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情不知浓时 1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1588  更新时间:13-07-02 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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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上的时间是龙镇最热闹喧哗的时候。卖豆腐的王老爹,卖菜的李大婶,一大堆市集摆摊的阿公阿婆,从天黑漆漆的时候就在市集里面摆摊,也在这里探头探脑,等待一个小伙子的来到。
    天刚擦擦亮的时候,伴着晨光,出现一个笑呵呵的的年轻小伙子,带着一个小小的箩筐——里面装着一些草药。只见他一到菜场,就笑嘻嘻的和所有的阿公阿婆打招呼。
    ——阿默啊,今天这么早?卖菜的李大婶给了叫阿默的年轻人一把新鲜的绿菜。
    ——李婶,今天你也好早呢。李婶,越来越好看了,年轻好多啊。
    李婶就这样笑成了晨风中的一朵菊花~~
    你要问这个年轻人是谁啊?
    18年前的一个下雪天,那雪下的真是大啊,白花花的,铺满整个街道,打更的哑巴于老头在墙根捡到了一个孩子。皮肤雪白雪白,小嘴红艳艳的,看着就像个俊俏的小女娃娃,于老头把孩子捡回了那个四处漏风的小破茅草屋子。孩子被厚厚的棉被子包的严严实实,半点风都不漏。褥子干干净净的,一看就是好人家的孩子。但是又不知道因为啥被丢在了墙根。
    于老头是个哑巴,但是当初跟着镇上的孩子在学堂墙根那里偷听过一段时间,识文断字还是勉强可以的。于老头照顾孩子的时候,翻出一个小小精巧的玉牌子,上面写着一个——言。古篆体写的,透着一股子尊贵气。于老头请了村里的秀才,给这个孩子起个名字——言默。默字取得意思是。谨言慎语,是于老头对言默的期许。
    言默从小就是个乖巧的孩子,唇红齿白,可爱非凡,自小知道爷爷病重,身量还小的时候就懂得踩着凳子上灶台炒菜。后来六七岁的时候,秀才看见言默实在是可爱,就让言默跟着镇上的小孩子一起念书,本来这种走后门的行为哪怕实在古朴的龙镇也是不遭人喜欢的。但是偏偏言默一副乖巧小孩的样子,也让人生不出气,那些交了学费入学的家长也对他没有什么好说的,于是言默就这样安安生生的念到了十五岁。
    大家都只记得言默是个乖小孩,课堂生很认真地听夫子的话,但也是仅限于此,文采一般,虽然课下很会说话,嘴甜心暖,但是夫子让作词赋诗的时候,也往往没有什么新意,口才拙稚。言默似乎就是个懂事乖小孩而已。
    在这十年间,课堂下,言默总会早早赶回家,帮于爷爷上山采写药材,那些药材大都长在山间僻静的地方,本身并不值钱,也不难认。但是镇子上面的人大都从商,村子里面的都关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所以镇上的药商也是看这爷孙两可怜,就把一些普通跌打药的采集给了于老头和言默。言默刚懂事的时候,于老头就告诉了他的身世,但言默这孩子念情也念旧,这一句实打实的爷爷叫了很多年。
    言默十五岁那年,夫子叫言默到自己的屋子,言默走进屋子的时候,就有预感。当年也算是风流倜傥的秀才,有着鸿鹄之志,但是年年考,年年不第,也就歇了入仕的心思。安安分分的在龙镇当一名夫子,他也知道这些商人的孩子大都只需要认得两个字就行了,父母从来不曾希望他们可以一朝得中状元什么的。但是夫子还是认认真真做好自己的工作,十年如一日,教书育人,他觉得此生也就是这样了,在一个地方,教一辈子的千字文,百家姓,做好启蒙工作,也未尝不可。但是直到今天,他的心,那颗在龙镇沉寂多年的那颗老心,感觉又沸腾了起来。因为今天他收拾学堂的时候,无意看到一页书稿,写的是对于当朝大儒——王一厅的巨著《本朝时论选编》的看法。语意直接,针砭时弊,秀才多年以来的第一次澎湃。这般雄伟志愿,如此清晰的观点,牵一发而动全身,真是一篇难得的好文章,秀才真是恨不得仰天长啸了,再仔细看字迹。竟是那个自己一直忽略的言默,在秀才眼中,言默一直就只是一个沉默乖巧的孩子,哪里想到,他竟然有如斯文采。
    夫子在晚间的霞光中,看到自己年轻的学生,他一身挺拔,像一颗俊秀的树,但是脸上总是带着几分笑意,本来应该是轻浮浪荡的桃花眼,在自己学生的脸上,却生生只有多情温暖,没有无情的轻佻。眼角边有一颗痣,那颗细小的痣正好点在右眼下一分,为飞扬的那几分笑意恰恰多了更多认真的意味。
    我要与言默好好谈谈。这是夫子看到阿默时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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