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章前替身情人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2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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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晓舟一脸沮丧,准备离开西餐厅回家。这时迎面走过来一个人,拉住他。
    “江晓舟,真的是你啊,你是来吃饭的吗?”一个范味实足的公子哥,这不是霍婷婷吗。
    “我是来面试的。真巧,哈哈,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啊!”江晓舟见是熟人,很高兴,这时再不来个人跟他说话,他可能就要沉到水潭底了。
    “咦,你对经营餐厅有兴趣吗?噢,不说这些了,过来坐吧,我请你吃饭!”霍婷婷对江晓舟总是好感过头,力求能得到江晓舟的青睐。
    江晓舟也不想现在就回家,见到那只骚狐狸,想在外面把心里的那一点小悲屈散光了再回。
    两人来到餐桌前,一位女士静静地坐在那里,美艳动人,淡淡的妆容,很相宜。像从一幅中世纪油画中走出来的贵族小姐,俗人的靠近像是打扰了她的百年沉睡。
    “兰姨,这就是我经常跟你提起的同学,江晓舟,很漂亮吧!”第一次听霍婷婷说话像个小孩,原来她也会跟大人撒娇。
    “嗯,是挺漂亮的。别站着,坐吧。”那位兰姨外像很年轻,跟霍婷婷在一起像姐妹。说话也很有贵族味,虽热情,但也有刻意的疏离。
    江晓舟很敏感,对这位贵族小姐的冷意有点不解,好像自己跟她是第一次见面,是不是有钱人天生就嗅觉灵敏,猜出自己穷人一个。
    但霍婷婷很体贴,让他坐在自己边上,还叫来服务生,给他点了吃的。
    江晓舟本来对吃西餐就没啥概念,对于礼仪什么就更不懂了。幸好还有一个周到照顾自己的人在旁边,霍婷婷看出他不像是经常出入这样地方的人,将食物搞好放在他面前,还说自己想怎么吃就怎么吃,我欣赏的江晓舟可是很有立场的人啊!这句话让江晓舟有点感动,这哥们咋就这么好呢,自己的命还真是好到爆啊!
    虽然霍婷婷让他可以随便吃,但是,他还是小心翼翼地拿起叉子,学着以前春雨凡吃西餐的样子,聚精会神地吃着,生怕发生同上次一样的吃相,被面前的两位美女给笑了去,那真是可怜薄皮小脸的悲惨世界!虽然他那张小脸皮在遇到春雨凡,就没剩多少了!
    “噢,就是几个学校联合,要组织一场英语口语辩论赛,有关大学生兼职利弊的论题。我是来考察民情的,来这里兼职一定能得到更好的理论依据。怎么样,很不错吧!”江晓舟将来这里的原因概述了一下。
    “霍婷婷,你也来吧,你口语比我好,有你加入,我们一定能赢的。”在大致讲了一下兼职原因,还极力邀请她加入比赛。
    霍婷婷对比赛不讨厌,也没多大兴趣。但是江晓舟态度诚肯,而且她对江晓舟有一种天生的好感,所以很爽快地答应了。
    两人互动有佳,交谈胜欢。而桌面上的三人之中,高贵女士有被冷落的情形,不过她并没有这种想法,一点不受影响的与自己的食物友好相处着。这份淡定真不是一般人学得来的,人家是天生的啊!
    其后,霍婷婷问那天离开酒吧,是不是喝醉了才叫那个哥哥接他回去,她还内疚没能好好照顾他,还说下次一定再去好好喝一杯!那江晓舟听后,又被雷了一下,这个情况好像发生过啊,不就是那天在操场遇到郑佳被邀请喝酒,没过几天霍婷婷又找自己喝酒。那接下来就发生了与春雨凡的非正常事件,心里纠结着,到底是哪位祖宗研发了酒,真是害人不浅啊!
    快要吃完时,江晓舟出去接了一个电话,是春雨凡问他到家没有,还说自己出去有点事,很快就回家,他已经让钟点工做了晚饭,可以不用等他,让他自己先吃!最后挂之前还啵了一口,说:“宝贝,我想你了!”
    他听完了春雨凡絮絮叨叨,还对那最后的一句“宝贝,我想你了!”感到窝心,竟然鬼使神差地回了他:“我也想你!”
    最后是春雨凡呵呵地笑着先挂了电话,江晓舟又呆呆地看着手机,不过这次是高兴,嘴角的笑意很明显,回到餐厅坐下来时还有点傻的样子。
    等他们三人都就餐完毕,霍婷婷问他住那里,很男人地说想要送他过去。江晓舟回他坐地铁就可以,不是很远。
    临别时还对那位高贵的小姐表达自己很高兴认识她。这时那位兰姨从包里拿出名片夹说:
    “你与婷婷一般大,难得她也能这样与同学相处,你也叫我兰姨吧。今天照顾不周,下次来家里玩吧。这是我的名片,有时间我们也可以坐下来聊聊!我也很喜欢你!”
    江晓舟双手接过名片,感谢她们的美意,就与他们挥手告别。坐上地铁后,拿出刚才的那张名片,上面有三个字吸引了他。
    “贺兰罄”
    他盯着这三个字,心莫名地加速跳动,不受控制。虽然春雨凡有对自己提过,他与贺兰罄交往只是想忘了自己,可真正遇到以前的情敌,还是妒忌她,那个时段的春雨凡是被她占有的。
    经过一番心理战,认为这个贺兰罄是过去式,而且还只是个替身罢了,现在才最重要,春雨凡一直爱着的是自己,而且两人都表达了心意,还有过亲密接触了!
    单纯要死的心态,就这样想通后,看那张名片也顺眼多了,放在一本书中收好。
    回到公寓,春雨凡确实不在家,钟点工也不在,餐桌上有做好的饭,还是热的,看样子没走多久。他刚才吃的西餐早消化光了,自己动手盛饭,吃起来。
    完了还学着做了一点家务活,只是清洗了自己的饭碗,其他的就没管,任其放在桌上。就这样还把个厨房搞的水渍满地。
    他也没啥真正意义的干活意识,完事后就去洗澡。把自己打扫的倒是很干净,坐在沙发上翻看面试时得来的书。
    这个脑子好就是灵动,上面基本内容都熟悉了一遍,然后准备做动作。首先是从衣着,肢体语言,点餐时注意点等等,没想到他还挺有天赋,学得有模有样。自己学的快,信心也足,想找个人做一下示范。
    看着墙壁上的挂钟显示十点了,春雨凡还没有回来,连电话也没打一个,这个骚狐狸不会是去偷腥了吧!自己明明是担心,还偏要说点违心的话。
    最后还是没忍住,发了一条短信,问他什么时候回来?春雨凡直接打过来,说自己已经在回来的路上,马上就到。
    他又一次做了听墙根的事,耳朵贴在门边,由远到近的脚步声从那个走廊里传来的,刚刚好时他急切地打开门,将外面的人吓一跳。
    居然是隔壁邻居,啊,大晚上的,谁让你没事出来闲逛的!他心里懊恼,怎么这么笨,连个猫眼都不会用,还学人家007!看来这贼,还真不是随随便便什么人都能当的。
    经过前车之鉴的教训,他改便了策略。这次终于将那个人等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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