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卷一 第一百一十二章 欧妈妈当说客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1961
滚屏速度:
保存设置 开始滚屏
九月初的天气,白日里的气温还是比较高的,不过到了夜晚就能感觉到明显的凉意。植物象是知道了时令即将变化,因此在下一个季节来临之前疯狂地生长,叶片颜色变成墨绿,藤蔓枝丫紧紧缠绕彼此;而花儿们就象参加了安徒生童话中的舞会一样,派对结束后,总有一些体力不支的,美丽的衣裙凌乱不堪,懒懒的挂在枝头;也有一夜狂欢后就香消玉陨的,回归大地情人的怀抱。
林曼玉一边清扫着夜里被吹风打下来的残花,一片偷眼看着院里休憩的蓝兰。她正沉浸在小说中里,仿佛没有感到被人窥视很久了。
其实蓝兰盯着手里这一页已经看半天了。这部小说叫《第三种爱情》,是从曼玉的书架里偶尔翻出来的。作者的名字非常有意思,叫自由行走,是一位当代女作家。这是一部描写现代都市男女爱情的小说,书里面的女主人公是个律师,美丽聪明,个性极强,在遭遇爱人的出轨后毅然离婚,后来妹妹为钟情的男上司自杀,她在医院与男主相遇,男主才发现她是自已在飞机上遇到的那个女人,对方毫不掩饰的痛哭给他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在男主苦苦追求下女主才慢慢放下心防接纳了他,二人终于走到一起,后来由于两人之间相差悬殊的门第关系以及妹妹得知真相后再次自杀身亡,加之男主家族施加的压力和男主未婚妻的明里暗里不断施展手段,女主绝然离去,男主人公只能不断地通过自残的方式来祭奠这段爱情。当男主角与妻子在香港的街头看到出差的女主之后,两个人在车中目视独自一人的美丽女律师,故事嘎然而止。如此的爱情让人不胜唏嘘,人间固然有真情在,只是两个相爱的人能否越过重重险阻终成眷属,这是个自古至今都让人伤感的话题。苏轼都说了,此事古难全。不管是哪种社会意识形态之下,如此情感都不会有太好的结果。
这么伤感的小说在蓝兰看来已经不会象年轻时候那么容易被感动了,她已经于自已的人生中感悟到了更多更深远的东西。在乡下的这些日子以来,一切都慢慢归于平淡,身边没有了嘘寒问暖的人,没有了膝下撒娇的女儿,自已好象又回到了少女时代,和好友开心的过着属于自已的日子。种种花,看看景,无所顾及的谈天说地,平和而又单纯的生活才是心灵的良药。
******************
收藏的亲们可以每日推荐的啦,别忘喽!我的小星星就指着你们呐!
自从欧妈妈将两个儿子的事情告诉她之后,这几天她都云里雾里的,仿佛那个月圆之夜听到的事情只是一个梦。自已亲生的儿子,蓝溪,和曼玉的小儿子恋爱了?这是真的吗?
她终于从书中抬起头,看着一边打扫园子一边小心奕奕观察自已的好友,禁不住乐了。曼玉其实是个挺开朗的女性,家庭条件优越,感情上也挺顺利的,虽然丈夫走得早,好在她想得开又独立,所以一个人悠哉攸哉倒也自得其乐。就凭两个人这么多年的知交,和她做亲家当然是一万个乐意,不然也不会把若清和小野撮合在一起。只不过欧仁要是个女孩就好了,这样就十全十美了。
“曼玉,过来歇会吧,一会我帮你收拾。”
“马上来!”
“儿子还没认回来,现在就要考虑他们的终生大事,说实话我真不知道该说什么。也不知道小溪肯不肯认我这个妈,不管他喜欢男的还是女的,你说我有立场说话吗?”两个人回到屋里,倚在沙发上聊起来。
“虽然小溪还不知道这件事情,但是凭我儿子的描述,还有我自已的观察,小溪决对是个好孩子,要是知道当年你那么苦,肯定会认你不说,还得心疼你呐!他性子虽然有点冷清,但是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孩子一个人长这么大,没过过什么好日子,没性格扭曲已经是万幸了。我们家阿仁那是没说的,他小时候你还记得吧,多可爱多漂亮的小仙女啊,人见人爱。如今长大了,一个人在社会上混得也不错,长得帅,身体好,懂事又专一,从来不在外面勾三搭四的,好多女孩都投怀送抱啊,可咱儿子理都不理,就对小溪百依百顺。你是没看到他们私下里时候,阿仁就象小狗儿那么听话。”
为了儿子的幸福,欧妈妈也呵出去了,专门捡好听的说,诋毁儿子也在所不惜。“曼玉,你没觉得他们两男孩子在一起有什么不妥吗?”蓝兰真是为她的宽广思维打败了,说了半天当这是一场普通的男女恋爱一样。
“我也不瞒你啊,当初阿仁回家和我说起小溪的时候我就喜欢上这孩子了,我们家阿仁从来没对谁这么上心过,而且认识小溪之后,整个人都变了,好些个坏毛病都改了,你说我能不喜欢他吗?后来把人领回来,我一看,怎么是个男的?气得我拿大棒子打他啊,可是这小子就是不松口,说什么都要和小溪在一块儿,说是因为我把他从小当女孩儿养出来的毛病,就不喜欢女生,全怪在我身上了,你说我怎么办?不答应,儿子就没了,答应了,还能赚一个。后来我就发现小溪这孩子真的挺好,长得好,心地也好。再后来知道是你儿子,我就更喜欢了。这孩子一个人孤苦伶仃的,从小没妈没爸疼,听说朋友也不多。我儿子说要一辈子对他好,一辈子都陪着他,我都感动的不得么了了。这么苦的孩子,好不容易过点好日子,好不容易遇上对他这么好的人,我怎么忍心破坏他的幸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