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无垠地狱 第一章 我叫魏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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艳阳高照,窗外的香樟树生长得繁茂。绿荫下的青石板曲折蜿蜒,暴露在烈日下的那一段小路在热浪中微微地扭曲摇摆。盛夏的蝉鸣就和电话里的人一样呱噪。
我叫魏熙晨,从小无父无母,在玛利亚教堂管辖的圣母孤儿院长大。现在和我打电话的是从小和我一块儿长大有着剪不断理还乱的孽缘哥们莫思聪。
莫思聪和我同年,和我一样是孤儿,我们小时候住一个房间,经常在一起调皮捣蛋。
我五岁那年一对有钱的夫妇找上了门来领走了莫思聪,之后我才知道原来他是有钱人家的大少爷。据说他满月不久后被黑心的人口贩子偷走卖给了别人,后来不知道怎么的他就到了孤儿院。
他走的那天我们在孤儿院的大门口抱头痛哭,鼻涕眼泪糊了一身。我眼瞅着他一步三回头的牵着他爸妈的手上了辆银色小轿车,车上他泪汪汪地扒着窗户口一直看着我,不一会儿他和那辆银色小轿车就消失在红杉树下的红砖路口。
原本我以为他时来运转小白菜变阔少从此我和他的世界从此就是两条平行线,幸福生活的他很快会忘了这里的一切。意外的是小学三年级他转到我的学校居然又成了我的同学,那时我们才知道原来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们根本没有变,于是我们成了铁哥们。
小学毕业后我们又上了同一所初中,初三那年他告诉我他高中会去一中。
一中是市里最好的高中,专出高考700分以上的变态,绝对是名校中的No。1,成绩不好家里有钱都不见得进得了。
和莫思聪不一样,我很讨厌这类“分数至上”的学校,一中更是出了名的变态。
据说这学校三天一小考五天一大考,每个月还有月考,成绩在班级平均分以下的做人都好像要比别人低人一等平时走路都不敢抬头,所以一中压根不在我择校考虑范围之内。
事实证明命运有时候就是这么神奇,初三那年一向奉守“低调做人”的我居然和班里某资优生杠上了,于是注定了我和莫思聪后三年的猿粪。
此资优生向来夜郎自大。
他成绩其实只能算一般般,最多不过班级第三;他有个特有钱的老爸,于是总以为自己是世界第三。
某天他和别人疯撞翻了我同桌的桌子没有道歉,我同桌拉着他让他道歉他理都不理转身就走。我看不过去帮同桌说了两句。
想不到他竟然不轻不重甩了句“你们去和班主任说,班主任只会说你们不思进取影响我读书,如果我考不上一中你们负得起责任吗?”
这句话把我和同桌气得七窍生烟,他那态度用两个字形容就是“嚣张”。
我们班主任全名袁世昌,一般人都叫他“袁老师”或“老袁”,我们班背地里都叫他“袁世凯”。那时候《三国杀》正流行,大家都说如果“袁世凯”也在《三国杀》绝对是BOSS中的BOSS!
——血多得和董卓一样变态,附带技能“突击测验”和“联系家长”恶心得变态,孙刘曹这三只和“袁世凯”比通通都要靠边站。
主公特技“分数决定一切”一旦触发立刻秒杀全场,这就好比仗着自己“无懈可击”对全场使用“铁索连环”和“闪电”,判定神马的只是浮云全场直接掉血三滴,除非手中有足量的“桃”或“酒”,否则不论是谁都只有乖乖被灭的份。
总结就是“袁世凯”是变态中的变态。
“袁世凯”曾经脸不红气不喘地对我们说过:“不要骂我偏心,我这个人很公平,凭什么成绩差的人和成绩好的人待遇要一样?分数低的人有什么资格叫嚣平等?我的规矩很简单,成绩好的就有特权。不服气的就考个高分给我看看,考得好我照样给你特权。”
“袁世凯”的雷人语录多到数不清,班上很多人特恨他,当然也包括我。不过现在想想虽然他的观点过于偏激不过也不是完全没道理,我只是讨厌他过于注重一个结果习惯了用分数衡量一个人的好坏。
他那时候经常用“奖惩分明”标榜自己的教学理念,口头禅是“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是不劳而获的”,就连我们的座位都是按照年级统考的成绩分配的。
第一排是特殊待遇位,专门留给那些玩世不恭的潜力股,打第二排起就按照考试排名安排座位。成绩好的坐前面,成绩差的坐后面,坐在最后一排的学生都属于野生放养型的,说白了就是无人看管任其自生自灭。
我和我同桌虽不至于沦落到自生自灭的地步但是也比野生放养好不了多少,打从初一起我们的屁股就没有离开过倒数第二排,而资优生从初一开始就一直坚守着正数第二排的阵地再也没挪过。
自从那天被那个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嚣张富二代鄙视后我气得一咬牙桌一拍,下定决心和他拼了死活都要把他从班级第三的位置上挤下来。
自那天起“考过高富帅,战胜富二代”、“只要学不死,就往死里学”就成了我的座右铭。
我这人就这一点好,下定决心做的事情死活都要做到,再加上我本来就很聪明学什么都比别人快,那段时间我学习的猛劲用一比喻就像饿了几年的乞丐突然去吃满汉全席。短短一个月我的成绩就从班里的倒数十二一跃成了正数十三跌破了所有人眼镜。
刚开始所有人都以为我考试作弊,就连莫思聪都说我这是纯属偶然搞不好是我考试时鬼上身才爆发了小宇宙。又一个月后我挤进了班级前五,从那次考试后“袁世凯”就对我刮目相看,我也总算过了一把优等生的特权待遇的瘾。卯足了劲再接再厉,终于在第三个月拿下了班级第三,发成绩单时我小人得志的冲第四的资优生耀武扬威地笑了笑,看见他原本就不怎么好看的脸变得更黑的那一刻我体验到从未有过的快感。
按照惯例“袁世凯”会将我的位置调到了第二排与资优生同桌。当时的我特欠抽的提出其实我还是喜欢坐倒数第二的位置,理由是心理没压力我学东西快。尽管“袁世凯”不大乐意最后还是尊重了我意见,不过他威胁我如果我的成绩掉下来就来第一排。
自那以后后两排的兄弟姐妹们和我越混越熟。刚开始我以为他们只是想考试时候让我帮忙多照应着点,深入了解他们后我才发现他们并不是一无是处,只不过习惯了被冷落才开始自暴自弃。其实他们为人都特仗义,就是那个时候我的铁哥们又加上了一个孟子阔。
莫思聪一直都保持着班级前五,骨子里多少都带着一点“分数看人”的心理。刚开始莫思聪和孟子阔总看对方不顺眼,有几次还差点吵起来搞得我夹在中间特尴尬,后来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让他们的关系从针锋相对一夜之间过渡到称兄道弟,那段时间他们成天腻在一起我看了都恶心。
初三下学期末我过起了优哉游哉的学习生活。
有朋友罩就是不一样,上课睡觉有人放哨,上学迟到有人帮“到”,走到路上遇到不良少年拦路抢劫都不怕,我只需要大叫一声“我和孟子阔是兄弟”这群小混混们自动绕道。
再后来我和莫思聪都考上了一中,又被分到同一个班级。升学考试前孟子阔被我和莫思聪逼着啃了三个月课本考上了一所市里排名中上的高中。
我这人有个毛病,用他们的话说特喜欢特例独行,说白了就是任性到极点。我对于喜欢和想做的事会拼了命做好,对于不喜欢的事向来不屑一顾,就算天王老子来了我依旧雷打不动。
高二上学期的时候我的成绩在班上一直是名列前茅,身兼班长、xx委员、xxx委员、xxx课代表等等要职。从高一到高二上学期我得瑟了整整三个学期,大权在握偶尔偷偷小懒少交几次作业什么的这种感觉不是一般的爽。
高二下学期分班,那一学期刚好换了校长,学校的教学理念终于恶化至我最痛恨的铁血政策,题海战术成了考试高分的主要方针,悲剧的是新来的班主任和任课老师和我天生犯冲,我一郁闷辞掉了班里的所有职务请了一年多病假急得莫思聪他们有事没事就往我这儿跑,感情他们担心我一激动辍学放弃高考。
那段时间我经常在外面晃荡,也就在那段时间我对摄影产生了一丁点兴趣。用打工的钱买了台二手佳能拍了几张勉强还能见人的相片,一时兴起寄了几张相片去参加荷赛。当时我根本没想到我随手拍的一张相片居然能得奖,一时间我也成了话题人物。也就是因为这样对于我恶意旷课的行为学校没有作出处分,直到高考前一个月我才回学校复习备考。
四周前我们挥泪告别了高考的调教,不知不觉中又是一个三年。
孽缘啊孽缘,真是孽缘啊……
我45°角望天花板兴叹。
全国大学这么多,莫思聪的大学居然就在我学校对面。还好这次他不和我同校,否则我会严重怀疑上辈子我欠了他很多钱,这一世我走到天涯海角他都会跟过来和我讨债。
一个小时前莫思聪电话我,他非常兴奋的告诉我他收到了南大的录取通知书。之前他一直觉得自己没考好,估计过不了一本线,想不到居然会被南大录取。
用了近半个小时充分表达了自己被南大录取的激动心情后,他终于想起了电话另一头的我。
“橙子,忘记问你了,你通知书到了吗?”
橙子是莫思聪为我取的绰号,因为我的名字里“晨”和“橙”谐音,又因为我天生一头亮澄澄的红发,所以莫思聪就给我取了这么个绰号。
“前两天收到了。”
“你怎么不告诉我啊!你去的是哪个学校?”
“你学校对面就是。”
“Oh,mygod!”
我赶紧将电话拿远了点,莫思聪老这么一惊一诈的我的耳朵承受不了。
虽然电话已经隔了老远,听筒里传来的声音依旧清晰极具穿透力:“你居然在南科大!这是神马孽缘!这难道就是我们羁绊的证明吗?”
我浑身恶寒得抖了下,摸了摸手臂上的鸡皮疙瘩:“孽缘我承认,羁绊什么的你能更恶心点么?”
“但是你这个学理的人为什么去南科大?我还以你物理那么好第一志愿会选北研。”
“这学校租房便宜,考试前南科大来了电话,他们说只要我高考能过一本分数线他们可以直接录取我,前提是我选择了摄影专业。如果我过了他们学校的录取分数线,我的学费还可以减半。有这么好的事我当然答应了,不过我现在后悔得想撞墙,这几天调查了下才知道学摄影花钱真不是一般多!”
光相机加上标配镜头就要一万多,还不算三脚架什么的……早知道我还不如随便读个二本,至少第一年学费免费。
“不过南科大的艺术学院确实很牛x,不管怎样这这学校都是一本。真不知道你到底走了什么狗屎运?高三我们都在不要命狂做题的时候你在外面逍遥快活了大半学期居然还能考上一本!连‘书呆子’和‘李启铭二号’都没你这么走运!”
书呆子原名邓超,是我们班学习委员。
邓超总是挂着一幅厚厚的黑框眼镜看上去愣头愣脑的,考试成绩却永远第一。不过这个人除了成绩好再也没有什么其他特别的地方了,是名副其实的书呆子。
‘李启铭二号’叫李浩然。
我一直觉得“我爸是李刚”这句话特霸气,说这句话的李启铭和他老爸的大名一夜间响彻了13亿人的中国大地。李浩然俨然就是李启铭的翻版——都是官二代,就连个性都是一样的嚣张跋扈。
你们见过敢不拿驾照开着开着兰博基尼马路上飙车的高中生么?你们见过光天化日之下带一群人进重点高中聚众斗殴被抓后啥事没有第二天照常来学校的高中生么?你们见过众目睽睽之下搂着二十几岁的漂亮女教师在学校楼道交叉感染的高中生么?你们见过十次考试八次缺席次次所有科目都是零分却没被学校开除偶尔还能被评上优秀xxx的高中生么?李浩然就是这么一奇葩。
我原本以为高考对邓超来说根本算不上问题,邓超成绩这么好随便考考都能过一本线。
令人大跌眼镜的是邓超高考分数650,比他第一志愿航空大的物理专业差两分。最悲剧的是他的志愿表上“调剂专业”那一项没勾,所以650分的他被迫只能读二本——和他比起来我自然算幸运的。
至于李浩然我只能说他天生就是被众人顶礼膜拜的传奇人物。
高考前一天晚上他参加朋友家的party疯了一通宵,高考那天他睡到下午才醒,神奇的是这厮居然被我们学校录取了,大家也只能感慨权利和金钱的强大。
“橙子橙子~我想旅游,求组团~”
这小子又发嗲了。每次他一发嗲我的头皮就开始发麻,只要他用这种九转回魂绵羊音和我说话我浑身就起鸡皮疙瘩。
“你能不能说话别这么恶心?卖萌也没用,我没你那么闲。放假我要赚钱养自己,读大学每年还要交一万多的学费,现在不打工赚钱开学我就要喝西北风了!”
“切~没劲!难道要我一个人去旅游?神啊~难道我的假期注定就要这样浪费掉么?”
我用小指掏了掏我可怜的耳朵,这娃又开始抽风了。
“你可以问问孟子阔,或许他可以陪你去。”
电话里传来了闹铃声,夹杂着轻微的敲键盘声。我下意识看了眼墙上的挂钟,现在刚好下午两点整,今天是周六。
“他没考好,现在肯定没心情。算了!就让我无聊到死吧!我去组团刷副本了~Mua~Bye~”
耳边传来期待已久的嘟嘟声,我握着电话半晌无语。这小子挂电话前都不忘丢个飞吻恶心下人。
他折腾了我一个半小时结果为了刷副本就把我晾这儿了。这叫我说什么好?我只能说总有一天这货会被游戏玩儿死。
郁闷的挂了电话,目光正巧对上柜子上的穿衣镜。
我天生高鼻小嘴一对蓝眼,皮肤白皙不说,居然还是细胳膊细腿。所幸不是五短身材,高二后身高长到了178勉强也还过得去。
往事不堪回首,用孟子阔的话说几年前我的脸蛋简直秀气得不像个爷们。
每次和那群损友做了什么亏心事以后第一个被逮到的永远是我,谁让我的红毛闪得和太阳似的。十三岁那年我终于意识到我的外表似乎显眼得有点过,于是下定决心将我的红毛染成了黑毛。
高一的时候我终于戴上了黑色的隐形眼镜。
其实后来很多人都和我说过我还是红毛蓝眼好看,不过我一点都不为我这一举动后悔,至少我以后出门或做什么事不会再有那么多人莫名其妙地盯着我看。
我总觉得黑发黑眼的我看上去似乎多了丝男人味儿,不过莫思聪认为这根本不是男人味儿,这叫妖孽。我懒得和他这个没什么欣赏品位的人斤斤计较。
我身上有两块很大的胎记,好在颜色很浅看起来并不狰狞。
长在心脏处的胎记乍一看很像一朵燃烧的玫瑰,完美地诠释了什么叫combineabstractandrepresentationalperfectly。
背后的胎记刚好在肩胛骨上,有点像伤口撕裂后愈合的疤痕,粉红中微微泛着白。胎记虽不至于狰狞,但也不怎么好看。
记得小学有一次语文测验,试卷上有一篇阅读说的是一个小男孩因为背后有一块狰狞的疤觉得非常自卑。一天他的老师对他说孩子你应该感到自豪,你一定是名天使,因为某些原因折断了翅膀才降临人间。男孩从此以后不再自卑长大后事业获得巨大成功。
我还在想这个年代了应该不会有人还用这么俗的方法安慰人吧?
有一次卢卡斯(Lucas)看见别人在我背后议论我身上的胎记,当天晚上他就跑过来摸着我的头对我说:“孩子,不要在意别人的话。你背后的胎记是天使折翼留下的痕迹,你受上帝的眷顾是神的儿女,你应该感到自豪。”搞得原本不怎么在意的我相反郁闷了起来。
卢卡斯是孤儿院的院长,大概三十岁左右,听说是从耶路撒冷来的。他一脸络腮胡长得跟耶稣似的。
卢卡斯一直单身,是个非常虔诚的基督教徒。认识他这么久就没见过哪次祷告或做礼拜他缺席过。他经常听别人告解做做慈善义务传教什么的。我非常怀疑他会不会像耶稣说的那样有人打了他的左脸,他还真傻兮兮的把自己右脸也凑过去再给那人打。
以前我把他当成我爸和人生导师的结合体,后来我发现还是把他当成基督教的孔子比较合适——人完美到这种境界除了供人膜拜还能做什么?
不过再完美的圣人总有那么点缺陷,就是这一点缺陷提醒我其实他不是神不是圣人勉强还能算是个人。
卢卡斯取名字的水平真的是个很大的吐槽点,他给自己取了个特忠臣的中文名——魏征。
我曾经一度误解过他是个熟悉最起码也是个爱好中国历史的人。当我清楚地认识到卢卡斯其实是个连秦始皇和汉武帝都不知道的中国历史盲的那一刻,我终于意识到我八岁前的这段时光成为了我人生中不可磨灭的黑历史。
卢卡斯一直认为“精忠”、“忠义”、“忠贤”这类词都是褒义词,他听说中国很多伟人都喜欢取这种名字。
我父母姓氏皆不祥,于是卢卡斯就让我和他一样姓“魏”,取名“忠贤”。
于是我的第一个名字就是“魏忠贤”,和明朝某个著名的死太监的名字一模一样。
以前我小不懂事,也没读过什么书,八岁前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大家听了我的名字表情都那么古怪。八岁那年《明朝琐事》这部电视剧很火,我看了此电视剧后终于明白了原来我2了整整八年。用莫思聪后来的话说——你就是个2货,还是一泊来的。
顺便提下,“2货”这个词的意思还是我初中之后才知道的。
知道我和名人死太监的名字一模一样后我特郁闷,于是死磨硬缠着卢卡斯帮我改名字,直到我的名字改成“魏熙晨”后这事才算完。
很多人认为我是混血,他们都说我的父母起码有一个是外国人。他们虚构出一段关于我父母的跨国生死恋,故事情节绝对称得上跌宕起伏精彩至极感人肺腑令人回味无穷,可惜是个BadEnding。
这群八卦党编的最俗的关于我的身世之谜是:我父母相爱但是最终无法在一起,更可能的是他们由于某种原因双双撒手人寰,于是留下了幼小的我。又因为我的那些恶毒亲戚们都不想接手我这个麻烦,于是我就被扔在了孤儿院门口。这些亲戚就是一群吝啬的吸血鬼,大冬天的连个被子都舍不得给就让我光着屁股蜷缩在冰冷的篮子里,外面还飘着大雪。
以前看电影偶尔也会看到类似这种狗血的桥段:罗密欧与朱丽叶、梁山伯与祝英台跨越了国仇家恨,超越了种族与阶级,终于在爱情的力量下结合生下了所谓的爱情的结晶。不幸的是编剧往往都是悲剧爱好者,一切超越生死羡煞旁人轰轰烈烈史诗般的爱情故事的结局绝对都是悲剧。
就像詹姆斯·卡梅隆决定让杰克在罗丝眼皮子底下冻死,更悲催的是杰克死就死吧最后还来一杰克沉入深海的镜头。
从不知悲伤为何物被身边一票狐朋狗友调侃“没心没肺”的我当年看到那一幕时居然也感动得痛哭流涕。那时坐我旁边的一损友对我说:“魏熙晨,今天才知道你从来不哭的原因不是因为你没心没肺或者是天生没有泪腺……你知不知道你哭起来简直人神共愤其神态令人发指,以后谁和你看悲剧电影那才叫自己找抽!”
当时我只觉得这兄弟的话有些莫名其妙,直到今天我都想不通我怎么就人神共愤令人发指了?切~不和哥看电影哥还不屑陪你们看,有本事你们这群光棍不要每到2。14和11。1就在Q群里狼嚎“没有妹子陪怎么过啊怎么过”。每次都抓和你们不同桃花泛滥英俊潇洒的我陪你们这群饥渴难耐空虚寂寞冷的单身汉疯疯癫癫居然也不觉得很诡异!
咳咳……一不小心扯远了,话题转回来……
观众喜欢狗血,有狗血就有千篇一律的戏剧冲突。
什么叫戏剧冲突?说白了戏剧冲突就是矛盾的生活、矛盾的人、矛盾的背景成因以及出其不意的剧情。
什么是出其不意?这是个好问题。
当我们已经沉浸在美得冒泡的情节突然有人给你一个迎头痛击,于是一切美好的过去最终都会成为未来最伤感的回忆,导演编剧们活活让你体验一把什么叫虐虐更健康——这就叫出其不意。
就像一切以悲剧收尾的狗血剧情:那些导演最厉害的就是杜撰了一篇篇悲壮的史诗剧作,在赚取大把钞票的同时还赚取了大把大把观众的眼泪。他们可以一边把人推入地狱的深渊,同时又带给人更强大的力量。他们能令所有人在绝望中依旧相信着希望,苦苦挣扎着生存。
——就某种角度来说,这才是最残酷了。
咳咳……又扯远了……
话说回来,不论是虚幻还是现实,狗血剧情无处不在,但是就在那关键的一刻我那未曾谋面的父母为什么就不狗血了呢?
别人父母抛家弃子好歹也给自己的孩子留个名啊姓啊什么的,弃婴时好歹也会在篮子里放张卡片或者纪念物什么的,至少告诉孩子未来的养父母这孩子叫什么。
我倒好,别说什么卡片纪念物什么的了,大雪天里连块布都舍不得给就让我光溜溜的躺在外面。
再怎么不负责任的父母即使不愿意养孩子好歹也会留点东西给他——至少他们会撒一个善意的谎言让被抛弃的人觉得自己至少是被爱着的,自己被抛弃也是出于父母迫不得已的决定。
有时候我和别人开玩笑说其实我不仅无父无母,就连名字原本都是没有的,“魏熙晨”这个名字还是院长送我的。
几乎所有人都以为我是恨着我父母的。
其实他们真的误会我了,我一点也不恨他们。至少他们把我生下来让我看到了这个世界。况且谁会去恨陌生人?
恨之所以让人痛苦是因为曾经的爱——这道理连没脑子的人都懂。
可惜的是当我和别人说这话的时候压根就没几个人信,我也懒得再和他们过多解释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