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你不要哭,这样不漂亮  开篇:路的尽头有温柔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2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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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择篇)
    今天天气不是很好,乌黑的云欺压着城市,让人一点安全感都没有。所幸,城市里的每盏光亮点缀起繁华,我终归是有点感觉的。
    今天是情人节,也是我单身的第三年。
    漫等了三年,什么都没有等到。唯一确定的是,我这个没用的窝囊废,还是时不时地,不可压抑地思念着你。
    原音,你还真是狠心。一走就是三年。
    其实我也很狠心,对自己下得了手,明明你就在另一座城市里,我只要肯去花钱,买一张火车票,就可以跨越一座又一座的高山,赴你而来。
    可是没办法,因为我夜以继日的用工作折磨着我自己,我累坏了自己。
    我用这个理由一直在搪塞着自己,其实足以证明,我还是没办法忘记你。
    当天晚上放假,公司的老板这次居然那么善解人意,情人节放大家等心上人。
    金佬因为忘了拿门卡而回到公司,灯一打开,他着实吓了一跳,他看见我一个人坐在办公桌上喝着闷酒。
    他后来回忆起来,跟我说,林择你真是不要命了,一眼见到你几瓶酒几瓶酒地喝,还以为你想被炒鱿鱼,想出这个法子来。
    我也没有装聋,笑着随便几句就过去了。
    这全是我一个人自作自受。喝醉酒的那会儿,我一个人目送着金佬离开,嘴里说来说去还是一句话,你别喊陈芷莹来,我讨厌这个女人,我也用不着你关心。
    金佬只是说,那你就不对了,人家女孩子等了你那么久,你不能老是挂念着你前女友吧!你再怎么等也没用啊,你终归要成家立室的。听我一句劝,就算你不想搭理人家,好歹也给人家一个回复,别让人家苦等你几年,把好时光都浪费掉了。
    他在眼前晃来晃去,说了一大堆有的没的,最后我只是听进去了一句。
    你终归要成家立室的。
    是啊,这话说得一点也不假。我是个男人,耐不起经久的等待,我也要成家立室,来个温馨的生活。
    所以该死的,我一直在原地徘徊,究竟是为了等待什么样的一个答案。
    陈芷莹那天真的回到公司里找我了。所以原音,你知道我怎么回应她的吗?
    我撒起了酒疯,胳膊上的青筋都暴露无遗。随手就拿起桌面上的烟缸,朝她砸去。
    她被吓到了,烟灰全都散落在她身上。
    下一秒她哭了起来,样子丑死了,远不及你的梨花带雨。她说,为什么?为什么你还是这样以冷漠的身姿拒绝我呢?
    你就不能试着忘记她,接受我吗?
    我抛了一个冷漠的眼神给她,斩钉截铁地说,不能。
    她哭得更厉害,几十秒后,跑了出去。
    我的嗓子很疼,头更是昏沉得厉害。眼角瞥一眼墙上的挂钟,已经十点一刻。
    我把搁在椅子上的西装往肩上一带,醉醺醺地、踉踉跄跄地走出了公司。
    天公不作美,天空黑得像泼墨。
    我看着橘色的路灯,想起当年遇见你的场景。
    你不知道,最近我的记忆力减退,很多事情都记得不太清楚了。可唯独初遇你的这件事,我怎么都不能忘却。
    我记得你那天穿着格子衫的连衣裙,一个人坐在路边的长椅上,天气寒冷,你不断地来回搓手,来回地哈气。
    然后你要做的事,便是不断地拉住路人,一个劲地问路,以及,借钱。
    这世上所有人都对钱这个字眼敏感。只要提及钱,他们伪装的面具就会被撕开,呈现出来地便是一副又一副丑恶的嘴脸。
    何况,你一个与他们毫不相识的路人。
    我走到你身旁,饶有兴趣地看着你。
    你蹙着眉头,不想让泪流出来。显然,到现在,都没有人肯借你一分钱。
    但没关系,你不会让自己饿死街头的,纵使那时你的心已经千疮百孔。
    你看着我,犹豫了一分钟,还是走了过来。
    开口一句话就雷到我了。你居然说,你一定会借我点钱用的,我敢肯定。
    眼神漂浮不定,还敢肯定。
    我摇摇头,答案很明显的告诉了你,不会。
    你好不容易忍住的泪水又在一瞬间汹涌而出,委屈死了。
    我有点心软了,或许是被你的委屈敲到了心底。
    我叫住了你。
    你呆愣了几秒,擦了一下眼泪才转身,你很是惊喜,你借我钱了?
    我摇摇头,又一次打击着你。
    你失望地望着我,那你叫住我干嘛?
    我说,你怎么会那么肯定我会借钱给你?
    因为我看你一直在原地望着我不动啊。我以为我找你你就会借钱给我。
    你说完后叹了一口气,不过没关系,我又不脆弱,何况那算什么伤。
    那是林嘉宥《说谎》里的一句歌词,你在说谎。
    明明已经因为路人的不愿帮助而哭红了眼,还要假装坚强。
    我拉住了转身的你,说,冲你这句话,我借钱给你。
    你似乎不愿相信,瞪大眼睛望着我,真的?
    语调里满满都是欢喜。
    我说,还有假吗?我是君子。
    你立即露出贱兮兮地笑容,说,正人君子,我只要借五块钱。
    然后你用手比划起来,两块钱搭公交,三块钱买包子吃。
    我傻了眼,五块钱?
    对啊,就五块钱。
    如今我走在路上,行人依旧匆匆。只是人海中再也不会见到你的身影。
    我拎着啤酒瓶,在江边徘徊。你知道吗?比起几年前江水的混浊,江边苍蝇的成群结队,以及路过此地便会闻到的一股酸腐秽物的臭气。今日的江水变得清澈多了,没有蚊蝇的干扰,也没有迎面而来的臭气。
    我才想起,好像一直是我在赶你走。
    我的头疼在你走了之后情况更糟糕了,好像一直都没怎么好过。
    那是2012年的六月份,十一号。
    江里那些酸腐秽物的臭气熏天,你咬着棒棒糖,拉着我的手,一路沿着江边慢走了一圈。
    还是我开口打破了沉默,你不觉得这里很臭吗?
    你把棒棒糖里的糖全都咬碎了,那只棒被你咬在嘴上,像吃完饭后要用牙签剔牙一样。
    见我开口说了话,你激动得抬起头来,眼泪闪着泪花,觉得啊,你不开口,我都闻不到了。
    说着你那么勉强地笑了一下。
    我没有接话,看着垃圾堆里四周围的苍蝇,想着怎么开口,跟你说分手。
    一瞬间又没有了话题,你觉得这多少有些尴尬,就把手里拎着的那袋八喜冰激凌拿出来,咬了一口。
    糕糊了你的唇边,你又咬了一口,把冰激凌伸到我面前,给,试一下,甜不甜?
    我咬了一口,把接下来要说的话说了出来,原音,我们分手吧!
    你呆愣着,没有说话。
    你肯定又在骗我对不对,像以前一样又骗我,对不对?
    半响,你带着哭腔,声音嗡嗡地说。
    我摇摇头,这次我是认真的,我没有骗你,我们分手吧。
    你把还没咬到几口的冰激凌往地上一扔,擦着眼泪跑走了。
    你跑得飞快,像在八百米冲刺。
    我瞬间觉得空虚,少了一个人的陪伴,独自一人走着一方土地,显得有点落寞。
    你在前面的公交站停了下来,弯下腰压着膝盖喘着气。
    我走着路慢慢地越过你,听见你骂我混蛋,林择,你去死。
    骂来骂去都是这句话,我有点心软,我想跟你说,我们还是朋友。
    可我终究还是没有将这句话说出口。
    你就走了。
    仿佛人间蒸发了一样,你去到哪儿,谁也不知道。
    现下我坐在江边,吹着夜里清凉的风,一个人喝着闷酒。
    我没有告诉任何人,情人节还没来到之前,我见到了你。
    是在我出差后的第二天,在星城的103号公交车上,我见到了你。
    长发都剪成了干净利落的短发,你一身黑衣,戴着耳机,因为给老人让座,一路都是站着的。
    我坐在后面,靠窗的位子,一直望着你。
    原来,你已经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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