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五章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3335
滚屏速度:
保存设置 开始滚屏
“凯哥,你到到哪里去了嘛,就等你一人了。”野驴的脑袋探出车窗外,深吸了最后一口烟,扔掉烟蒂。
“走吧。”宋凯坐进车子里。
车窗外闪过的都是他所熟知的环境。
城市的变化如同新沉代谢般迅速,唯有这个地方几十年如一日,杂乱的违建,坑洼不平的路面,昏暗的光线,甫一进入,黑压压的建筑就如同摇摇欲坠般悬在头顶。
但是这里是他出生长大的地方,也是他千方百计想要脱离的地方。
这次一走,面对的将是全然不同的世界和人生。
说不上留恋,唯一放不下的只有一个人而已。
15岁那年的夏天,几乎是他所有纯真时光的浓缩。
穿着宽大校服的少年,直挺挺立在巷子里的废弃电线杆,澄澈蔚蓝的天空,将少年堵在巷子里时近距离看到的褐色虹膜,明明心中是喜欢他的却又偏偏想看到他惊慌失措的样子。
而后又各奔东西,再也没有交集。
张绪清也许早就忘了他,而他一直对他念念不忘。
就在刚刚他和他就在咫尺之间,只要敲上那扇薄薄的门板就能和他说上话,但是说完话之后呢?
他还是只能把他当做生命中最美好的风景之一存储到回忆中去,对他的那一缕莫名其妙的情愫,还不足以羁绊他的脚步。
如今回到阔别10年后的家乡,呆不上半个月就又要启程离开,这次离开可能就是永别了,就像是亲手葬送了一直小心翼翼保存着的美好般,宋凯觉得有些伤感。
他们的相遇太仓促,还来不及铺垫,就已经匆匆分离。
宋凯离开后没多久,张绪清也被他的导师楚源一举荐去了M国留学深造。
楚源一一辈子没什么人入得了他的眼,唯对张绪清宠爱有加,觉得他颇有自己当年做学问时的心无旁骛,又没有旁人那些歪门邪道的心思,财富和地位在张绪清眼里可能比不过一个化学方程式,有人曾开玩笑说他就是一个白痴天才,如果没有人照顾,饿死都有可能。
尽管在生活上的笨拙与愚讷让张绪清活得异常孤独。
然而楚一源坚信只有能够忍受孤独的人才能做出一番伟大的成就来。
所以他不惜将自己的爱徒送去了远在千里之外的异国他乡求学,只希望他能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好好把握机会。”楚源一对他说。
张绪清启程去M国的时候,只有两个人去送机,一个是林浩瀚,另一个自然便是唐启青。
林浩瀚拉着张绪清的行李就像是一个唠唠叨叨的老妈子,翻来覆去地嘱咐张绪清:“……一定要照顾好自己……天黑的时候就不要出门了……一定要呆在白人区……遇到不像好人的人就躲得远远的……一定要经常和我保持联系,让我知道你还活着……”
唐启青带着两个人将一切登机前的程序都办妥后,就等着把同一句话周而复始地循环着的林浩瀚什么时候结束了。
他的目光转向那个看起来有些低眉顺眼的高瘦白净的男人极有耐心地一句不落地听着的样子,心中涌起一股强烈的不舍来,丝丝缕缕连着肉。
林浩瀚一直觉得那个学生会会长是个只会搞交际钻空子占便宜的小人,殊不知唐启青在人际交往方面做得比穆建风更加成功。
如果他愿意,他能够和一个认识不到三天的人熟络得如同交往了三年一样。
唐启青在待人接物上都极有手段,真诚地让人如沐春风,但是有多少真心在里面就不得而知了。
他一向很注重细节,他甚至会把认识的人的生日存到备忘录中,谁生日了就酌情地送上生日祝福。
张绪清自然也在此行列,只是他自己不知道。
张绪清对唐启青有着别样的心思,唐启青对张绪清同样也与对其他人不一样。
张绪清和他,和他周围的人,是完全不一样的,或者说,张绪清是一个世界的,而他们是另一个世界的。
张绪清在社会生活中的表现太生涩,没心机,性格好,别人对他好一点他能还回去十倍百倍。
像唐启青这样心机深沉心思细腻的人只一眼就能把他的底摸得清清楚楚。
唐启青知道,只要自己开口,张绪清无论什么都会答应他。
张绪清才是对身边所有的人都真诚的那一个,他的情感都是最纯粹的,只是很少会有人有机会注意到罢了。
唐启青曾经想过,如果张绪清是女的就好了,那么即使把他放在羽翼下保护一辈子他也愿意,只可惜他是男的。
“时间快到了。”唐启青对林浩瀚说。
林浩瀚依依不舍地对张绪清挥了挥手:“不懂的地方,你就看别人是怎么做的。”
林浩瀚几乎把张绪清当白痴而不是一个已经25岁的成年人来看。
张绪清对他点了点头,而后又把目光转向了唐启青。
这一眼包含的复杂情绪,让唐启青心中涌出一股浓稠的离别的伤感,还有一丝夹杂在其中的复杂情绪,他忍不住向前一步,对张绪清说:“记得回来”。
唐启青知道张绪清是一定会回来的,但是此时此刻他说出这样的话,在张绪清听来仿佛是在说“我等你回来一样。”
张绪清对他点了点头,眼中有温热的液体充盈着。
他知道,这一走,再回来,很多事情都会不一样了。
当宋凯再一次见到张绪清时,他着实不可置信了一把。
10年的时间,对于一个人来说预示着无数的可能性,宋凯认为自己这些年的拼搏成果是成功的。
在他人生最落魄的那段时间,他曾被追杀地满大街逃窜,受伤了不敢去医院,肚子饿了不敢下馆子,甚至不敢在白天人多的时候外出走动,身边的人聚聚合合,最后只剩下野驴还一直跟着他,这是他交情过命的兄弟。
10年前,他回到A市,想要在这土生土长的地方招兵买马划出自己的地盘。
来这的第一个晚上他就遇到了张绪清。
那个走路永远在发呆的人被他肆无忌惮的笑声吓得落荒而逃。
当时,宋凯看着张绪清瘦高的身影,忽然间一股疲惫感升腾而起,他不想再这样混下去,无论混得如何,在别人眼中终不过是从小混混变成了老流氓而已,人们惧怕他们,同样也鄙视着他们。
他们这一伙人看似没人敢惹,实则比平头老百姓还矮上一个头。
宋凯开始想做些正经生意了,这个社会,唯有钱才能提升一个人在别人眼中的价值。
但是,宋凯还是招惹到了那片区域的地头蛇疤癞头。
疤癞头想要教训教训宋凯,让他知道太岁头上动土的后果,宋凯被人堵在巷子里差点被剁成肉酱,经过的张绪清救了他一命,那时候宋凯明白,张绪清将在他人生中占据着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就如同发酵前加入的最后一点催化剂,宋凯的人生在张绪清没有注意到的地方悄悄地改变着。
就连宋凯自己也没有注意到,这个加起来没有说过十句话的人,会是他人生的拐点。
如今他卷土重来,又一次回到了A市。
他曾想去他成长的地方看看,也想去看看那个人过得好不好,然而,他手中握着方向盘,差点迷路。
宽敞的马路,明亮的光线,优美的环境,到处都是崭新的高楼,那些个幽暗破败的小巷作为这个城市的记忆已经被埋入了深处。
他叹了一口气,口中吐出的烟雾,模糊了视野,也许再也没有机会相见了。
宋凯开着车子就这么漫无目的地游荡着,竟然到了A大的校门口。
宋凯没上过大学,也从没进过大学的校门,尽管当初A大几乎就在他的家门口,他也从来没有进去过。
看着就恶心,那是当时宋凯的想法。
他经常因为逃学打架而被他爸打得皮开肉绽,而A大里进出的都是那些让他既厌恶又羡慕的所谓有出息的人。
他下了车,双手插兜走了进去。
过往的一些学生,尤其是女学生,对他频频侧目。
宋凯今天刚和合作商洽谈完在A市大学城内建设娱乐城的相关事宜,穿着的西装还来不及脱下来。
他一向不喜欢穿这样的衣服,觉得束手束脚地不自在。
尽管他的高个子和宽大骨架在披上西装后还能给他在外形上加上一二分。
不同于一般人的精心装扮,他即使穿着正装也总是透露出一股不修边幅的随意来,倒也别有一番成熟男性的味道。
宋凯一进校门就被一副巨型的海报吸引了所有的注意力。
一张被放大数倍的单寸照印在海报左侧,照片中的人戴着眼镜,面容白皙清俊,目光有些呆滞,似乎能想象到他坐在照相机面前时浑身僵硬的样子,照片下面还写着诸如中科院院士,A大教授,安塞姆•佩恩化学奖获得者等字样。
宋凯旁边也有学生在一边看海报一边讨论的学生。
“我也好想去听他的讲座哎,可惜没有抢到票。”
“你又不是化学专业的凑这个热闹干嘛,听又听不懂。”
“这是励志讲座,又不是专业领域的讲座,学校特让他来给新生讲座的好不好,他超受欢迎的。我第一次离天才这么近距离哎。最年轻的中科院院士,最年轻的A大教授,第一位获得安塞姆•佩恩化学奖的中国人,长得也那么……漂亮。”
“我看你就是去看人的!简直就是玷污了科学的神圣性,你们这些女生就是这样……”
“你有意见啊,有本事你也长成这样啊!什么人啊。”
这对情侣吵吵嚷嚷地走了后,周围的学生或驻足或经过三三两两地讨论着。
宋凯听到了不少讯息。
他想抽根烟,但是看到周围一个个青春生涩的大学生,他摸烟的手又停了下来。
他们之间的距离似乎越来越远了,原本他还以为……自己挺有出息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