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1:关于1997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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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关于1997
    我拿抹布将吧台拭擦干净,又拿了一个玻璃杯摆在吧台,选了一瓶色度纯正的红酒,将那些玫瑰色的液体缓缓倒入杯中。这时,酒吧的门被推开了,进来了一对男女,我猜想他们应该是对情侣。他们相互挽着手臂款款向我走来,优雅入座。头上的聚光灯虽然不亮,但也不算暗。性感的红唇勾出一抹半弧,女人在聚灯下笑得妩媚,“随便上一瓶红酒。”
    我想了想,为了不浪费店里的开销,于是顺水推舟的把刚刚倒出的那杯红酒推倒女人面前,女人笑着接过。我扭头,看向那个男人。男人的额上出了一层细细的汗,正一脸紧张的盯着我,我想他一定是怕我抢走他的女朋友,所以才会这么紧张。我问男人:“哥们,你要点什么?”
    他略微诧异地瞪了我一眼,随后强装镇定地回答,“冰水。”
    当我把冰水推到那位哥们面前时,他仍一脸紧张地瞪着我,这让我有些不解了,一个男人目不转睛的盯着另一个男人看,无论从哪方面来看,这都让我感觉有些不正常。
    在我第二次对上那位哥们的目光时,我终于忍不住发问了:“哥们,你没病吧?”他疑惑的看了我一眼,“没有。”听到这句话我的呼吸顺畅了一半,于是我问出了我第二个问题,“那你为什么老盯着我看?”在我的印象里,我应该没有杀过他妈、抢过他钱、更没有偷过他人,作为一个在社会低层努力奋斗的二逼好青年,是经不起这么虎视眈眈的注视的。那哥们很紧张的喝了口水,说了一句害的我差点心肌梗塞的话,“自我防卫!”
    我实在不知道该用怎样的语态来对待这句话,我只是深深地望了他一眼,很认真的告诉他:“你放心,我不好那口。”那个女人听后开怀大笑,我也跟着笑,问她:“你男朋友啊?”女人点头,我说:“真有意思。”女人笑笑,“我觉得你更有意思。”
    我不敢说话了,通常女人在喝酒的时候说出这句话,指不定她真的对你有意思。而我不说话气氛也并未尴尬,那个女人继续笑着说:“你这里的红酒不错。”我笑,“喜欢的话你可以常常来喝。”那哥们听到这句话后咳了一声,灌了两口水之后看着我想说什么却有没说出来。
    结账的时候女人告诉我说她叫王莉,男朋友叫肖申明。我原本是打算告诉王莉我的姓名的,但在肖申明灼热的注视下,我却不敢开口了,我怕他真的误会我和王莉有奸情。像刚进来时的那样,王莉挽着肖申明的手臂慢慢向门口走去,我坐在吧台目送他们离开,酒吧里没有背景音乐,王莉的高跟鞋踏在木质的地板上发出沉闷的声响,来回回荡在酒吧内。就在他们走到门口的时候,王莉突然转过身来,彷佛强调般地重复了之前的那句话,“你这里的红酒不错。”她笑了,“我明天还来。”
    我想了想,回答她说:“如果你明天来了,愿意听我讲一个故事,那么你的酒钱免费。”
    “这是个不错的提意。”脚步声越行越远,酒吧又恢复了以往的冷清。我又拿出抹布开始拭擦吧台,尽管吧台上已经干净得没有一丝灰尘,可我还是不厌其烦的每天拭擦着,酒吧的生意并不好,一直处于只赔不赚的状态,并不是酒吧的地方过于偏僻,相反的,我这家酒吧开在了这座城市最热闹的商业街。哥们说我生意不好的最大原因在于酒吧的名字,其实我觉得我酒吧的名字取得非常好,不过简单的四个数字——1997,只是在7的后面不远处跟了一个小写的s。他们说s就是4,4就等于死,再想深远一点,连起来便可以组合成——你就去死,这是不吉利的,所以没人敢来。我也曾为这个问题深思熟虑过很久,我觉得他们说的都不对,因为他们还落下了一个9,而我不管是从哪方面去看,组成的都应该是你舅舅去死,而不是你就去死。当然我也承认,如果从这方面来看,这的确是个不吉利的招牌。
    这个时候,我想到了漆诗思,一个我曾经用尽所有力气去追的一个女孩,那时候谢霆锋有一首歌红遍了中国大陆,名字叫做谢谢你的爱1999。她非常喜欢这首歌,大学的某一天里她还和我说,如果她以后有条件开间酒吧的话,那么她一定要把那家酒吧的名字叫做1999。我和她是在1997年相识的,那时候我和她才上小学五年级,在之后的高中和大学里,我和她很幸运的考上了同一所高中与大学,也算得上是一对青梅竹马了。只不过气人的是,即使我和她算是一对青梅竹马,到了最后,她还是抛弃了我这个竹马,去追赶别人家的青梅去了。所以在开这间酒吧的时候,我把名字取成了1997,因为我觉得1997比1999更有纪念价值。至于7字后面的s,不过是漆诗思名字后面的那两个谐音字的英文开头字母而已。
    我是在前年的九月中旬从一个痞子手里低价购买了这间酒吧,而那个痞子在把酒吧卖给我后的第二天里就被警察以走私烟火的理由带去牢房吃饭了。痞子还没被警察带走的三分钟之前,他手提一个麻袋以马达般的速度冲到我的酒吧里,那时候我正握着一个扫把在打扫酒吧里的卫生,他冲过来一把抢走我的扫把非常激动地握着我的双手,样子就像一个在街上四处行乞的叫花子,激动了一分钟左右,从他嘴里蹦出了这么一句话:“我知道你是个好人!”我莫名其妙的看着他,他继续说:“所以兄弟你一定要帮我把这笔钱交给我妈!”说完他就把麻袋一股脑的扔到了我怀里准备开溜,哪知脚尖才转了一个弯,一群刑警就从酒吧门口冲进来拿着手枪训练有致地瞄准了我和痞子的脑袋瓜,声音如洪:“把手举气来!通通不许动!”这场面我也只在电视上看到过,而那些刑警把我的酒吧搞得天翻地覆先不说,还差点把我当成痞子的同伙一起抓去蹲牢房。
    临走时,痞子仍奋力地朝着我摇手,泪眼婆娑,“哥们你一定要把那些钱交给我妈!我妈就住在商业街向南的那个梧桐巷子里面!我知道你一定是个好人,等我出去了给你做牛做马都行……”
    他麻袋里的那些钱,就是我买他酒吧时出的那笔钱,后来我也去了梧桐巷子,他妈是一个七十多岁的瞎眼老人。我于心不忍,又倒贴了五百多块钱放在那个麻袋里一起交给老人,走的时候老人塞给我一篮子鸡蛋,说这是他儿子最爱吃的,让我带给他,我接过了鸡蛋,却没敢告诉老人她儿子在监狱。篮子的里面还藏着一张照片,一个很清秀的女生,老人说,这是她的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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