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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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车站后,接到东的电话,说是店里的冰箱出了问题,我这次好像也不怎么着急说,等我回去再做处理吧。等了会后,列车人员开始检票,这次还是卧铺,我想坐硬座看风景,之初不让,说硬座太累了,三十多个小时,身体会受不了。我拗不过她,只好作罢。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谈话的关系,之初也很少会有失踪的现象,我们的QQ自从上次她删除后,就再也没有加回来,我觉得,她删的次数也够多的,加不加都所谓了,纵使没有网络,我和她之间不会因此陌生,这才是真正的情。所以,我也不会再去主动加上她,有事情的话,发信息或是打电话都可以的。
我的店因长期的不济气,导致无法经营,在八月底的时候,准备转让,我也开始找工作。这些可能都是之初不知道的,因为我们在网络上没有联系,都不知道彼此过的怎样。那段时间,我们各自辛苦,各自忙碌,各自生活。
情人节那天,我让好友帮忙订了一束鲜花过去,也因着触景生情,我发信息问:去年的情人节,你在哪里?
“每节的情人节,我都在的。”这是之初的回复。
后来,我又写了一首诗,《七月七日,情》:
七月初七,你在哪?
我沿着银河的方向,望着,望着
前方是苍茫一片
今夜的风,掠过发梢
秋天的凉意,袭入手心
景如从前,找不回旧人
此时,你在哪,我又在哪?
锦年之秋,唱着我们的歌
携手踏入夜色深处
嘴角的笑,是彼时的礼物
月光倾洒,照耀了前方的未来
年年有此时,却不知
是风零落了花瓣
还是雨敲折了枝叶
梦,从此系你一生
你的笑,像极了花
一朵开在幽谷中
而芬芳四溢的花
时光在额头上
深深印了两道痕迹
这是你在我生命中缺席的岁月
念着,念着
连你何时回来的,都已忘记
只知,你踩着晚霞,步履轻盈
穿过风的阻挡,雨的间隔
还是回到我的世界
刹时,灰色的天空突然亮了
此时的七夕
我蹲在台阶上数星星
数到眼泪笑了,心也笑了
不过大众情人节
只过我们间,特殊的日子
旋律响起,往事浮现
你的情人节,我的情人劫
内心的挣扎就在你的乐趣中
渐渐消失
褪去青涩,还你一份真
我不知道我是不是在怨之初之前的情人节没有出现,还是在怨自己的缺席,我只记得,以前的情人节,之初总是喜欢听孟庭苇的《没有情人的情人节》。当之初收到鲜花后,她说挺感动的,其实,有她这一句话,我所有的努力和坚持都够了。
相爱的故事终有结局,相爱的日子终会结束,这一天,还是来了。
十月,我在之初的空间里看到了大片大片的甜言蜜语,当然不是我的杰作。我知道她恋爱了,这种感觉比她之前的要轻松的多,也踏实的多。后来,她告诉我说,这个是和她做了五年朋友的人,突然对之初有了爱情的感觉,所以就进攻了。
我对他不讨厌,因为他比我先认识之初,我对他不反感,因为他能让之初快乐起来,我对他不存在羡慕或是嫉妒,因为从空间的脚印来看,他是真心对之初好,我对他不排斥,因为他知道在之初的心里有我的存在,并且也能容纳我在之初的世界里,这样的人,如果之初觉得可以终身依靠,我会微笑祝福。
我也识趣,自动减少去之初空间的次数,只是偶尔会去看看她最近的心情和文字,到最后,我就从此没有去过。我觉得那个空间我已经进不去了,看到满满的都是他对之初的爱,连我都会感到自己的多余。
而我也做到了意义上和行动上的不去打扰,我的电话和信息,也从那个时候断绝了,看着她幸福的样子,我似乎对自己的放手,没有任何意见。我把空间的背影音乐设成了《梦醒时分》,是的,我的梦该醒了:
你说你爱了不该爱的人
你的心中满是伤痕
你说你犯了不该犯的错
心中满是怨恨
你说你尝尽了生活的苦
找不到可以相信的人
你说你感到万分沮丧
甚至开始怀疑人生
早知道伤心总是难免的
你又何苦一往情深
因为爱情总是难舍难分
何必在意那一点点的温存
有些事情你现在不必问
有些人你永远不必等
与此同时,我进新公司,需要适应环境,而新同事小成似乎对我有好感,他就坐在我旁边,我们中间隔着一栏,办公室是两栏的,业务员一栏,网络部和人事部一栏,因工作关系,他向网络主管要我的QQ,加上我之后,每天中午都会发消息过来,一般问的都是一些废话,像中午吃的什么,周末有什么安排,感觉工作怎样的……
为了回避这些问题,我中午就装睡,然后不看电脑,上班时间就拼命敲键盘写稿件,直到后来,我离开这家公司,小成从人事部那里找到我的手机号,那时我已经去了P城。小成听网络主管说我出了书,问我有没有得卖,涉及到书的销售问题,我只能当他是顾客了,不过,他说自己过来拿。
我连续推了五个周末,都以新工作比较忙为由,把他打发了,他还是一如既往的约我,后来,想了想,不就是要书嘛,给不就成了。所以,当他再次约时,我就答应,说周日过来,我周六有安排了。
周日那天,天气晴朗,他九点多就打电话给我,幸好我已经起来了,我最讨厌在我睡觉的时候被人打电话吵醒,问了具体的路线后,还不忘带一句:你再睡会,我下车后打电话给你。
我心想,别自作多情了,我起的早是因为要拿被单出去晒太阳,我喜欢被子上洒满阳光的味道,衣服上也是。可以没有香水味,但需要有阳光味。
十一点,小成打电话来说到了,我住的地方离站台有点远,他又认不到路,我只好去接人家,顺便把书带上。我的穿着和平时上班没两样,不过看他的样子,应该是有做过准备了,脸上很干净,头发也打理的很顺,深色短袖,黑色西裤,发亮皮鞋,神采奕奕般。
我忍不住微微一笑,小成见我笑了,似乎更加得瑟,他也本能的走在我左边,然后和我聊天,我原想让他拿了书后就赶他回去的,回头一想,人家说不定早餐都没吃,就跑过来拿书了,既然来一趟,午饭应该要吃一顿吧,还是……
正我想的走神时,他冒了一句出来:“你这边附件哪里有饭店吗?我们先去吃饭吧?”
“好的,前面那里就有一家。你,没吃早餐?”我直视前方,不理会他的眼神。
“走的急,怕你等久了。”他时不时的从侧面看我。
老天爷啊,别用这种眼神看我了,再看下去,我可能坚持不到和你一起吃饭。
到了餐馆,找了个中间的位置坐了下来,由于来的早些,饭店没有什么人,我也不知道小成从哪里知道我喜欢吃鱼的,点菜的时候,他居然说:你喜欢吃鱼,我点了个清蒸鱼,你觉得怎样?
我一脸无奈:“你点就好了,我随意。”
后面几个菜我就记不起来了,哦,对了,还有个凉拌黄瓜是我点的,我觉得小成就像这个黄瓜一样——欠拍。
饭桌上,我们基本上没有话题,但他还在硬撑着扯些其他,吃饱喝足,我准备去结账,被他双手拦下,说:“怎么可以让女生买单,我来就好了,你别抢啊,大不了,下次有机会你再请我一餐好了。”他的眼睛笑得都眯成缝了。
我嘀咕一句:“想的真美啊。”
他应该是没有听到,然后,我故作大方的把他送回了站台,意思是让他赶紧走人,路上他还问过我,住哪里,我随意指了个地方就把他蒙过去了。
好不容易把小成送走,晚上他又打电话过来了,由于他的号码我没存,我一接就问:你好,哪位?
“哇,不是吧,连我的号码你都没存?”小成惊讶一声。
惨了,被他发现了,为了弥补谎言,我连忙说道:“我很少存电话号码的,是上次的疏忽……”我确实很少存人家的号码,更不会去记住号码,除了之初和自己的手机号,没有记过其他人的。
电话里又是一些不咸不淡的问候,以前一周打一次,直到我不接了,然后用QQ给他留言,表明了我的立场,后来他改成半个月一次,到后来就是一个月一次,再后来,终于没了。这还得感谢芳,芳把我的号码开通了亲情号码,晚上她有时间会给我打电话,恰巧,每次我和芳在聊天时,小成就会给我打过来,每次都能遇上我的手机占线,他还继续坚持着,于是,每隔半小时打一次,还是占线。我便和芳说了此事,把她逗坏了。
几番折腾后,小成才彻底的收回了以前的热情。
我是真的,暂时不想恋爱啊,要是同一个家乡的,可以考虑下,异地的男同胞们,撒油拉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