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三章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3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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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了一个月左右,书便印刷出来,就有好多人来订,那段时间,我基本上在写运单,寄书,核对账号之中,我甚至又开始恨之初,恨她的不告而别,恨她的玩心大发,恨她对我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感情。
    当我再次打开邮箱时,我看到了她的回复,说电子版的很好看。呵呵,我都嘲笑自己,我把你看的这么重,这么在乎,但是每当我无助的时候,在我身边的却不是你。请不要说,你这是为了我好,想锻炼我的自立,想磨练我的坚强,这些本质上原有东西,不需要有人再度打磨。也请不要说,你这是不想让我陷得太深,你已经占据了我的整个身心,至于我要不要再把心分出去,那是我的事。
    一开始问之初要具体的地址,我说把书寄过去,她便来一句:实物和电子版是一样的,没有必要再寄的,我挺喜欢电子版的。丫的,整天拿话来噎死人,折腾半天,你只要电子版的,真没见过这种人。
    后来我用上了苦肉计,中午不吃饭,晚上不吃饭,我就饿着,之初你要是舍得让我继续饿着,你就不用管我。然后我在博客里写日记,把白天所发生的事记成流水账,我知道之初只上网就会看到的,所以老老实实的写吧。
    我不去吃饭,业务主任倒是有意见,天天中午就冲我嚷嚷:小言,你还不去吃饭?小言,都几点了?小言,你不吃饭下午怎么过?更搞笑的是,她对我不穿裙子有意见:哎,小言啊,在公司这么久了,怎么都没见你穿过裙子,现在夏秋穿裙子凉快,你也穿穿看啊,应该挺漂亮的。
    我那个恨啊,怎么身边这么多爱八卦的人。不过,当时是真的心里堵的慌,压根没心情吃饭,饿着也好,让自己有所感觉。
    我不去吃饭是小事,章玲坐我旁边,也来个:小言,走,去食堂吃饭。
    我说,不去,没心情吃。
    “好吧,那我陪你,反正我也不想吃。”
    “啊,那不行,你去吃吧,我是真不想吃。”
    “没事,我想睡觉,你也趴会吧。”
    章玲见我不去吃饭,她也不去,然后趴在办公桌上找周公去了,我这是遭了哪门子罪,自己不吃饭,还得连累别人?这种情形整整持续三天,我们章玲几乎没有吃过完整的一天饭,就在准备第四天继续饿的时候,我把这些都记在博客上,之初看到后,果真出现了。她留言说,真是个傻孩子,这样折磨自己的身体值得吗?我说:你的离开,带我的心也带走了,身体是怎样的,又有何关系?
    再后来,我们就和好了,这其中又是推心置腹说了大半天的心里话,我还用了小技俩套出了她的地址,然后我把书寄了过去,收不收,不在我的管辖范围之内。
    之前的不快,我们谁都没有提,就像不曾发生过一样,没有人问,也就没有人说,可是,事情始终还是在那里的,无论我们走多远,再次想起了,心里还有一块疤。
    我其实好想说,之初,你丫的,有话就直说啊,干嘛老拿消失来折磨我,看着我不好过也没见你乐啊,两个人之间还有什么是不能说的。你要早说,我也能早理解,早意识,早隔离,早斩断情丝啊,还哪来这么多分分合合,合合分分的,多闹心啊。可你非得在我和你之间划个鸿沟,我只要近一点,你就能跳出个十万八千里,怕我吃了你还是怎么着的啊,我心里堵的慌。
    现在想想,也有可能是自己当初还没有意识到这点,但是之初意识到了,所以想在我们之间保持距离,若之初也没有定力,我想我们之间真是彻底完完了。
    出书来的时候,我在网络上认识了文君,一个比我小一岁的女子,思想成熟度与我相当,算是比较早熟的,后来我们聊了很多,发现俩人合的来。我玩网络这么久了,很少遇上能让我聊得来的人,能遇上她,算是挺意外的。
    于是,我和文君聊起了之初,只是和她说了我对之初的感觉,也不知道她悟出这个理没,后来,她用单位的电话打给我,我一整个通话过程都在说之初,说她的好,说她的温柔,说我的依赖……然后我们还开起了玩笑。
    文君说:“你们现在都闹成这样,分分合合无数回了,这样的情感十年之后还会有吗?时间是最好的治疗,我想你会慢慢忘记的。”
    我躺在床上,闭上双眼,满脑子都是之初的身影:“才不是,我和她,十年之后,还会是这种感觉的,我相信,也坚信。呵呵。”
    “这样吧,那我们来赌一把:如果十年之后,你们俩陌路了,你就穿小孩子的衣服来见我,如果十年之后,你们俩的感情还是如初,那我穿小孩子的衣服来见你,怎样?敢赌吗?”文君一脸的坏笑。
    “有什么不敢的,赌就赌,我还不相信俩个人赢不过你一个人了。”我应付着,同时也担心,如果我和之初真的熬不过十年的时间,那怎么办?穿不穿小孩子的衣服,不是问题,我们真的会陌路吗?想想都觉得寒颤。
    “那,我们总得来年形式证明吧?”
    “那你想怎么证明。”
    “这样吧,明天我想好后,发你QQ。”
    “好,你说怎样就怎样吧。”
    文君知道我对之初很痴情,我几乎把自己想说的话,全掏了出来,没想到能说出来,心里真是爽快多了,憋在心里,像是暗无天日的人一样。我信文君,信她不会多嚼舌根,信她会替我保密的,信她的成熟与理智。
    和她聊天,有一点我很欣慰,我们一般没事不会找彼此,就像常言道的无事不登三宝殿,人生活久了,吐点垃圾,倒点灰尘也是正常的了。
    有时候她也会找我聊聊天,说说烦心事,我们好像成了彼此的垃圾筒,想倒的时候,一个电话过去,噼里啪啦的说完,然后挂电话。
    很不巧的是,第二天我没上QQ,公司不能上网,我临时有事需要用文件,就发信息给之初,让她帮忙上下Q,然后帮忙找一份急用的文件,谁知道,文君这丫的早不发,晚不发,偏偏等之初一登录我的号上去的时候就把证明书发了过来,大意是:今寂言与文君立下赌注,筹码是寂言与之初之间的感情是否能保持十年,若十年之后,俩人陌路,寂言必须穿小孩的衣服来见文君,若十年之后,俩人依旧如初,文君则必须穿小孩的衣服来见寂言,就此为证,二零一一年十月。苍天作证,我真不是故意让之初知道的,这死丫头巧不巧的那个时候发,我真想去买后悔药,要不,一蹬腿上天堂也行。
    之初帮我处理了文件之后,又接着问我:你们这个赌注是什么?
    我一听就心虚问:你怎么知道的啊。
    “我刚上你号,就看到这条消息了,不打算说明下?这里面好像涉及到我啊。”
    “呃,就是打个赌,看看我们之间的关系能不能维持十年,如果能,那是她输了,如果不能,那我是输了。那个……你希望结果会是哪个?”我顺便把问题抛给之初。
    “呵呵,当然是你赢了。不就十年嘛,不长。”之初轻笑。
    “呵呵,那可说不定。”我看她自信的模样,不由的想打击她一下。
    后来,我告诉文君,之初已经知道这个赌,文君说,没关系啊,这正好可以帮你确定一些因素。我听着莫名其妙。
    一段时间之后,我的感情又出问题了。不过,这次不是之初,而是雄性动物。
    书出版后,有个出版社的男孩想追我,问我同不同意做他女朋友,其实,我这辈子都没打算再去爱别人了,他这样一说,我直接回:我们还是做朋友吧。
    那人也没有多说什么,我们也就这样不咸不淡的联系着。
    都说命犯桃花时,就是接二连三,结果又冒出一个,也是搞文学出版的,说我人挺善良的,性格也好,想继续深入了解一下,丫丫的,老娘的性格你是还没真正见识到。
    再有一个是已婚人士,还想和我搞什么蓝颜,红颜的,切,我还没有犯花痴到这种地步,什么柏拉图,跟我谈爱情,简直是天方夜潭。都是成年人了,何必来感情来糊弄人,我虽然年龄小点,那也还不至于和有婚人士搞一起。不过,这厮经常打电话来骚扰我,基本上都是他说我听,恩恩恩的应着,然后挂电话。
    再者,我又去骚扰文君,问她:为什么一有事,全挤在一块呢,这都是一些什么男人啊,恶心巴拉的。
    文君没听明白,然后我把大致的情况告诉她,谁知她蹦出一句:人家想追你,你就接招啊。
    “你丫欠抽啊,明知道我的心不在他们身上,还让我接受,什么人啊。”
    “我是为你好啊,你和之初总不能一直这样吧,再说了,谈个恋爱也很正常啊。”
    “没有感觉,要谈,你自己去谈吧,或者,他们对你有兴趣啊。咳咳。”我阴笑。
    “这都什么人,我怎么就遇上你了,亏我还觉得和你谈的来。”
    “哎,别介啊,你也知道我已经是心有所属了,况且我的心很小啊,装不下人了。”
    “那你装回忆吧。哼。”
    贫完嘴后,突然发现,我和之初的联系也在渐渐减少,我在网络上要应付这些个男人,在生活中还要应付生活和工作,还真没有时间去想这些乱七八糟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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