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章:解决杨莎,偶遇怪洞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2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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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浩浩荡荡的旷野大平原,一望无际。这里是浩浩荡荡的原始大森林。除了茂密的大树,这里也有许许多多的魔兽和无尽的药材。而落天,在离家三天三夜之后,终于到达了自己目标的第一站——旷野大平原的入口。
    “这就是旷野大平原啊!还真是地如其名呢!”落天站在旷野大平原的入口,感慨地说道。从三天前就离开表叔的家里到来到这里的一段时间,落天一路上基本就没有怎么休息,一直风风火火的赶到这里来。其实并不是落天想这么拼命,而是她后面一直有追杀自己的人。虽然这些人一直跟着自己,并没有行动。但多年的杀手经验告诉落天,这些人的目标是自己。而他们的目的应该是杀掉自己。至于这些人的来历,根据落天的猜测,应该是墨阳表哥的那个妹妹杨莎派人做的。而她这么做的原因恐怕是女人天生的嫉妒心理。在落天继承的记忆里,这个杨莎从自己很小的时候就开始欺负自己。而且这个女人嫉妒心极强,从小就嫉妒自己的家世和表哥一直照顾自己。所以在听到自己要返回家族后便起了杀意。不过落天一贯的做人原则便是人不犯我,我不一定不犯人。人若犯我,必百倍还之。所以,这次杨莎是真正的触犯到落天的逆鳞了。而落天对于那些想要杀自己的人,从来都不会手软。她知道,一个人一旦对某人动了杀念,那么这念头就很难消掉。唯一的解决方法就是抢得先机,先下手为强。
    “我说杨小姐,你跟了这么久不累吗?不要再躲躲藏藏的,出来吧!”望着后面树中隐隐透出的身影,落天笑着说道。
    “你是怎么发现的?”知道自己被发现了,杨莎从树后面走了出来。不过她没有丝毫被发现的恐慌,只是对落天能发现自己而感到惊讶。
    “很简单,你们的影子都清晰的映在树后面,这么拙略的躲藏技巧,我怎么可能发现不了呢?”落天笑着说道,不过话语中充满着一股明了的嘲弄感。
    “你敢嘲弄我?”想不到这个死丫头临死之前还要嘲笑自己,杨莎不禁大怒,不过随即她又笑了,得意地说道:“哼!死丫头,你就笑吧!反正马上你就笑不出来了!你们还不赶快出来!”说完,她往后退了一步,而她的前面出现了四五个黑衣人。很明显,这四五个黑衣人正是杨莎雇来想要刺杀落天的杀手。
    面对着对面那几个杀手,在前世身为杀手的落天看来,这些人就像那些手持木棒喊着要杀人一样的可笑。毕竟,作为一个从小养尊处优又寄住在亲戚家的杨莎来说,她能得到的零用钱有限,所以不可能有钱请得起杀手协会中的杀手杀人。所以,她请的这些人只不过是一些地痞无赖罢了。而对于落天来说,虽然她现在的身手能力与以前那个身体相比相差很大,但对付这几个小角色来说,还是轻易而居的。她拿出了事先准备的匕首,只是几个挥手间,那几个要打要杀刚才还很嚣张的人便都躺在了地上,刚才的杀气都已不见,剩下的只是一具具冷冰冰的尸体。
    “你你···你不要过来!告诉你,要是你敢杀我表哥他们不会原谅你的。”看到落天毫不留情的杀了那几个杀手,杨莎便有点害怕了。她现在才想起来,落天自从醒来以后,整个人就变得不一样了。会不会她以前的软弱都是装的?杨莎越想越怕。
    “是吗?你选择在这里杀我不就是看中了就算我在这里死了,表哥他们也不会知道吗?”落天擦擦匕首上的血迹,漫不经心的说道。
    “我,落天,你放过我吧!我以后再也不敢了。我们是表亲啊!”杨莎跪在地上,不停的磕着头,嘴里含在忏悔着。
    “是吗?”落天走到杨莎的面前,说道。
    “是啊!”杨莎嘴里说着,却从袖子里掏出一个短匕首,向落天挥去,疯狂的喊道:“去死吧!”她一定要杀了这个死丫头,不然她以后就完了。
    只是她的话还没有完,便再也发不出声音了。因为她的脑袋和身体赫然已经分成了两个,一双眼睛还瞪得很大。
    落天用手帕擦擦匕首上的血迹,望望死不瞑目的杨莎,嘴里说道:“对于想杀我的人,就是亲人,我都不会宽恕的。更何况是没有血缘关系的你。不过,你真幸运,因为你是我在这世上杀的第一个人,而且还是毫不起眼的小人物。”想她落天,在前世的时候,哪次杀的不是鼎鼎大名的人物。不是这个国家的总统,就是那个国家的首相。没想到到这里,第一个杀的居然是一个毫不起眼的小人物,而且还没有一丝报酬。想到这里,不甘心的落天便去翻她刚刚杀死的那几个人的钱袋。可令她失望的是,除了杨莎身上还有一些钱外,剩下几个人身上几乎什么也没有。
    处理好几人的尸体后,落天头也不回,便进入了旷野大平原。
    旷野平原几乎是一个不规则的圆。而魔兽的等级也由最外向最里级数慢慢变高。而落天所处的这边,由于是圆中比较陡的那边,魔兽的级数变化比较快。由于这边森林比较危险,所以这边的森林里探险的人并不多。同样,这边的经济并不繁荣,魔法师的等级也比较低。像群叔,是一个一星圣魔导士。这个级别,在莫城里,也算得上是一个人超前的存在了。可在旷野平原的另一边,却什么也算不上。这就是两边明显的区别。在另一边,是旷城。那边是圆比较缓的地方。所以在旷野大平原广阔的边缘地区,充斥着往来的佣兵、炼药师、商人。而旷城,也是个繁荣的大都市。莫城的人前往旷城,一般都会拿一个金币做搭乘传送带的费用。这里的钱的运算是:100铜币=1银币,100银币=1金币,1000金币=1欧币。而欧币,那是上层人才用的起的。对于普通百姓来说,一年只要一金币就足够了。所以,搭乘传送带的也只是有钱人。
    旷野平原这种人迹罕至的环境,恰好是落天需要的环境。长期的佣兵生涯使她并不信任除自己以外的任何人。反而,相比较于人来说,她更喜欢那些动物。不管是凶猛的狮子或是温顺的小猫,他们都是十分单纯。只是出于本能罢了。他们不会勾心斗角。
    作为一个长期过着危险生活的人来说,能力就是保护自己最好的方法。所以,在旷野大平原里,每天都能看到一个小男孩收割魔晶的样子。魔晶是魔兽能量的集合。落天收集魔晶,并不仅仅是增加收入,更主要的是她发现自己这个身体可以主动地吸收墨晶并转化为能量。不管是什么属性的魔兽的魔晶,她的身体都能吸收。简直是来者不拒。不过能力有限,她最多也只能打败一级灵兽。至于再高级的,她就无能为力了。不过虽然是这样,如果外面的人听说,一定会很震惊的。因为一个魔法学徒居然能打败一只一星灵兽。这连大魔导士都做不到。而且,普通人遇到灵兽,早就想方设法的收为自己的契约魔兽了。不过落天显然是不知道这些。现在,她正在与一级魔兽做着斗争。在不断的征伐中,她不仅提高了战斗技巧,而且在几天前,也终于突破了魔法学徒这个等级,成功的成为了一个魔导士。
    “咦?前面居然有一个洞?”和以前一样往前走的落天突然发现前面居然有一个洞。而且这个洞里面好像有什么东西在冥冥之中呼唤着自己。站在洞前,落天犹豫着要不要进去。毕竟,对于前路,她没有一点的把握。思索了良久,落天还是决定要进去。在“撑死胆大的,恶死胆小的”心理作用下,落天毅然走进了这个未知的山洞。
    洞里面黑漆漆的一片,什么都看不清。把随身带着的火折子点亮,落天发现这个洞好像很破旧,似乎从没有人来过。跟随着心里的呼唤,顺着水流声,落天来到了洞的深处。在洞的最里面的一块高高凸起的石头上,摆着一颗奇怪的蛋。蛋的外表是白色的。但这个白与一般的白不同。它是纯白的,没有一点的杂质。它又是纯洁的,这世上一切的白在它面前都失去了颜色。蛋的表面散发着白色的光,虽然在这洞里不知道待了多少年,但表面没有一丝尘土。而那层光虽然是白色的,却发出了炙热感。总之,这个蛋给人的感觉就是矛盾着的,但却矛盾的理所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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