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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字数:3349  更新时间:13-02-27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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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小时候我就知道,会哭的孩子有糖吃。可惜我从来不是那个会哭的人,所以,没有人知道我究竟喜不喜欢吃糖。
    从爸妈离婚,我搬进方家的那刻起,我就习惯了用温柔和平淡掩饰我骨子里的野性。方家的奇才太多,四个哥哥一个小妹哪一个不是杰出的人儿。我做不到杰出,便做那个最乖巧的孩子。
    上了大学以后,我在学校的水吧打工。不是因为零花钱不够,我只是在寻找摆脱那个大家庭的方法。这是我迈出的第一步。
    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这一小步,竟然使我慢慢陷入了那个大家庭编制的网,而我,是那只无力挣扎的小娥。
    
    那是2012年的夏,锦城的夏像往常一样带着它不自然的明媚,而我也像往常一样,单手支在柜台,看着人群来来往往,除了偶尔结个帐或者在人多的时候去前台帮帮忙。
    遇见他的那天,门前的蝴蝶风铃散发出与以往不同的脆响。我抬眼望去,门开了,走进一男一女,两个人傲人的外表很自然的成为了店里其他人关注的焦点,而我的一眼望去,却被在他们之后走进来的男子吸引住视线,再也无法离开。
    那名男子低调的选择了靠门边的位置,那不是最好的位置,却是最不容易被发现的位置。选择这个位置的人通常只有一个目的,使自己的存在感降低,从而纵观全局。
    显然,我猜对了,他点了一杯冰水,可那杯可怜的冰水几乎没有怎么离开过桌面。顺着他的视线看去,不难发现他的注意力完全在临桌的一男一女身上。我听不到一男一女在交谈什么,但是显然他们不是情侣,因为他们两个人保持着合理的社交距离,没有人逾越,甚至动作之间都有着明显的克制。他们不熟。这是我的答案。而这个答案显然又对了。因为没过多久,女生就离开,在桌子上放了50元的钞票。男生跟女生一起出去,女生付账只有两种可能,一种是男方没有付钱,另一种就是极力划清界限,不欠人情。
    我以为他只是因为单纯好奇,所以一直关注那一桌的人,却没有想到,他们相识。那个女生出门前站在他的桌前说了几句话,便自顾推门离开了。我听不清他们的谈话内容,却看到了女子冷淡的表情与他的漠然,两个人明明看起来毫不熟悉,我的心中却莫名地浮现出他们认识很久了的奇怪想法。
    他在女生离开之后走到在女生之前的位子坐了下去。在他与之前那个跟女子一起来的男子的整个交谈过程中,他始终面无表情,但我却能看到他在望向那张50元人民币时眼中那令人不容忽视的温柔。在我看来,那种温柔本不应该出现在一个像他一样面色冷静严肃的人身上。可是在它出现的时候,我却能感到一种莫名的和谐。
    不由自主的想,那个男子,出奇的温柔,那么温柔的动作与神色,应该是有了心爱的人了吧。只是不知,那个被他深爱的女子,该有多么的幸福。
    
    记住一个人,只是那么短短的一瞬。因为一个人出奇的温柔。但并没有多想,毕竟那只是一位不会有交集的客人。一名存在于上流社会的知名人士,这个本身对我就没有多大的吸引力。
    
    我常去一家夜来吧的酒吧,和那里的驻唱的EVE姐很熟,有时也会在她有事的时候帮她唱两场。
    那天晚上我去的时候,EVE姐笑的很惨烈,我知道她心情不好又失恋了。我抱着她,她不自然的趴在我的怀里,强笑着说,她很好。
    她是个太能逞强的女子,所以她不容易幸福。
    我沉默地拍了拍她的背,去试衣间换下一身的学生装,换上性感的黑色连衣裙,放下扎着的马尾,画上浓浓的烟熏。当鲜红色的口红涂在我嘴唇的时候,我总能感觉到灵魂被涂上重重的油彩。
    EVE总说,这样的我才最有人味。
    我又站在聚光灯下,闪烁的灯光照耀着,仿佛舞台只有我一个人,整个世界都只剩下我一个人。我抓起话筒,“大家好,我是QUEEN。一首SOMEONE  LIKE  YOU献给大家。”
    ADELE的歌其实并不适合我,我太稚嫩,只懂皮毛。好在大家给EVE姐面子,没有轰我下场。在那首歌的短短4分45秒内,我又看到了他,这次他坐在中间视线最好卡座里,莺莺燕燕环绕下,他将自己隔在喧闹的世界之外,冷冷清清。我的视线划过他的周围,却不期然遇上另一道视线,那道视线锐利而熟悉,我慌忙躲开,在唱完最后一句匆忙离场。
    EVE姐见我难得慌乱,调侃道,“遇见哪个变态色狼了,没等谢场就下了。”
    “EVE姐,有点事,我先走了。”我拿起包就打算走,被EVE拦下,“走走走,赶着去投胎呢,装没卸,衣服也没换,就是真遇上变态色狼了,我EVE抽死他丫的,敢调戏我妹!”
    我紧张的情绪一下被EVE这几句骂骂咧咧的话给逗乐了。也是,方静渊打死都想不到家里那个清纯温柔的表妹跟酒吧画着烟熏妆穿着性感连衣裙的女人会是一个人。想到这,我就放心了许多,把包放下,冲着EVE安心的一笑。
    心一放下来,就听到包里传来的铃声,我拿起手机,来电显示竟然是方静渊。原本平静下来的心又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我连忙打开门,打算去洗手间接电话,却没想门刚开,迎面而来就是我最不想看见的人——方静渊。我条件反射的愣愣的叫了一声,“哥。”
    方静渊的微笑还是像印象中那样,深不见底,明明很阳光灿烂的微笑,却让人寒到骨子里。他尊口轻启,“哟,晓雨,还真是你。”
    “哥,我……”我慌乱的迎上他的视线,却捕捉到他眼神中的一抹狡黠。
    “来,陪哥陪陪几个朋友,一个刚离婚,一个刚订婚,反正都心情不好。”
    “哥……”
    “晓雨,我记得你在家里是从来不会说不的。”
    那是我的软肋,我不得不屈服。所以,我被拉到了他面前,在酒吧暧昧的灯光下,面对面的出现在他面前。
    “安之若,陆旻,这是我妹宋晓雨。晓雨,这是你之若哥,旻哥。”
    我乖巧的叫道,“之若哥,旻哥。”而两个人开始听到是方静渊的妹妹,都礼貌的抬了一下头,发现不是方家的五妹方婧阮,看到我又是这幅打扮,估计自然而然的想到了那种妹妹,随口应了一声,毫不掩饰语气中的敷衍。而方静渊明明知道是怎么回事却不做解释。
    因为只有他的身边有空的位置,我被安排到了他的身边。这个时候我已经知道了他的名字,安之若。若即若离。
    那天不知道是方静渊故意还是我想的太多,陆旻和安之若都喝的很醉。方静渊从安之若的衣兜里摸出了他的车钥匙,抬手却抛给了我,“把你之若哥安全送回家,在酒吧驻唱的事我就不告诉姑姑了。”
    我接过钥匙,只能从命。其实,我突然意识到,逛酒吧对他们而言都是很正常的事,为什么我却在看到方静渊的第一反应是躲,为什么害怕让他看到这样子的我,为什么我会有种罪恶感,而这种罪恶感让我轻易的答应了他的条件,都没有思考方静渊为什么会突然让我送安之若回家。
    答案浮出水面太晚,命运跟我开了一个大大的玩笑。原来以为不会有交集的人,竟然以这种方式相识,在我最糟糕的状态下。
    
    我认命的开着车到了方静渊说的地址。不是想象中的高级公寓,反而是离我们学校很近的一套比较老的公寓。小区的物业比较尽职,因为安之若喝醉了,便热心的帮忙将他扶回家,如果只靠我一个人,不知道要等到猴年马月才能将他搬到7层楼。
    保安把他安顿在沙发上,我谢过保安之后摸索着去冰箱拿了瓶矿泉水放在茶几上。
    没有开灯,借着月光,我看到他像个孩子似的蜷在沙发里。他好像还没有睡着,不安的翻着身。看着他蜷缩在沙发上的样子有点不忍,便想努努力,把他搬到卧室的床上,这样他才能舒服一点。
    刚扶起他,走了没几步,没想到喝醉酒的人那么重,一步没有扶稳,他整个人压在我的身上,而我直接倒在了地上。还好客厅的地板有铺羊毛毯,否则,明天我可能就见不到太阳了。
    我摸了摸疼痛的后脑勺,抬头却不期然撞上他睁开的眼眸。他的黑眼珠既大且黑,好像一陷下去,深不见底。
    他的头慢慢的靠近,呼吸也越来越近,嘴唇终于印在我的嘴唇上,然后撕咬。
    那是动物爆发的最原始的本能。
    我开始挣扎,但衣服却越来越少,夏季最炎热的季节,我却感到阵阵凉意。
    当我终于不再挣扎,他也低吼了句“丁依”便进入梦乡。
    
    在以后,慢慢的,丁依就像一个咒语,缠绕在了我的生命中。我总是会不可控制的做着同一个噩梦,梦里雾霭茫茫,苍茫大地,有一个声音低沉的叫着“晓雨,晓雨,晓雨……”而我沉迷其中无法自拔,因为在现实中,我无法听到那个人,温柔的叫一声“晓雨”。
    
    那个晚上,我还记得月光很好,很皎洁,很明亮。我就那样,躺着,静静的看着窗外的月光,直到我恢复了意识,慌乱的逃离慌乱的现场。
    女人不会记住跟她做爱的所有人,可是,却会将做爱的第一个人,牢牢记住。我记不得当时我慌忙逃离的表情了,我记不得我是怎么回到宿舍的,我只模糊的记得,有一辆车的光一直跟着我,直到我进入校园。当时慌乱的心已经来不及思考那个人是不是跟踪狂,还好没有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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