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篇  On the Road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2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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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本嬉皮士小说,就叫做On  The  Road.在路上。
    写这篇短文与夏洛和颜席的搅基无关,它出现的原因无非就是此刻我真的在路上,回家的路上。
    连续坐了三十个小时,从沈阳出发,一路向南。屁股像被座椅强暴了一样,一路从头痛到尾。
    和我一同上车的有好多个人。坐在对面的是一个武昌妹子,戴着厚重的眼镜,是医药大学的,典型的理科生少女。而身边则是学设计的长沙妹子,聊天的时候说,父亲也是艺术家,雕刻专业。
    还有一对夫妻,带着三岁的小孩。他们看起来挺年轻,但是小孩是他们的孙女。河南人,抄着乡音,最后在信阳下了车。
    那个三岁的小女孩长的一点也不漂亮,脏兮兮,而且不太听话。不出意外,在可预见的将来,她大概会变成白富美的反义词。
    但是一切小孩都是纯洁天真,烂漫活泼的。所以我不会主动去预见她的将来,还是认为她很可爱。
    火车开到一半的时候,车上有人在吵架。一男一女,为了道不清前因后果的小事。女生咄咄逼人,并且还有一个同样强势的朋友做帮手。相比之下男生就显得唯唯诺诺了。
    女生手里拿着一本韩寒写的《青春》,激动的时候直接把书扔了过去。看来她是自己的青春太过于贫乏,于是在书中的世界中得以张扬。
    吵架的最后有一个颇为搞笑的结尾,两个人一边互相骂对方奇葩,一边拿出手机将对方拍下来发到网上。直到列车员的调解下,男生有点灰溜溜的退场了。
    这一段算得上是三十个小时的旅程中最有意思的一段。毕竟大部分时间我都在睡觉,要是发生别的什么乐事我也不能知晓。
    从沈阳开始,直到进入湖北,一路以来都是雪。南北分界线一过,地就绿了,天也晴了。
    这样的漫长旅行以前也经历过很多次。从小时候喜欢到处走的新奇,到现在,每当过的不如意时都会后悔离家太远。
    火车进入湖南的时候上来一大群广东人。美女很多,可惜我不会粤语。周遭的声音,从北方浓烈的儿化到南方蛮横的方言。这种奇妙感还是很强烈的。
    我想我在别人眼里可能也是个奇葩,因为很少有人在火车上写作。但是我写,准备稿子,用笔写在本子上,再打到文档里。当然,你也可以把这种行为称之为…文艺…
    我在南方长大,但是以前在北方待过很久。久到能修正我的普通话,直到标准的发出前后鼻音和卷翘舌。
    高考的时候我把所有的志愿都填在了东北,那时候想着离开远一点…再远一点…
    后来很幸运,在大一的时候遇到了我家的受受。在这里,我称他为X,因为他姓夏,和我心中的完美受,夏目,是一个姓…
    去年寒假的时候我们才在一起没多久。过完年于是我就踏上了几十个小时的火车,穿过大半个中国去找他。刚好也是今天这一趟火车,到沈阳,然后再转车去大连。
    每一个漫长的旅行,你重要有一个信念去坚持。等我挤破了春运,像老了十岁一样出现在他面前时,瞬间一切都松懈了。
    我把买好的一串情侣的琉璃手链套到他手上。他生日在小年,所以小名也叫小年。那时候他刚过生日不久。
    他问我这是定情信物还是生日礼物。我说是定情信物。然后他说,那我生日你都不送我礼物。
    我在大连吃了很多海鲜,他妈妈很热情,各种扇贝,大虾,往桌子上摆。我从小就爱吃海鲜,所以那时候感觉像是发了大财。
    吃完饭,绕着小镇散步,爬山,去结冰的河上。
    X很高,我也很高,走在一起很打眼,每次都有人看。
    后来趁他妈妈上班的时候,我俩正式第一次啪啪啪…当然,这是必须的…
    我们一起回学校,后来我就搬到了他的宿舍住。暑假的时候他也去了我的家,他唯一的印象就是家里所有人做菜都好吃…遗憾的是南方的天气太热,最后我们只能每天待在家里吹空调,错过了夜市上,他期待很久的口味虾。还有青椒炒肉,这是我期待的。
    那段时间最疯狂的时候,七天用了六个套套…没用的那一天好像是因为睡觉时间太晚了…
    感觉就像是新婚,蜜月。
    我不知道为什么我的一篇游记到最后写成了罗曼史…
    但是当我坐在车上,很辛苦的时候,就会自然而然的想到如果有一个人在身边就好了。
    现实中的小gay们并不像耽美中所写的那样幸福。耽美的原意是沉溺与美好。既然是美好,那么就剥离了现实的骨感。
    我和X没有一见钟情,没有宠溺。我还会经常在他自恋的时候毒舌他。我俩的身高也不搭,他是受受,却有一米九。而我超过一米八多一点。这样的唯一好处就是,当看到一七五以下的男生时,我俩可以集体吐槽…
    我现在住在X的宿舍,和X睡一张床。他的四人寝被我硬生生的变成五人寝。
    可能整个年级的人都知道我俩是一对,有时候会被不故意的冷言中伤,但是这没有什么不好的。何况X好像还为此有点小得瑟。
    毕竟整栋寝室楼最帅的两个帅哥都在一起搞基了~(好吧…不要因为这一句话打我…)
    在对方家里的时候,我们在父母面前装成good  friend.但是恋人之间有一点是装不了的,那就是眼神。
    对上眼,注视几秒,笑一下,眼睛转开。
    于是我俩互相告诫对方,在爸妈面前少眼神接触…
    今年我十九,X二十二。我们在念书,没有经济收入,还有大把的青春可以挥霍。也会考虑这样在一起会有多久,毕竟对gay来说,很少会有爱情能够长久。经常看到贴吧上,很多gay在一起才四五个月就跑出来炫耀的。
    但是幸好,我和X之间的形势还算乐观。照这样下去,有一天我们有了经济基础,再向父母出柜。
    当然,这种事情现在想还是太远。
    我的梦想是能有好多钱,然后到新西兰开农场。种草莓地,因为我喜欢草莓。然后雇员需要都是美男。这样我的草莓做出果酱,就可以叫,“美男草莓酱~”
    梦想…梦想…不要吐槽…
    最重要的是,有一天只有我和X。我和他去吃错过了的口味虾和青椒炒肉。
    希望那一天我和他只有我和他。没有父母,没有朋友,没有世俗。手碰手,脚贴脚,只要触碰,就能感受到对方的身体。
    上世纪,嬉皮士兴起的时候,被称为美国垮掉的新一代。
    他们的父母富有,家庭美满。嬉皮士们每天就只有嬉皮。
    后来就有人写了这样一本书,On  The  Road.
    它或许是那一代人的一盏明灯,但是对我们来说已经过时了。
    不过当你在路上的时候,有一个明确的目标指使你方向还是不错的。至少你能知道,何时应该下车。
    更何况,我现在真的就在路上。
    而且,还有我的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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