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初 第十五章: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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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秦天以前可以说是重生穿越小说的专业户,自然知道这个时代的流行。
他要是把后世的流行题材现在拿出来写,估计得不到任何一点好处。
毕竟社会不一样。这个时候的**农村人还不能想象,后世那车水马龙,整个世界都如森林一般的混泥土建筑的繁华模样。
他也写不出像《山楂树》那样纯情的爱恋,更写不出金庸古龙那种高水平气势恢弘又语言华丽的巨著,所以他只能退而求其次,利用后世人语言的直白风趣,诙谐幽默,以及对现在来说,绝对科幻又神奇的法医科学知识,再结合当代人对于武侠的迷爱,写了一本穿越侦探型的小说。
小说讲的是未来的一名法医,本身出自中医世家,又在国外镀金,因为喜欢破案,所以最后成为了法医。在法医行当里,主角是个非常名的人物,却因为某个十分棘手的案子,在连续几天的加班的某个夜晚,被大街上飞奔而过的汽车给撞死。
然后主角穿越到一个架空的世界,成为了那里的一个十三岁的小乞丐。
因为曾经读过穿越的小说,主角斗志昂扬的想要在古代做一番事业,但是他很快发现,那个世界里他找不到自己曾经熟悉的历史,那里虽然和中国的古代一样,都是君主制的封建社会。但等级制度的苛刻厉害,让他这乞丐,只能成为乞丐,而在那个世界,乞丐就跟畜生没什么区别,人们甚至可以随意的像打狗一样打杀。
只是主角一开始是不信邪的,他在衙门破案的时候,理直气壮的冲上去说要帮忙破案,结果因为缺少现代的仪器,最后失败并被当成帮凶,直接揍了个半死后和死人一起丢到义庄。
之后发生的事情对后世的读者来说很狗血,那就是主角因为是法医,并不害怕死人,所以他在义庄里面装神弄鬼,吓跑了前一个装神弄鬼的然后安家落户。
安家落户之后有人请他帮忙看尸体,慢慢的他也有了收入,不用再每天都出去讨饭生活。
可是他并不甘于这样的平庸,他曾经背弃家族事业,就是为了破获一件又一件的神秘安案件。怎么能因为穿越了就放弃?
没有现代化的科学仪器,他就开始用他家传的中医,以及自己曾经学的理论知识,在不依靠现代的科学仪器的情况下研究尸体。
在某一次研究尸体的时候,他从一个中毒而死的白发苍苍的尸体肚子里得到了一个锦囊,那锦囊里面装的是一张人皮,而人皮上写的,居然是让当时武林动荡不安,人人疯抢的药王和毒王秘籍。
主角虽然不相信这东西是不是真有那么神奇,但既然是人人都抢的,他觉得自己也有必要学习以前看的穿越小说里面的主人翁那样好好的研究下,一不小心可能就成为盖世奇才了也说不定。
于是,主角将那老人家的尸体直接用大火烧了,好让那些武林人士找不到任何蛛丝马迹,对于一个破案的老手来说,想要毁灭蛛丝马迹其实是很简单的。因此,之后虽然有很多武林人士过来寻找,都没找到任何线索。
主角自己则每天躲在义庄里面研究那份药王毒王秘籍。
渐渐的他发现那真的是一份神奇的东西,不说那稀奇古怪的药人毒人什么的,就是那些强身健体,延年益寿的药王秘方也堪称绝世的珍宝。
在主角研究药王毒王秘籍的时候,县里来了一个大案,县里的一户大户人家的主人,在一天夜里莫名其妙的死了。
因为找不到任何伤口,又验不出任何中毒的迹象,这个案子一时间让县里的捕快焦头烂额。而那大户人家的又是和县官的顶头上司交好,这个案子想糊弄过去都不行。
在整个衙门的人悬赏都没用,素手无策,整个县城又因为衙门不断抓人,人心惶惶的时候。某位曾经委托主角看尸体的捕快找到了主角。其实这人就是想找个替死鬼,好拿下那大户人家夫人的悬赏钱,却不想主角在经过一番检查,与那捕快,以及凶手斗智斗勇之后,真的把案子给破了。
那主家夫人以及县令的悬赏都还在,也不能因为他是一个乞丐,就不给。所以最后自然是便宜了主角。但主角没有要县令的悬赏钱,而利用几百两的悬赏钱给自己换了一个平民的身份。也算是间接的贿赂了县令,好让对方以后有案子直接找介绍给他。
县令自然是没要那些赏钱,直接把平民身份作为奖励给了他,之后主角用那大户人家的悬赏钱在县城附近靠山的地方,买了一处房子。
本想就此住下来,好好研究手里的药王毒王密集,却不知道自己因为上一个案子,触动了某些干系。在刚刚住进新房子的第三天的晚上,房子就被人用火烧了。幸好主角那个时候,正在厕所蹲大号,幸运的逃过一劫。
不过,这里他也不敢待了。蹲完大号的主角直接从厕所后面溜进了大山。
这之后的五年时间,他一直躲在深山茅庐里面,以采药,狩猎,学习药王和毒王秘籍为生。却不知道外面的世界,并未因为他的消失而安静,紧接着的是他之前破的案子之后,因为他这个身体的身份,又起了一场风波。
不过,这一切主角暂时是不知道的……
对于整篇小说来说,这只是一个小段落,但对此时此刻的小说界来说,已经是一篇二十万字的长篇了,虽然故事开始的时候,并未又此刻很多大家小说那样的恢弘气魄,但整个故事一开始充满了幽默诙谐,直白搞笑,又跌宕起伏,一波三折,惊心动魄。在看似简单的故事后面,那诡异杀人案,神奇的破案手法,正确的中医药知识,以及案中套案,谜中套谜的故事情节等等,无疑都非常引人入胜。
不过,秦天却没一直写下去,因为他不知道这个故事会不会得到现在人的喜欢,所以他想先试一试,然后才能决定自己是不是要写下去。
其实秦天并不擅长过于复杂的勾心斗角的情节,所以他写的文字给人感觉就有些直白。但他的写作手法以及故事的侦探型故事情节,却是可以完全弥补这一点。
这个故事因为脑子里有早就想好的思路,秦天写的还算顺利,鉴于一个只有四岁的小盆友平时真没什么事情做,所以就算手脚再慢,从八五年的秋天一直写到八五年腊月也能轻松的写二十多万字。写完又誊抄了一份。然后在村子的小学还未放假前,将稿子分成两份,借来送报纸的邮递员的手分别寄给了<小说月刊>以及<今古传奇>。
秦天从前世就非常爱惜自己的手稿,只是现在纸张有限,金钱有限,他必须节省纸张和金钱为接下来的文字寻找出路。如果那些文字注定不能为他寻来他想要的东西,他也只能暂时放弃。
将二十万字的稿子发出去不久就过年了。
今年因为秦妈妈和秦天的努力,秦家在春末的时候卖了两头猪,然后在年底又卖了两头。
四头猪的钱数,差不多是有五百,但在这个时候已经算是巨款了。尤其还是两个小年轻夫妇,一个在外务工,一个操持家务不说还带孩子的情况下。因为遮掩不了,村里那些长辈们开始明里暗里的话里带刀。
秦妈妈那种自尊心高的人,自然是每每被人挤兑的哭。
正月的时候,覃奶奶又开始窜说秦爸爸将家盖在他们的眼皮底下。不过,鉴于秦天的弟弟要来,所以这事只能缓缓,最起码也要等到小弟弟出生一年后。
其实,这一年因为覃爷爷基本上已经将他手里的带工活移交给大伯,秦爸爸在外面干活根本没拿回什么钱。
而秦爸爸这人本来就是个软弱的,覃大伯不给他钱,他也不会要,所以这一年他基本上算是没收入,还时常因为外面那些活,把家里的重担都压在秦妈妈身上。秦天再次狠狠的鄙视了他爸爸。
转眼进入八六年,从正月开始,因为外面大雪,秦天也没跟着秦爸爸去串门子,就抱着宋老爷子留下的书看。本来想等到投稿有回应了再动笔的《终极神探》,也在他无聊透顶的时候,再次写了起来。其实因为害怕放时间长,影响思路,这文他一直没停过。
从上一次发稿到现在也有一个月的时间,少说也写了七八万字。要不是修修改改,就他没事就写的状态,怎么也有十万了。
就这样几乎写了一个正月,期间秦妈妈和秦爸爸好几次想要窥探,都被他嘟着一张小嘴,坚决的躲避过去了。
他才能不让秦妈妈和秦爸爸知道他在干什么呢?要是看到他写这些文章,还不当他是妖怪,就算是小聪明,也不可能这么小就写几十万字的小说吧?
这年一个正月天气几乎都没好的,地里不是雪,就是湿土,根本下不去。再加上天气冷,大家几乎都躲在家里烤火。
好不容易到了月底,天气才开始好转。
秦天因为这一个月没事,文章写的是越来越顺手。一不小心就忘记了投稿的事情。
等意识到的时候,已经是二月初了。按照杂志上写的约稿时间,那时间是早已经过了。
或许没投中吧!秦天想。自己的那点水平,在这个时期或许并不吃香!也就只能在网络时代混混快餐文学。想到这种可能,本来正写的激情高昂,文思泉涌的思绪也跟着嘎然而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