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哥儿的生活  第十三章 脱胎换骨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2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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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去干吗了?”笙哥儿问刚回来的昌阳。
    “洗澡。”昌阳说。
    笙哥儿看他确实是换过衣服了,换上的还是月前刚做好的寝衣,用料都和笙哥儿的服制一样的,他可不只是洗了澡,头发也洗了,看得出来因为时间紧迫,头发还是有些湿的。
    “天这么冷,怎么就想到去洗澡了?”笙哥儿自己是习惯了经常沐浴,可是他们几个自然不会像他这么勤。
    “哥儿身上干净,不能污了哥儿。”
    “我没那么讲究。”笙哥儿把被子掀开,“上来吧。”
    “嗯。”
    昌阳上了床,但还是不敢真的靠近笙哥儿。
    “嬷嬷都会抱着我睡觉的。”笙哥儿对昌阳说。
    昌阳怔了怔,这才试探性地伸出手,笙哥儿自己就滚进他的怀抱里了——
    “你用什么洗的?”
    “皂角。”
    “我之前让苇儿给你们的玫瑰露呢?”笙哥儿说,“那个比较好用。”
    “那不适合我。”
    “皂角就适合了?”
    “……”
    沉默了好一会儿,笙哥儿才呐呐道,“昌阳,那个时候……你娘走了,你是什么感觉?”
    “很难过。”
    “如果给你一个选择,你是要你娘活着继续陪着你还是像现在这样在庄子里陪我,你选择哪一个?”
    再次沉默。
    笙哥儿见昌阳拧着眉的样子,笑了,手揪了下他的鼻子,“笨蛋,跟你开玩笑的……哪有真的让你选的……这种选择肯定是会选前者啊,如果你选后者,那说明你是在故意讨好奉承我……虽然我不知道有娘的感觉是怎么样的……可是,我有嬷嬷,嬷嬷一直陪着我……对我来说,她是我最重要的亲人……”
    “哥儿……”昌阳知道不能让笙哥儿一直纠结着孙嬷嬷的事,可是他嘴笨,也不知道要怎么说。
    “我知道的……嬷嬷已经走了,这已经不能改变了……我再难过,嬷嬷也不会回来……我也知道你们一直陪着我想要让我开心,我也想要像以前一样……可是,我现在还不行……”
    昌阳听到笙哥儿低落的声音,伸手摸摸他的脑袋——其实他马上就后悔了——这个动作哪里是自己一个奴才可以做的……可是他已经做了,笙哥儿也没有生气,他也慢慢释然了。
    “老爷说,想要再派一个嬷嬷过来照顾我,老姨奶奶也是这个意思……可是我不要,没有人可以替代孙嬷嬷,也许老爷心里,孙嬷嬷只是一个奴才,可是对我来说不是的。”笙哥儿只是兀自说话,也不管昌阳是什么反应,他也没想要昌阳回应自己,就像他说的,昌阳不吵——“庄子上人不多,我也不喜欢有太多人,我让你们在内院,因为你们几个是不同的……嬷嬷走了,幸好还有你们……也只有你们了……”
    昌阳顿了下,说,“哥儿,我会陪着你的,不会离开。”
    笙哥儿嘴角扯了下,“记住就好。”
    “哥儿,睡吧。”
    “你把灯熄掉一盏。”
    “好。”
    昌阳坐起身,撩开帐子,把灯给吹灭了一盏,才放下帐子躺了回去。
    笙哥儿窝在昌阳的怀里——他本来就小,而与昌阳相比,更显小了——
    “昌阳。”
    “怎么了?”
    “还是嬷嬷抱着舒服,你身上硬硬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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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年后。
    笙哥儿十岁了,最大的昌阳也十八岁了,往下重楼十五岁,杜若十四岁,苍术十三岁,苇儿和葭儿也已经十三岁了,比起五年前,六个人的改变可以说是脱胎换骨,也就笙哥儿,似乎除了长大了,就没有其他的什么变化,还是那副温吞懒散的样子。
    “这件大百花孔雀锦的哥儿上次老姨奶奶生日已经穿过了,这次再穿没得被人笑话哥儿,换那件,青绿瑞草云鹤锦,那件事新制的,还没有穿出去过呢。”苇儿对捧着衣服过来的葭儿说。
    “可是今儿不是老爷生辰吗?穿这件青绿的好吗?要不要换件喜庆点的?”葭儿说。
    “我记得还有一件紫棠的蒲桃文锦,颜色庄重,花样意头也好。”正在给笙哥儿梳头的重楼回头说。
    “那件我也有印象,是适合今日的场合穿。”苇儿点头。
    “放哪呢?”葭儿问,“刚我翻柜子的时候也没看见啊。”
    “在那只红木的箱子里呢,怕是压在箱底,找出来也要先熏一熏才可穿上身。”重楼对笙哥儿的这些事比谁都要清楚,因为自从孙嬷嬷走了以后都是他一件件经手的。
    “时间还有,老爷的马车是要申时三刻来接,这衣裳熏半个时辰也差不多了。”苇儿把检查过的鞋放到一边,“葭儿,我们去找找。”
    “嗯。”
    “哥儿,头转转,这边的头发还没梳服帖。”重楼对笙哥儿说。
    笙哥儿照做,手里还拿着一本闲书在翻,这闲书自然是苍术拿过来的,无非就是市井里流传比较广的杂记小传,内容也多是才子佳人、幽灵鬼怪的,他手上这本正是一本近来卖得很火的鬼怪杂记——
    “哥儿,这压发的是要用玉、用宝还是用珍珠?”重楼问道。
    “随便吧。”笙哥儿并不在意。
    “那还是用珍珠吧。”重楼打开一个紫檀的小匣子,拉开最下层的屉子,里面满满一屉子都是珍珠,虽然不是很大,但是好在每个都很匀称,有大拇指盖那么大,“这都是上次去杜家,向夫人塞的,说是新采的珠子,精选出来的,像这样的粉珍珠倒也难得。”
    “那向夫人珍珠又不是白送的,”苍术走了进来,“那还不是因为她娘家的外甥冲撞了哥儿,才送这些珍珠来赔罪的,倘若那日不是昌阳眼疾手快,那样一个大花瓶可不把哥儿的头给砸破啊。”
    “好了,记这些干吗?人也不是故意的。”笙哥儿扫了苍术一眼。
    “就咱们哥儿好脾性,那向家的少爷做错事态度还那么恶劣,亏得哥儿没有告诉杜老太太和两位杜老爷,要不然我看那向家少爷怎么办。”苍术可是亲眼目睹了那人的恶性。
    “好了。”笙哥儿把书合上,看着苍术,“我让你学做生意,你就应该知道什么叫‘以和为贵’,先不说他的身份摆在那里,要压你一头,单那向家在生意圈里也不是什么善茬,这个你还不清楚?”
    “我自然清楚,”苍术抿嘴,“要不然那日才不会憋着气,一句话都没为哥儿说了。”
    “我也没说要处处退让。”笙哥儿把那本杂记扔给他,“只是忍一时之气,天长日久,只要你这股气在,哪怕没有压过人家的一天?”
    苍术借住书,又眉开眼笑了,那张脸越长开越是漂亮,如果不是在笙哥儿手下,如果不是他自己的脾气烈,恐怕早就不知道怎么吃亏了。
    “杜若还在书房?”笙哥儿问。
    “除了书房还能在哪?都变书呆子了。”
    “那考试近了,自然要多温书。”笙哥儿对着侧室的方向说,“葭儿,待会你去煮一碗银耳明目汤送去书房吧。”
    “知道了。”
    杜若的考试就是乡试,早在两年前,笙哥儿就除去了杜若的奴籍,让他参加童子试,杜若倒也争气,考了童子试的第一名,而今年的秋季,就要参加乡试了。
    “昌阳在哪?”
    “在马厩呢,和他那‘踏雪’在一起呢。”苍术在这里也帮不上什么忙,只是把笙哥儿的那些配饰翻了翻,“‘踏雪’的事,他从来不让其他人帮忙,待会不是要出门吗?他当然得先把各方面都给弄好……哥儿,今儿我可不可以不去啊?”
    “为什么?”
    “就是不想去……”
    “哥儿,你忘记了?那次府里老姨奶奶寿辰,苍术过去被府里家丁当成女孩子调戏了的事……”葭儿从侧室走进来,一边笑着说。
    “葭儿!”苍术明显是恼了。
    笙哥儿看了苍术一眼,倒也没有勉强,“好,那你就不用去了,在家陪着杜若吧,重楼……”
    “哥儿,我就不去了。”重楼对于这出门的事情倒不是很热衷,如果一开始是因为腿疾,那后来就是因为习惯了,这内务的事情也都他忙了。
    “那好吧,苇儿、葭儿还有昌阳跟我去。”
    苇儿和葭儿虽然是女孩子,但是像他们这样的少爷公子,旁边没有几个丫鬟跟着也不像话——而昌阳倒几乎是每次都要带的,毕竟人家的功夫摆在那里,另外也会意思意思地带几个外院的家丁,这该有的排场也不能少的,总不能让人家看轻了傅家,对这府里多出一些猜想。
    “是,哥儿。”
    苇儿和葭儿都是一脸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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