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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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寂言,18岁的时候在T省的一座小镇上打工。我在这座城市里举目无亲,或是天性使然,拥有一颗冷若冰霜的心,我不会像所有女孩子一样,一有时间就逛街或是买零食。我只喜欢安静的呆着,尽管性格有点像男孩子。
我在穿着方面不会太过讲究,只要整体看起来干净,利索就好,我不喜欢穿淑女式的衣服,那样对我来说太别扭,我喜欢穿宽大,舒适的运动服装,想站就站,想坐就坐。
200X年秋天,老板因看中我会绘图,于是每次客户发来模具图纸都会让我做参考,并且给我一些任务,让我单独完成。公司规模不大,会这种软件并会看图的人只有我一个,若是遇上难题,我只能向一些认识的人咨询。
公司呆了近半年多,主要为学习学习经验,除去本身有产品图外,还要和老板一起去见客户,次数多了,我和那些人也打成了一片,对此,老板很是欣慰。
200X年春天,一个温暖的午后,我被一张图纸所困,始终想不到解决的办法,于是随意点开一个群,把老板的要求及产品图发到群里,以便向群里的人士求助。过了好一会儿,没有人能够给我正确的答复,各个都说这是专业问题,他们无法解决。就在我想要关闭群对话框时,群主发话了,她说,这是一个产品图,可以从中间着手,图纸她能看懂,但是具体的解决方法她也不会。
我并没有因此感到失望,向她道谢后,继续研究。
后来,在玩博客的时候,意外的发现,群主原来是一个博客圈的圈主,而恰巧我也同在那个圈子,她叫之初。
有了这些资料做基础,我常常会去之初所在的圈子里,有时候是随便看看,有时候会去之初的博客里留言,有时候会在QQ上简单的问候,我以为之初会是生命中的过客,并没有刻意的想要拉近彼此的距离。
没有过多久,我应另一个圈主的邀请,做了管理员,偶尔去点评博友的文章,之初知道后,也让我一起帮她管理。我没有多少时间在网上闲逛,只是喜欢写点心情文字放在博客上,之初偶尔会来看,然后做出简单的点评。
我们就这样,在圈子里寻找彼此走过的痕迹,沿着脚印去私人博客里留言问候,第二天准能收到同样的祝福。不得不佩服中国人之礼尚往来的优良传统,久而久之,我们的留言和走访似乎成了习惯,并且我对之初也产生了好感。于是,我接受了之初的邀请,用她的话来说是,我们一起畅游博海。也就从那时起,我们开始了故事之旅。
因圈中事务需要交流,博客不方便,我们便成为了彼此的QQ好友,有事的时候会留言,没事的时候会闲聊。
我和之初都是七点半上班,五点半下班,作息时间是统一的,不过我晚上得多加两小时的班,公司是私人企业,在许多方面不完全是自由的。我好像慢慢习惯了之初走进我的生活,我也很自然的会把自己的故事,家庭,朋友,交际,心里话等等之类的一同告诉之初。相比而言,之初真的是个很好的听众,她会一边听着,一边站在我的角度上去衡量事情的利与弊,有时候也会不说话,我能感觉到她在听,而且很认真。
偶然一次在聊天中问起,我们第一次给对方留言是在什么时间?俩人都没有注意到,于是,我们又在各自的留言板上去找。翻了好久,终于找出第一次相识的日期:200X年X月X日。
找到答案后,我们都莞尔一笑,说道:那这个时间就定为彼此初识的纪念日,当年轮走过一圈的时候,也就意味着我们之间的感情又深一层。我能感受到之初的笑中带着一丝欢喜,一丝激动。也许,这些被人遗忘的日子,就这样被我们不经意间记下来。
公司事情不多,忙完后就可以做自己的私事,老板虽然会在背后盯着我们,但他们不懂QQ、MSN、TM等这种比较先进的软件,所以我时常会偷空去圈子里帮之初分担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一段时间下来,我大概能摸清楚之初的作息时间,以至于每次之初在圈子管理的时候,我也会在。我和之初有时候很默契,俩人来了后,一个从上往下管理,一个从下往上管理,这样就不会导致“撞车”的情形。聪明如她,每次管理完,便会在彼此的博客里留言,再用QQ聊天,即使是隐身的,我也会及时浮出水面,与之初侃谈。
圈子基本上是之初在管理,这让我比以往更加勤快,我不想让之初太劳累,毕竟几千个人的圈子,一个人实在辛苦,所以,我经常会放弃午休的时间,陪之初一起点评日志,然后聊天。到最后,慢慢的就把午休时间遗忘在脑海里。
我们从各自的生活,聊到家常,丝毫没有时间观念,也从未对彼此设防,有问有答,实话实话。也许,正是因为这样,我们才有后来的故事。
我告诉之初,我的家庭状况,我的性格,以及我为人处事的原则。我清楚的记得,其中一条原则是,从不跟有男女朋友的人深交。之初好奇的问我原因,我告诉她说,因为我亲身体会过从没有情侣到有情侣之间,友情过渡的关系及冷落程度,我不做电灯泡,也不做情侣间沟通的桥梁。如果你现在没有男朋友,我愿意做你的听众,但当你找到真正能守护你的那个人后,我会放手,从此,陌路天涯。
之初听后,先是诧异,后来说这里面应该故事,不然,我不会说出这样的话来。我轻笑回道,是有故事,但都是过去了。只是不想同样的错误再犯第二次罢了,这世间的人,哪一个不是没有故事的人呢?
初夏的一个午后,我刚吃完饭坐在转椅上,手机的铃声响起,随手打开来看,是一条信息:亲爱的,你在忙什么呢?而发件人刚好是之初。此时,我的心里泛起了阵阵涟漪,一是她对我的称呼,二是为这条信息。
我承认,第一眼看到那三个字时,心中满是欢喜,或许,就是在这个时候,我慢慢的喜欢上了她。我甚至还以为这条信息是我的幻觉,为了证实之初没有发错人,我硬着头皮去问她,信息确定没有发错?得到肯定的答案后,我觉得窗外这道光线是有史以来的温暖。
对之初的情况在我们聊天中大概了解一些,她居于G省的一个小城市,早就听人说北方的人性情豪爽,大方,不会拘于小节,当与之初接触后,才有更深的体会。之初心思缜密,性格开朗,贤慧且善良,结合了南北两方女子的优点。这是最初她留给我的印象。
南方的六月,已然是盛夏了,烈日当空。
晚上七点半才结束一天的工作,和之初说下线后,便不依不舍的关了电脑,突然想起与她认识这么久,也没有通过电话,想着对面的她是不是会如想像中的一样温婉?就在我拿桶去接热水的时候,心中生起一个念头——背贴着白色墙壁,拿起手机,按下早已铭心的号码,心里有些紧张。
“嘟……”了几声后,对方接起来了。
“喂?”
“喂,你好,是我。”我窃喜道。
电话那头的声音似乎感到意外的惊喜,她的声音又轻又柔,划过耳畔的时候,那种咯咯的笑声,可以让心情莫名的愉悦起来。
之初说第一次接我电话,有些话听不懂,不过这是她后来才告诉我的。我笑着说:我的口音有些重,普通话没有过关,不像你们是正宗的北京话。
那次我们聊了好到很晚,仿佛有着说不完的话题,逗不完的乐趣,之初的声音让我有种害怕的感觉,像是玻璃一样,一碰就怕会碎,所以我说话的时候尽量压着声线。
当四年后,我再次问起她,我们第一次通话是在什么时候?之初说,大概在六七月份,那时天气很热。我欣慰的笑了,原来我不记得的事情,她一直还有印象。
那个晚上,我睡的好踏实,几乎是一觉到天亮,梦里还有之初走过来的影子,就像天使一般,温柔的笑容,留下一阵暗香让我回味。
白天上班,我们用QQ聊天,在博客里点评,在空间里留言,似乎有她的地方,也有我的痕迹,我们就这样与彼此相伴着,只不过是在网海里。
后来,老板让我去学PRO-E模具设计,学费他出,所以我每周最少要抽三四天的时间去上课,下午五点半就踩着自行车去穿马路,而第一次我都会提前告诉她,今天我要去上课。她回我八个字: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也不知,我在她面前是小孩,还是她在我面前是小孩。
曾经听之初说过一句话,人都是多面性的,在什么人面前就会展现什么样的自己,而往往最单纯的一面,最孩子气的一面会展现在最爱的人身上。我想,她在我面前就像是一个小孩子,简单,纯真,快乐,没有参杂一丝的功名利益。和这样的人交朋友,是最轻松的,无论是心理上还是精神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