将被褥轻轻拉上,却辗转难眠,细想数日以来的种种,才发现那猎人竟将唯一的床榻留于了我。
    我起身出门,大片的落花躺满一地,点点细雨,将整个早春淋得透彻。
    我没有看到他,直到天明都没有看到。
    那日午后,他带着一身行云翩翩而入,换了衣衫,换了模样,而我一时间竟也忘了他是谁。
    “给,新买的衣服。”那人将新衣递给了我。
    “告诉你个好消息,乱世定已,今日新皇登基,大赦天下,这两套衣服在当年起码二两银子,而今只需半两不到。”说着他便笑了起来。
    眼前剔去了一身苍老的男子笑声朗朗,我终于看清了他的模样,可惜烟花过隙,青春转身,所念男子,早已成了男人。
    那人告诉我,而今帝都就在此去不到十里路的地方,百废俱兴,街面上已有店铺陆续开张,想借此做点生意,问我是否愿意前往。
    我点头答应,乱世也好,盛世也罢,不过都是为了谋生,这样一来,走一遭也好。
    那日,他快步疾走,将之前猎得的动物皮做成了皮袄,才出市面便已经一抢而空,他惦念着手里的银两,高兴地合不拢嘴。
    那后,他便买了一座酒楼,从此远离打猎生涯,只愿舒舒服服做个掌柜。
    我淡笑,他想做什么便随他去吧,我不过是个落难人,到如今连自己姓什么都无从记起。
    他没有离开我,也没有让我离开,反而将窗边最好的一间客房留于我,好让我自由之身随兴所至,我看向他的眉角,那笑意始终没变。
    闲来无事我便走到对街小逛,闻得说书先生大说今朝,惹得众人拍案叫绝。
    原以为此生便可欣喜而过,帮着仍不知姓名的他做点举手之事,虽不懂世态何为,但至少也能做个跑堂的小二,谁知他说什么都愿意我插手,我便只好做一个闲云野鹤之人,如此一年有余。
    夜里,天连亮起星辰,点点星光将这寂静的夜照了个透亮,晃眼间一颗流星坠落。
    我曾听人说,流星代表的命殒,是说世间圣贤能人,有一人将遇蹉跎,是福是祸,前世缘,今世定。
    手指在笔墨浓舞间竟转起珠翠,才看到指尖的老茧,又想起初见他时自己不过半寸的头发,暗暗猜想,或许自己本是出家人吧,至于为何出家,为谁出家,大脑里的记忆却仍一贫如洗。
    我伸手缕过肩头的发丝,细数着和他相识的整整五百天,他从没告诉我我他的姓名也不曾问过我的姓名,冥冥中他喊我小哥,冥冥中他卧于我身侧。
    想到这里,我心中竟有些许波动,可这种促动也不过转瞬即逝。
    我自然不会对他存在任何感情,却不敢保证他会不会对我有其他想法,每当看到他将手中的糕点塞入我口中的时候,他弯起的嘴角便不曾改变,我也曾留恋那种感觉,可那种留恋得不是他手指上的余温和他身上味道,而是那糕点的味道,实在太好。
    那晚,我立于窗口,猛听得一声惊雷,耳边传来万千梵音,似怒似躁,似吼似啸,之后便沉沉地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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