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滚吧,土匪!  6.霸王别鸡[1]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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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蓝蓝,水蓝蓝,火热的骄阳思春般炙烤着这片葱翠的山头,热情不减当年追逐秋叶的势头。山林里时不时因为热的原因而扬起烫人的热风,孟云清第九次擦了擦额头的汗,摸了摸一旁倒挂在树上的孟玉郅,发现他并没有一命呜呼,放心地舒了口气。
    “虽然很想打死你个不孝弟弟,可你是我的亲弟弟啊,不能因为一些不好的事情就不认你了啊,虽然为兄知道你怕热,可不至于把自己挂这里当条死鱼晒啊,这日头很毒的啊。”说罢又拿起地上掉落的第二片芭蕉叶,放孟玉郅的头上盖去。
    孟玉郅怕热是整个蓬勃寨众所周知的事情,这山旮旯里虽有树荫避暑,可他偏偏喜欢泡深山泉水,因为山脉背阴的地方泉水冰爽,偶尔刺骨,他又在屋子内憋得热了,不顾三七二一就跑后山去泡泉水,这一泡就是个把时辰,然后冻得跟筛糠一样,裹着个外衣就把自己倒挂在树上当死鱼晒。
    要说这孟玉郅的极端还真是跟他的亲哥哥像极了,这水里泡泡,太阳地里晒晒,就这样一天过去了。每次寨主看见他这番景象过夏都会心疼一大把,生怕他把自己晒死了,特意给他编了个网床,然后把他从树上取下来,放网床上,再盖上几片大芭蕉叶,就这样勉强晒不死。
    本来打算找他商量如何处理那个“莫沁”的,可眼看这景象,估计是大罗神仙都未必能叫醒这个弟弟,无奈,他只能站在树荫下,等着这个弟弟被太阳烤到三分熟,然后自然醒。
    人一闲下来就得找点事情做,这是他当蓬勃寨的厨娘所留的后遗症,左瞧瞧右瞧瞧,也未曾看见有什么可以做的事情,突然,一只浑身散发着光芒的花公鸡闯入了他的视线中,孟云清当即来了灵感,这灵感犹如当年他给寨主画得那一撇背影时一样,来得猛烈!来得炙热!
    “编编编花篮,花篮里头有朵花,你一朵我一朵,咱们摘了头上戴,诶嘿嘿哟!”孟云清哼了起来,中间还夹杂着公鸡的“喔喔”声。
    那歌喉不是他自吹,能吓死路过的一头豹子,媲美那夜里嗷呜的野狼。
    唱着唱着,喉咙快要冒烟了,他稍作歇息,拍了拍身边的秃尾巴大公鸡,赞叹道:“小花,他们都说小爷养你是为了给寨主补身子,其实不是的,你要相信,小爷是为了给我那弟弟做一头新鲜的发饰而养你的,现在你功德圆满了,小爷打算今晚拿你给莫美人补身子。你觉得如何?”
    大公鸡“咕咕”两声,双爪奋力扭动,仿佛已经看见了自己光着身子,以一种耻辱的姿势躺在锅子里时的样子。
    “噗——”不远处树荫下,一袭粗布衣裳的博墨沁终于忍受不住,左手扶树,右手捂着肚子笑了起来。
    孟云清听见笑声,站起身,朝博墨沁笑得很是腼腆,羞涩中带着点害羞,害羞中带着一点娇羞,羞涩中带着一点欠扁……
    待博墨沁走近,孟云清才想起来自己的“灵感”还没有创作完,便又站回秃尾巴公鸡身边,继续创作,边编,边显摆似的哼着歌,“诶嘿嘿哟,编个漂亮的大花篮,你一朵我一朵,采着花儿头上戴,诶嘿嘿哟~”
    博墨沁道:“这位兄台待会醒了,你该如何是好?”
    孟云清道:“别着小花我就跑。”
    博墨沁又问:“那你能告诉我他该怎么离开这颗树么?”
    “简单,解开呗。”说着手上又给“花篮”打了个死结,“我弟弟向来喜欢我,从不会丢下我,当然,昨晚例外,他敢把我丢地上,就该想到我孟云清这个小人是会回来报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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