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年少轻狂】 第十四章:又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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葬礼的准备,都是兰斯无非在张罗的。
我经常抱着儿子跟在兰斯无非的发呆,好像有想什么,又好像没想什么。我的时间好像被冻结了,不再流动。
等到宋蓉的葬礼过一个月,在儿子和兰斯无非的鼓励下,我总算是恢复过来了。
我的儿子名字叫做苍明犽,是个很可爱的长有一对奇怪角的小鬼。除了头上有一对奇怪的角之外,跟普通的婴儿差不多。
兰斯无非代替死去的宋蓉,成了苍明犽的娘亲。
“这个小家伙真好呢,吃饱了就玩,玩累了就睡,睡饱了就醒来折腾我们,我没见过这样娇生惯养的家伙。”我趴在床上,用手玩弄着宝宝的小肚子,边玩边抱怨,语气却带着笑意。
“那不就跟你一样?”坐在旁边椅子上看书的兰斯无非抬起头来看向我说,“你有空也看看育儿书。”
“不要~~~~不过话说回来,这小家伙明明就这么小,为什么还可以这么精神呢?”我的手指在宝宝的肚子上画圈圈。宝宝一点也没有不高兴,反而以为我在跟他玩,“咯咯”笑个不停。
“你才是他的父亲好不好?”兰斯无非无奈的对我说。
“可你是他的续娘啊。呐呐,娘亲就是要辛苦点的嘛。对吧,小犽犽~~~~”我对宝宝笑眯眯的说。
“咿呀!”小宝宝虽然听不懂我们在说什么,可还是高兴的叫做,对我说的话表示赞同。
“你看你看,宝宝都赞同我说的。娘亲~~~~”我笑嘻嘻的逗他。
兰斯无非脸红了,被我说的哑口无言,只能恼羞的瞪我一眼,继续看自己手中的书。
我的宝宝肯定是个天才。八个月就会走路说话,看到人会甜甜的叫人。虽然他叫的是什么经常让人搞不懂他在说什么。
可看到我,会乖乖的叫爹爹,看到兰斯无非,会可爱的叫娘亲。感觉这孩子很像我,俏皮的很。
而且这顽皮的小家伙最喜欢模范,追着村子里的小动物们跑,总是给这个平淡的小村子带来乐趣。
因为正确的观念引导,所以在这个村子中,并没有让人对小家伙产生怪物的评价。他们把小家伙头上多出来的一对角看成是他身体的缺陷,并且同情小家伙。
但我对那对角,却越看越心惊。因为,那并不是普通的角,而像是鹿角一样的东西,却跟鹿角不一样,很坚硬,也跟小家伙的痛觉神经相连。隐隐的,我觉得自己知道这是什么东西,只不过我不愿意去相信,也不愿意去想。
我把小家伙丢到头上,再接住,心中却在想事情:“真不可思议。我都还没过十八岁的生日,儿子却已经快一岁了。我这辈子过的真是太不可思议啊。”
“是吗?”兰斯无非不知道在想什么,看着远方的天空,头也没回。“这个世界,十六七岁生育也没什么奇怪的。”
现在的我们,正坐在屋顶上看星星月亮。
小家伙被我抛起一点都不怕,反而开心的笑个不停。
“是那样吗?”原来这是个那样的世界啊。我心中愕然。怪不得没人怪我早生或者是骂我不知廉耻。
“你出来这么久,还是什么都不知道啊。”他终于肯看我一眼了。
兰斯无非回过头来,低下头,眼中带着温柔。在夜风中,他好像化成了夜的精灵,黑发随风飘舞。
我看的有点痴了,忘记接从天上掉下来的小宝宝。
兰斯无非吓了一大跳,忙伸手接住小宝宝,没好气的瞪了我一眼:“你干什么?想摔死你儿子啊?”
“无非,无论什么时候看,你都那么美。”我感叹的说。“放心,这小子结实的很,被这么摔一下也不会有事的。”
“什么摔一下也没事?”他没好气的敲了下我的脑袋。
“娘,娘,咯咯,娘,娘……”小宝宝一落到兰斯无非的怀中,就兴奋的笑个不停。
“小色鬼,这么小就知道自己的娘亲是个美人,拼命的吃豆腐。”我不高兴的从兰斯无非手中把小家伙抢过来,打他的小屁股。“让你吃无非的豆腐,他的豆腐只有我能吃。”
我的脑袋又被兰斯无非教训了。他脸红红的看着我,娇羞可人,却没有驳斥我的话。
每次看到这样的兰斯无非,我都想咬几口,尝尝看是不是很美味。不过可惜的是,我不单只是个男人,而且还是个已婚男人,想指染都不能。唉,好为难啊。
五月初的第一天,兰斯无非问了我一个很奇怪的问题。
“今天是几号了?”
然后,当天晚上,他把我灌醉,之后的事情我就不清楚了。
跟兰斯无非在小小的村子呆久了,我都忘记了兰斯无非的身份。
又是迷迷糊糊的一晚,那天晚上,我觉得自己的身体很热,好像有人在我身上摇晃,摆动。我好像做梦了,做了一个很美的梦,有点像是美梦成真的感觉。
兰斯无非似乎变成了一个娇柔魅惑的女子,诱惑着我,与他在夜里共舞。
再次醒来的时候,又是宿醉的头痛。我摸摸身边,没人,心中才松了口气。自从宋蓉的事之后,我就变得有点怕宿醉的第二天早晨的到来。
昨晚好像做了个与兰斯无非同床的梦呢,咳。这绝对不能告诉他,否则他绝对会杀了我的。我慢慢的从床上坐起来,盖在我身上的被子却滑了下来,露出我赤裸的身子。
我一愣。我没穿啊?但马上想到,说不定是我喝太多吐了,是兰斯无非帮我换了衣服。我低下头,却被我胸前的痕迹弄的愣住了。红红的……被虫咬了?还是说……哇啊,难道我真的又酒后乱性了?
我突然觉得有点不好意思。
我从床上下到地上,捡起被乱丢在地上的衣物穿上。
穿好后,我在桌上发现了一张纸。是兰斯无非写的,只要两个字:再见。
“呜,他就这么生气,连一点给我解释的机会都不给吗?”我看完纸条后,就把纸捏成一团,丢到一旁。我懊恼的在原地来回走了几步,最后决定,“我是个敢作敢当的男人,我既然和他发生了关系,我就必须负责。”
我背起自己遗弃很久的武器,跑出房间,去隔壁找小萝卜头,将半睡半醒中的小萝卜头甩到我的肩膀。
“爹爹?”小家伙被我吵醒了,抿抿嘴,有点不高兴的叫了我一声。
“你娘亲不见了,我们要去找你的娘亲。”我随便解释了下,随意收拾了下屋内没多少的细软,就兴冲冲的跑出去,跟村子的人们匆匆道别,就朝城镇的方向奔去。
“飞飞!飞飞!”小宝宝倒是很高兴,一手稳稳捉着我的肩膀,一边高兴的喊。
和兰斯无非相处相识了两年,可他却很少说自己的事,也不跟我说他家族的事。所以,我也想过这样的一天,当他离开后,我该去哪里找他。他不让我叫他的名字,就表示他家族在这里很有名,有名到被叫出名字就会被认出来的程度。所以,就算他现在悄然无声的离开了我,我还是有办法找他的。
不过,我忘记了一件事。那就是我没有方向感,也不认识路。为此,当我找到城镇的时候,已经是三天后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