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错觉 三十 留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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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
“原来你还认识Lemon的设计师啊。”殷卫的语气让我猜不出他的心情,他开着车,脸被月光映的有几分冷俊。
“孤儿院的朋友。”
“你们关系很好吗?”
“嗯,还行吧。”
“他说他喜欢你唉~”
我被这句话差点吓得心脏停跳,我目瞪口呆地看他,“胡说!”
新港奢靡的灯光弄得天上看不见星星,再次活泼了起来的海潮借着风送过一片清爽的咸味,我被这冷风激到,轻咳了几声。
“我去找你的时候刚好听见这一句,你不承认也没用啦。”他毫不掩饰的笑,我觉得有种被捉奸的感觉。
“他是开玩笑的。”
“没关系,哥哥支持你,爱情是不分性别的。”
“那你怎么不去找一个男的!”我声音很大,心里很虚。
“我也无所谓啦,不过我已经有人了啊。”他狠狠摆了一下方向盘,车子猛烈的晃了一下,我的头差点撞到窗户,“Shit,会不会开车啊。”
少爷也会骂人吗……我胡乱的想,手指在手机的屏幕上来回地摩擦。
“是啊是啊,你小小年纪就订婚了,而我这么大了连个女朋友也没交过。”
“你着急了?”
“我有什么好着急的!”
“其实建筑设计师真挺不错的,还是Lemon的……”
“你有完没完了!”
他只是在笑,笑的如玻璃风铃那般轻盈,碎在我心里,扎的人很痛。
之后,迟修有事没事地就会打电话和我闲聊,或是抱怨交图的日子太紧,或者是告诉我哪里开了一家什么店,吵着要我和他一起去。
自己赚来的钱,花着真是仗义。我似乎有些明白他那时候为什么宁愿放弃尊严也要赚钱上学,再怎么苦也总比寄人篱下的日子要好过些的。
很快,我最不想要面对的事情还是来了,周一殷卫早早的起床出门,我执意赖在床上不肯和他一同去。其实我并不困,相反我一夜都没能怎么睡,浑浑噩噩到了白天竟越发清醒。我只是想要再晚一点见到她,那怕一秒钟也好,这样我就可以继续幻想着和殷卫在一起,只有我们两个……
而那一点点的空穴来风的自信也随着她到来时间的缩短而愈发减少,我终于还是没能完全做好心理准备,那天,我逃跑了。我约了迟修出去,他开着一辆银色的丰田,虽然没有殷卫的车子那样拉风,但让我感受到了强烈的真实感。
“去哪?”他见我上车,就摘下墨镜,笑的比五月的春光还要明媚。
“不知道……”
“去杉树街吧,怎么样?”
“那里要晚上去才有意思啊。”
“也是……小以,我一直想和你再去一次杉树街呢。”
其实,我也想。杉树街是离孤儿院最近的一条夜市,我说过,新港是一个高福利城市,身为孤儿的我们也很难得的会有一个月十几块钱的零花钱,这些钱大部分我都花在杉树街的糖葫芦和冰棍,还有好些小玩意上。那时候的快乐真简单,嫉妒也只不过是在于一支两块钱的雪糕。而迟修却很会管理自己的钱,他有时候会拿攒了几个月的零花钱在杉树街街角的一家书店买回几本小说,一看就是好久。一隔差不多五、六年了,物是人非,再回到那条街上不知会是什么滋味。
“看电影吗?”迟修又一次向我建议。
“好,好啊。”他若不说,我都要忘了自己一直想去电影院看一次电影。过去没有钱,只能羡慕那些有爸爸妈妈的孩子们一家子去电影院看电影,我总是憧憬着想知道那光亮的大门之后是怎样一片天地,而我们顶多在孤儿院看几场教育片,但每每那时,我的很兴奋。现在倒是不愁花钱,可却没时间也没兴致了。
“然后去吃必胜客?”
“嗯嗯!”
我也没吃过那些俗称“洋快餐”的东西,上初中的时候,孤儿院里有几个女生交了学校的男生做男朋友,她们的目标一般都是那些出手阔绰的男孩,时不时甩出一张百元钞票来,回到孤儿院她们还不忘向我们吹嘘:“今天我去吃肯德基了,特别好吃,你们是没吃过,一个汉堡就卖10块钱,下次我老公给我零花钱,我也带你们去。”
“谁要去……”我在一边小声的嘟囔,迟修不理会那些骚动的人群,只是低头看书。
“小以,想去吗?”
“不想,那玩意有什么好吃的,还不如夜市的烤饼呢。”
“应该会好吃的,等出了孤儿院,我挣到钱带你去。”
“我才不去呢……”我口是心非的搪塞,心里倒是见了阳光那般的敞亮。
后来又出现了必胜客,星巴克,哈根达斯那些东西,我也只能看看,凭我送盒饭赚的那几个子儿,我是不敢进那种店消费的。
果然,迟修是最了解我的人……
车子里放着歌,虽然我没听过,但却很喜欢。“过去咱们宿舍有一台录音机,你记得吗?”
“嗯嗯,小凯他们总是霸占,咱俩有时候就在干活的时候中途溜回去听歌,我那时候还说想要以后买一台自己的录音机。”
“现在方便的多了,随时都能听歌,手机,车里,哪都可以……”
手机的震动打断了我们,我接起来,放到耳边。
“怎么了?”
“小以,你去哪了?”殷卫的声音传过来,让我失望的是他的语气里没有一点着急的感觉,似乎他心情好的有些过分。
“和朋友出去了,有事吗?”
“哦,没事,潇雅已经到咱们家了,她的房间在你房间对面,没关系吧。”
“那能有什么关系。对了,我今天可能会晚点回去哦,挂了。”或许殷卫还想说什么,但我不想听,还是把更多时间留给他们小两口恩爱吧。
“殷卫?”迟修问我。
“啊,除了他还能有谁。”
“他要你回去?”
“没,不用管他。”我像窗外望去,一树的樱花飘落,得不到的东西还是像这花瓣一样散了吧,埋在心里,人生也就好过些。我叹了口气,春天乍暖还寒,我的衣服或许过于单薄,身子有些发抖。
好在有迟修陪着我,我们吃爆米花喝可乐看电影,我终于知道电影院的荧幕并不是一个巨大的电视,还有,电影院也已经不想过去那样一个时间段只有一个电影可看,而且也没了过去那些女生说的推着车卖零食的阿姨。一切都不一样了,变了太多。
我们还吃了必胜客,迟修对我会使用刀叉这件事有些惊讶,但他并没说什么,毕竟他也应该想得到在殷家学会用这西洋的餐具是理所应当的。
接着他还带我去了KTV,然后日头落下来,迟修的车子停在了杉树街。
“我们来的太早了吧,怎么没人呢?”我走在空旷的小街,以往的热闹景象已经不复存在了,当然,满地的竹签子与废纸也没了,这条街安静了下来。
“不能啊,以往很早就挤满了人的。”迟修沿着街走去,很快,他找到了那家小书店,推门进去,曾经的老奶奶不见了,换成了一个中年妇女,古色古香的书架上也摆满了八卦周刊与商业图书。
“请问,过去那位婆婆呢?”迟修挑了一本小声放到柜台上,女人扫了条形码,给书盖上章。
“26块。”她的声音很柔和,伸手接过迟修递去的50块钱,边找钱边回答他,“我妈去年过世了,这杉树街自从不让摆摊之后书店的客流少了很多,再干几个月我就打算把这店兑出去,找些别的事做。”
很多问题都找到了答案。迟修夹着书在我之后走出来,小巷也萌动着春意,还有刺骨的风。
“怎么办?”他问我,我没有回答,只是往车子那边走去,“我想去一个热闹的地方。”
“哪热闹?我陪你去。”
“我想去……红灯路。”
他沉默了,我不是有意想要戳破他的痛,只是我想知道和他分开的这段时间他到底过着怎么样的生活。
“好吧,不过我们只喝酒,不能往外带人……”
“废话,把你都带出来了,我还带谁啊?”
于是在我的要求之下,我们去了迟修曾经工作的酒吧,天色已晚,这里渐渐变得热闹起来。或许怕被人认出来,迟修戴着墨镜,我也是第一次来这种地方,手紧紧拉着他,不敢松开。
“我一开始只接女客人,后来也接男客人。”他不知道为何要对我说这些,而且一提起这种事,他的语气就有说不出的凄凉,让我听了心里也不好受。
“哦……”
“男客人出手更大方一些。”
酒吧弥漫着烟味,让人头疼。
“看到那些戴蓝色胸花的了吗?那些就是卖的男孩……被称为‘头牌’的男孩会在胸口戴银质的胸花。”
“你戴过吧……”
“嗯,不过你知道‘头牌’意味着什么吗?”
我摇摇头。
“你的客人会比其他人多几倍,这会让他们觉得嫉恨,所以经常有人想要教训我。”他的语气突然变得轻松了许多,似乎是在说别人的故事。
“那…你………”
“放心,要是连他们都打不过,我又怎么保护你呢?”他的手环过我的腰,把我拉的很紧,一个男孩很快从我们身边离开了。
“我不喜欢这里。”
“我也不喜欢。”他低头喝酒,而我很逊的只是喝橙汁。
“不知道现在的‘头牌’什么样子。”
我巡视一周,没有发现带银花的人。
“被带出去了吧。”
“或许吧。”
突然四下起了纷乱,纷乱中央是一个高挑英俊的男孩,他正抓着一个戴蓝色胸花男孩的衣领。
“严泽要是醒不过来,我不会饶了你。”那男生一身的学生气,没想到也能聚众斗殴。
“我们走吧。”迟修拉拉我,我识趣的站起来,跟着他出了酒吧。
“你住哪?”我抖了抖一身的烟味,回过身问他。
“租公寓住呢,要去看看吗?”
我点点头,掏出手机看了下时间,已经过八点了,有几通未接电话,都是殷卫打过来的。我立刻回给他一条短信:“今天我住朋友那边,不回去了。”然后关机,上了车。
逃避有什么用呢……我自嘲着看着月亮,迟修的手落在我的头上,轻轻揉了揉,这微风一样的力道却弄得我的心碎的和樱花瓣一样凌乱。
是我错了。
END
~RH阴性B型血·错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