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壹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2116
滚屏速度: 保存设置 开始滚屏

    Q1爱人
    我爱过很多人,或深或浅,他们对我褒贬不一。我觉得挺好的,虽然他们都不会和我在一起多久。偶尔会感伤,但起码我能短暂地享受好多好多不同的人给的爱,就跟爱换衣服是一样的道理。
    因为爱过的人多了所以记忆容易混淆,总是把别人做过的事安在另一个人身上,然后再因为这样的违和感笑到肚子痛,痛到掉出眼泪。
    我开始想,这是为什么呢,他们好多好多人都说好爱好爱我,却没有一个人肯把我娶回家,安安定定地过日子,用更长的时间来证明他们的爱。
    有时候真的觉得自己挺可怜,得不到个安定、好好过日子的机会。
    Q2人似禁书
    我自认还是个痴情的女子,最起码在我对对方还没失去兴趣前是的。
    我会很认真很认真的爱他,但这样反而会招人不满,不知道是哪位曾说过了,若一,你对我和对他们都一样的对不对,你根本不在乎身边的那个人是谁对不对?
    我能怎么回答?
    我亲爱的天真的小男朋友,爱情就这么几种花样,我又不是互联网,难道天天给你挖空心思地去更新存档么?
    男人不也一样?只要不让他一个人,又有几个在乎睡他身边的人是谁?用下半身思考的动物,又有什么资格说我?
    我说,你看我们这样难道不好么,你用你的方式我用我的套路,反正不管男人女人都受用。
    其实我还是比较体谅你的,我亲爱的。因为你们总是用相同的手法对付不同的女人,实属不易,就连情话也是千篇一律,所以作为爱你们的女人,我要体谅地伪装出好开心好开心的摸样,尽管恶心。
    我有朋友说我很像他看的一本书上的女子,人似禁书。
    然后我就去看了,刚好看到那一段。我觉得我和她还是不一样的,我做不了优秀的情人,没她那个本事。
    但我认为她的一句话是正确的,男人是下身动物,但至少他们清楚的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而女人的多变,注定了她们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
    哦,对了。我是禁书,禁书是不能看的,所以我亲爱的男人们,你们该自残双眼了。
    Q3永远相信爱情
    该说点积极的事了,你们有没有兴趣听我的糗事呢?
    我啊,很小的时候起就开始有喜欢的人了,请注意,是喜欢不是爱。
    那是个满脸雀斑的小瘦子,当我把手指移在眼前比划他,发现还没一手指粗,当时的我可开心了,天天比划,可是放完寒假回来后那个小瘦子长得壮实多了,我便失去了兴趣。
    转而又喜欢上一个有着明亮眼神的男孩子,真的很喜欢他的眼睛,水汪汪的煞是可爱。但可惜没几天,他就被检查出近视眼,配了副眼镜,眼镜擦得蹭亮,反光得厉害。
    我心说好吧好吧,既然你们都这样了,那我就去喜欢班上的那个胖子吧,他总不至于被炸成火腿张塞进塑料包装里吧?这样想着的我很快就后悔了,那小胖子极不注重个人卫生,就看了他一个上午我就恶心的去喜欢别人了。
    从小,对于爱情只是憧憬。
    但是对爱情的渴望,我不曾输给任何人。说起来挺无力的。
    然后,周敬之说,你爱上的只是爱情本身,你的历任男友可能都发现了这个问题,所以才没跟你结婚。
    爱上爱情?
    我说周敬之你还可以更无聊点么?
    或许我是爱着爱情,但我也爱能给我爱情的男人。
    周敬之说,你看,你对他们的爱只是附赠品。你用的是‘也’爱而不是‘更’爱。
    我懒得与他这个高学历的人咬文嚼字,反正就跟那首老歌唱的:永远相信爱情,哪怕风吹雨淋。
    Q4第一次爱的人
    第一次拥有爱情是在我十四岁,这是个不太成熟的年纪。起因简单,周围的朋友们都开始谈论起有关男性的话题,从皮相到内涵。然后我说,一个小毛孩子能有什么内涵啊,她们就白我,说,你看人周敬之就有内涵。那时的我不认识周敬之自然插不上话。
    我讨厌被排挤在外,然后突然有人说,咦,林若一你长得这么漂亮难道没人追吗?我肯定地告诉她,没有。她啧嘴离去我却在暗地里较起劲。
    我很少照镜子,所以乍一看觉得镜子里的那张脸像别人的,我想,或许真有副好皮相。
    想变漂亮其实很简单,多旁听点爱美女性的谈话,她们会从发型聊到衣服从衣服聊到鞋子,再莫名其妙地讨论起内衣。我记得八九不离十。
    我们学校的教学楼和厕所是分开的,我多陪屎尿多的女孩子们上厕所,不出一周就有人追求了。
    我并不喜欢那个男生,甚至还觉得他的哆哆嗦嗦用方言说那些话煞是想笑,但我忍住了,还装得一副娇羞摸样回答他说,好呀。
    只是我从没想过我会真的爱上他。
    交往一周我们就分手了,和现在大多数学生一样,存在的不是爱情,在乎的是有没有恋爱过。男孩对女孩,女孩对男孩,需要仅仅只是征服,然后暂时占有,拥有过后如果两人合不来连顿散伙饭也用不着,反正现在通讯发达,短信和电话轻松搞定——我就是讨厌这种奇怪的模式,它已经成功地强奸了我对爱情的理解。
    从小我就因为各种耳熏目染憧憬爱情,我无法接受这样的理论。
    ——你了解我什么,你为什么喜欢我,别说什么一见钟情,虚伪的要命。
    我对这方面过于固执,但始终也狠不下心,只写了‘我觉得我们性格不适合,所以分手吧’。这句话是我妈牵着我的手对我说过的,她的原话是“我和你爸爸是因为性格不合所以才离婚的,但是我们都爱你。”你瞧瞧,性格不适合,这话多使用?而且别人追问起来,到底哪里不适合你也只需搪塞一句“我也不清楚……但感觉不适合。”真他妈诗意,感觉哎,说的是感觉哎,我自己的感觉我自己都不清楚你又怎么看得透?
    可是最后,我还是爱上了你,即使忆不起细节。
    这就是初恋吧?感觉我的初恋还来不及酸甜就已经嗝屁了,但不遗憾。毕竟那一个星期,我的小男朋友给足了我安慰。
    

2024, LCREAD.COM 手机连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