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第一百十七章 炒饭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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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宫千华一只脚踏进摘青阁的时候才想起自己的晚饭还什么都没吃。中午的时候也没有吃,只有早上喝了碗豆浆,吃了点甜饼,现在也早就消化了。
    算了,一顿不吃也不会怎么样,总不好现在去麻烦厨房再给自己弄点吃的。一些小零嘴他倒还会弄,主食倒还从来没有尝试过。他是客,这个时间也不好再去厨房折腾。
    索性从书架上拿了一卷书,坐在桌边开始研读,还好这摘青阁里的书都还蛮有意思,这样也能转移注意力,忽视饥饿感。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饿过头了的缘故,看了一会书后,南宫千华似乎闻到了炒饭的香味。小的时候也不是没挨过饿,三天没吃东西也不见出现什么幻觉,现在不过才两顿没吃而已,是自己这么多年处尊养优惯了,受不得苦了?
    门外熟悉的脚步声没让南宫千华来的及多想,炒饭的香味由远及近,越来越清晰,看来,不是幻觉。
    门被轻轻推开,北堂凌霄一手拿着一碗冒着热气的炒饭,一手关上了身后的门。
    “忙了一天都没吃什么东西,我做的炒饭,闻起来还不错,尝尝味道怎么样。”
    将炒饭放到了南宫千华面前,北堂凌霄顺势坐了下来。好像是约定俗成,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起,坐在南宫千华的身边已经在不知不觉中成了一种习惯。对于闯江湖的人来说,对某一件事或某一个人养成一种习惯,总是危险的。
    不过,只要自己觉得值得,危险就危险了。况且,已经养成的习惯,也不是那么好改掉的,再加上养成习惯的人根本就没打算改掉。
    “你还会做炒饭?”
    像是听到了一件极不可能发生的事情一样,南宫千华的脸上有那么一点可以被叫做不可思议的表情。
    贵为北冥阁阁主,居然也会做蛋炒饭?这要是说出去恐怕没几个人相信。
    传闻中北堂凌霄的身世和他一样神秘,或者说未知。有人说北堂凌霄是富贵人家的公子,年少出来闯江湖,幸得被世外高人收为徒弟,传就一身本领;有的人说他是官宦子弟,家道中落后被送到某个门派收养,拜师学艺,最终学有所成,雄霸一方;还有一种最离谱的传言,说北堂凌霄其实是龙翔皇帝遗失多年的儿子,流落江湖的皇子,机缘巧合下遇高人拜师,成就了今天的霸业。
    不管哪一种说法,他都不应该是那种会下厨房做饭的人,眼前的炒饭色泽诱人,香味缭绕不断,颗粒分明的米珠闪耀着微弱的光泽,更添食欲。
    即使是饿极了的南宫千华,在见到美味的食物的时候也不会像多久没有见过像样食物的流浪汉一样地狼吞虎咽地吃东西,不过这也不是为了维持什么形象,只是一直以来的习惯罢了。
    喷香的米饭入口,裹着炒成了金黄色的鸡蛋,其中还加着肉末和玉米。南宫千华突然想自己真的是饿坏了,否则又如何会觉得这简单的炒饭竟是他吃过的最好吃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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