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章 兽神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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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兽神城
今天,又到了去花离兽神城的日子。
“离儿,记得把狼皮卖了以后就早点回来,别在外面玩太疯了。”花泰语重心长地叮嘱着花离。
“好啦好啦,我知道了老爸,我一定会很早就回来的。”
这早已经不是花离第一次独自一人去兽神城了,但是近乎反常的,花泰已经来来回回提醒花离不下三次了。不知道为什么,花泰的心中似乎围绕着片片阴云,总觉得会有什么不详的事情发生。
是自己想多了吧。
但愿如此。
于是花离提着花泰交给他的狼皮,还带上了他之前抓到的小兔子,独自一人向兽神城走去。
这块狼皮是花泰猎来的头狼身上扒下来的,狼皮坚韧,上面的狼毛十分的柔顺,还隐隐透着一种动人的光泽。
只有那种机敏的狼王身上才会出产这种皮毛,也只有花泰这样的老猎人才能抓的到这样的狼王。
所以这样的狼皮在兽神城内是非常抢手的,城中的上层名流们,都想拥有这么一件由狼王皮做成的衣服,不仅舒适美丽,还是一种权利的象征。
那些大家族们,在乎的不就是这个吗?所以这样的狼王皮总能卖出不错的价钱。
从小村庄走到兽神城,大概有十五里路,以花离的体质,将近一个小时就能够走到。
一路上,花离幻想着自己将那只小白兔送给那些少女以后,那些少女们感激崇敬的表情,就已经乐得贱笑了起来。
终于,他到了。
花离站在兽神城外,抬头看向兽神城前的大石碑。
石碑约莫有两个花离那么高,就那么直直地伫立在兽神城的城墙外头。
石碑上刻着两个大字---“兽神”。
这是乾阳大陆上最官方的一种文字,然而不同的却是,这兽神二字却透着一股子古朴的气息,仿佛这块石头以在这站了千万年之久,令人忍不住心生敬畏。
花离想到以前雯雯对他说过,谁也不知道这块石碑是什么时候开始有的。
据说自兽神城有记录以来,这块石碑就一直立在城外,陪着这座城市迎来阳光,陪着这座城市抵抗风雨。
兽神城的历史是近3000年,所以说,这块石头已经至少在这里伫立了三千年了。
时间的魔力,总是令人忍不住唏嘘。
哪怕只是一颗石头,千年的伫立,也令每一个看到它的人心中感慨万千。
整了整身上的衣服,拍了拍身上的灰尘,花离像兽神城门内走去。两边的守卫瞥了他两眼,虽然觉得花离穿的很简单,甚至说是简陋,但却没有人阻拦他。在白天,所有人都有着进入城池的权利,只有当傍晚来临,城中的护卫才会开始清点城市中的市民,只有拥有着城市民身份的人才能呆在城中,而没有城市民身份的人,就只能被驱逐出城。
在乾阳大陆上,兽神城是最大的城市之一。因为地处兽神山附近,因此有着近乎用之不竭的土地,城中虽然只有百万人,兽神城却完全可以供给千万人居住。
花离在城中漫步着。
对于一个十七岁的少年来说,世界的一切都是新鲜的。
花离沿着小街向兽神城中一家规模一般的杂货店走去。
一路走来,他却看到许许多多的花季少女,涂红抹绿,出入在街头巷尾,哪里都少不了她们的身影。
当花离从她们的身边走过时,他甚至能够闻到从那些少女身上传来的劣质香水味,令人作呕。
这些姑娘们的脸上一个个挤满了笑容,仿佛各个都是真命天女般受尽了,无数宠爱才能绽放出如此美丽的笑容。
花离知道,这些女孩都是些买灵肉的。他也从来不会看不起这些女孩子。
若不是迫于生计,谁又愿意跑来干这行呢。
每一个人都有着他人无法想象的生活,因为现实往往比小说更加真实的令人害怕。
既然没有经历过他人的人生,又有什么资格评论她们?
只要灵魂还活着,只要心还没有死去。
花离走到了杂货店。这家杂货店的规模不大,也没有什么夺人眼球的名字---“陈记杂货铺”,小店的主人是一名四五十岁的大伯,名叫陈昊。
陈昊是一名老实的小商人,他对生活没有什么大的要求,也没有什么令人为之惊叹的理想,陈昊安于如今自己所拥有的生活。有着一名贤惠的妻子,有着一个可爱的女儿,生活也过得滋滋润润,至少每天的吃穿不用愁,这样的生活,对于他这样的普通人来说,又还能奢求什么呢?
十几年前,花泰来到兽神城中,为自己的猎物寻找买家。因为担心被人宰了价格,花泰打算先进一家小的杂货店探探那猎物价格。结果在店里,和他差不多大小的陈昊出来接待了他。
这个老实人不是太会压价,花泰能感觉出来,因为常年与动物打交道,他对于人心有着近乎野兽般的直觉。
结果两人就成了十几年的朋友。虽说关系算不上密切,也只有在花泰来到兽神城里出售猎物时两人才偶尔见见面,但两人却也都有着一定的默契。花泰每次来出售猎物时,总会挑选那些最好的卖给陈昊,陈昊也会适当地向上加一些价钱。
如今花泰的儿子花离已经长大了,陈昊的女儿也已经成人。
花离走进杂货店,店里坐着两个人。一个是陈昊,另一名则是一个花季少女。这名女子叫做作陈思忆。正是陈昊引以为傲的女儿。
“离儿,来了呀。”陈昊坐在他的椅子上,抬头看了看花离。
最近这段时间,花泰已经很少一个人亲自到兽神城里出售猎物了,多是由花离代劳,而花离也乐得如此,正如今天,他可以看到他可爱的小思忆。
“花离哥哥,”陈思忆看到花离来了,立马放下了手中的布娃娃,蹦蹦跳跳着就从内堂里跑了出来。
陈思忆今年也是十七岁,因为遗传了自己妈妈的美貌,她生的可谓美丽动人,虽称不上绝色,但瓷娃娃般的脸庞,清脆的嗓音,干净的眼神,反而更能抓住男人的心。
花离放下手中的小白兔和狼皮,双手在身上擦了擦,轻轻摸了摸小思忆的脑袋。对于这个小女孩,他可是喜欢的很,每次来到兽神城都会给陈思忆带一点礼物。
“哥哥,不要摸我脑袋,他们说这样会长不高的。”陈思忆埋怨般的说到。
“哈哈哈,没有关系,小思忆以后嫁不出去哥哥就娶你啦。”花离咧嘴笑着,一双大手又在小思忆的满头黑发上揉了揉。
陈思忆的脸上染上了两朵红晕,狠狠地瞪了花离一眼,偷偷地拧了花离的手臂一把,娇嗔道:“叫你再乱说。”
这时,坐在一边的陈昊轻轻咳了两声,陈思忆才放开了手。
她想起来来最近这段时间,她爸爸有意无意提到过自己不要和花离走太近。
的确,一个是兽神城的城市民,一个却连城市民身份都没有,又怎么会有未来呢?陈思忆的眼底闪过一丝深深的失望。
“小思忆,乖,这只小白兔是给你的,喜不喜欢呀。”花离指了指躺在笼子里的小兔子。花离最后还是决定把这只小兔子送给陈思忆,毕竟在这些女孩子,他最喜欢的就是她了。
“哇。。好可爱的小兔子啊!”陈思忆的目光看向了那只雪白的小白兔,小白兔一双红红的大眼睛闪动着晶莹的水光,陈思忆完全无法抵挡它可爱的外貌。
她将兔子从笼子里抱了出了来,轻轻地捋了捋小白兔身上的毛发。小白兔很乖巧地躲在陈思忆的怀中,仿佛很享受般地闭上了眼睛,身体也停止了颤抖。
陈思忆抬头,一双美目看向了花离:“谢谢花离哥哥,花离哥哥你最好了。”
“哈哈,小思忆喜欢就好啦。”花离语罢,又摸了摸陈思忆的脑袋。陈思忆这次却很乖的没有反抗,反而任由花离揉弄着她的黑发,只是脸上的红晕又浓了些。
“陈叔,我爸叫我今天来卖块狼皮,你看看吧。”花离将狼皮摊开放在了桌子上。日光投进窗户直射在狼皮上,透出了晶莹的光泽,陈昊做这行已经有十几年了,他知道这是块极好的狼皮,哪怕是在兽神城那些大家族中,这也是难得一见的。
陈昊双眼闪动着光彩,他已经许久没有见过质地如此上乘的狼皮了,“离儿呀,你爸爸的打猎技巧真是越来越精进了。”陈昊一边摸着狼皮一边说到,狼皮细致到他甚至能感受到每一根狼毫。
花离笑了笑,道:“是啊陈叔,在那块地方还不是我爸的打猎技巧最娴熟了。”他的话语中透着深深的自豪。
或许,在别人看来,自己的地位低下,且父母也都不得志,但那又怎么样?
我的爸爸永远是最厉害的!我的妈妈也永远是最美丽的!
哪怕仅仅是打猎这一微末之技。
花离暗暗告诉自己。
“不错,不错,这块狼皮肯定能卖个好价钱。”陈昊微笑着说道。
“是啊,陈叔,不过这次我爸来只让我按最低的价钱来收,他说上次还喝了您两瓶好酒呢,这块狼皮就当抵债了。”
“这怎么行,那两瓶酒哪里值这个价呢,你等着,我去里屋拿钱。“陈昊连连摆手,说道。
“陈叔!我爸还说了,你要是多给一文钱,那就是看不起他了。”
“哎,你爸还是这个样子,讨个生活也不容易,又何必如此呢。”陈昊感叹道。“这样吧,我这还有两瓶酒,你拿回去帮我带给你爸吧。”
“好呀,谢谢陈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