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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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你真不该来念书,你该去做音乐才对。”林林洁无意地说道。
“我也想过,可这想法不是太彻底,等到哪天儿把什么都丢下了再想这事儿吧。我这人就是这个样子,藕断丝连的,不果断,有点混球儿。”
“我以前对你没什么印象,在学校里也没注意到你,我前几天在你们年级的一个朋友那儿打听到,说你在你们这年级挺霸道的。”
“我知道他说我什么。对,我是提刀子的那种人,不良分子。好几年了。”
“学校不知道?”
“多少知道点儿,不是太多。你甭看我是这样,其实我们是有对象的,我在这儿用不着教育大家成书呆子,感觉其实我们这都是一个过渡,看《机灵小不懂》没有?不懂说:‘谁没打过架啊?谁没打过架谁就没年轻过。’这片拍得好,道出了点儿心声。我想等到不久的将来我不再拿刀砍人的时候,肯定会察觉不到这段日子没白过。黑暗期,人人都有一段,就连王九哥也不例外。”我又抽出一根烟,点着。
“我听他说,你的一个兄弟被人拿着一把刀子砍得满头是血,你一个人提把椅子打跑五个人呢!有这事吗?”林林洁一手提着一张凳子,一手捏成拳头,意思好像是在模仿我打跑五个人的壮烈行为。
“其实呢,那小子人都那么大了,整个儿一傻蛋,就有点儿北京二愣子的样儿。叫江云天,名儿挺霸气的,听说过没有?”
她摇摇头。
“念技校的,比较好色,所以惹的事也都差不多属于花边桃色,那回不是,那回是欠了人家一屁股债,他赌钱。以前他跟我说过他暑假没钱用了想帮人家看场子,人家看他小,说他年龄不合适。他家里不大富裕,江云天他老爸下了岗,他自己好不容易拿来上学的钱也用来晚上通宵上网泡MM了,说他是个报应娃娃一点都没冤枉他,你看这人怎么就那么混呢?”
“真的?”
“真的。”
“哼!死有余辜。”
“没错儿。死有余辜。”
“我最看不起这种人!”
“看不起!”
“我敢当面骂他是窝囊废!”
“对。窝囊废!”
“简直混蛋!‘混蛋’这个词准不准确?”
“何止!比混蛋还混蛋!”
我们就这样密切而又纵情地大大附和着,我靠在窗边舞动着香烟的并不特别恰当的手势在胡乱地增强着表达的生动效果,在你来我往的对话里渐渐发现其实两个人坐在一起无关痛痒地对别人非议不绝那的确是件多么惬意的美事!哪怕其中所持的观点、态度过于极端、过于露骨甚至过于残忍也是无济于事、绝无大碍,平常生活中一切的拐弯抹角和语藏机锋都成了直言不讳和率真行为,这种出言无忌的作风非但不会招来任何灾难反倒会因为当中激动人心、一箭穿心的言辞而让对方深深钦佩、崇拜甚至对你五体投地,这样美好而奇特的事对于深谙世道的大人们来说,已经是曾经的、遥远的、滚蛋好多好多年的事情了。
18
我们继续纵情谈论着。
“那你干嘛还帮他?”她好像很为我居然出手帮了他而遗憾。
“开始是忍了一下,心想叫这小子吃点亏,好明白点事理。”
“是该吃点亏了!”
“但是咱俩就在天桥下,几个混蛋冲过来就砍,只冲他,没冲我,我一琢磨就晓得是这小子惹人了。”
“他惹的事跟你有什么相干?你该不管啊!”
“你爱看漫画书吗?”
“这个跟江云天那事儿有什么关系?”
“我看的漫画书一定比你多,我最欣赏一张漫画,上面画的是一个猎人,这人的家里墙壁上到处都挂着什么马头、鹿头甚至狮子头什么的,不过在他家耗子洞那儿——你猜他放着什么?”
“耗子药。”
“不,是耗子的小头!”
“嘻嘻!”
“知道吗?这就叫巨细不遗,不论首从,一律拿下。”
“我知道你说的意思了,那几个混混本来不值得你打,可是他实在把你兄弟打得受不住了你才出手的。”
“看过《西游记》吧?二狼神跟孙悟空打,突然二狼神放一条狗过来,狗咬住你,要你出血、要你猴命你孙悟空该怎么办?只好先把狗打死再说啊!”
“你怎么打这些狗的?”
“痛扁。”
“下手特别狠往死里弄是吧?”
“听我慢慢说。他被吓到桥墩那儿蹲着喊我,骂到最后一句特激我。”
“他骂啥了?”
“我说你别激动啊,听我讲——他骂……”
“不听,没什么好词。”
“好,此话跳过。”
她羞愧地笑笑,嘴里忙说:“对不起对不起。”
我继续说:“那句话是这样的:‘王九哥,你他妈算什么东西,人都快死了,还不出手?!’这话挺雅啊!”再看林林洁正捂着耳朵看着我说:“没听见,什么也没听见。”
我忍不住“扑哧”笑了,继续说道:“砍他的人里面有个红毛的小子也藐视地瞧着我,眼光死狠狠地逼我:‘你小子不出手就没种!没屁yan儿!’——这下你听到了吧?”
“我倒!”
“所以我就提把椅子,发毛了。”
“哇!一定精彩!讲讲看!”
我看她那副兴奋样,心里反倒突然觉得自己像他妈一只猴子,放了个屁还要张扬放屁的美妙体验,所以自己干脆把话头掐断了:“打个人没什么好精彩的,不讲也罢!”掐断之后不觉发现自己这话来得唐突。
“哦。”她把“哦”托得很长,一副心领神会的样,然后睁大眼睛问:“打架舒不舒服?”
我勉强笑笑,看出她还是跟你没完:“林林洁,我刚才说了,打架那是我们这种王八蛋才干得出来的,是逼到尽头了脑筋错乱,急了,急了就揍他。你骂孙悟空没屁yan儿他也拿金箍棒扁你。”
……
我们就这样不着边际地聊了很久,当中顺便聊到了自己儿时某年某月某日的生日尴尬、哪一节体育课体育老师的下流猥亵、哪个漆黑一团的夜晚做的一个美不胜收的好梦以及哪个大打广告结果一去只有二三十种动物的动物园里的一只肮脏而又乖巧的猴子。
当落山的太阳泛着红光照得我们敢睁开眼看它的时候,我们才停了话头。
19
走之前她从书包里摸出一个没有邮票的信封,上面写着两字——“九哥”,但就在她打开书包的同时,我还看到了两样东西:一叠钞票、一包安全套。
我又开始疑惑她的来历。
那时的心情不知该如何解释,在以前,我对其他出来干的十七八岁的娘们儿实在不报任何可怜兮兮的心情,然而对于林林洁,我却有另外一种说不大明白的感觉,那感觉大概是希望她真的能跟她的名字相互融合。
当然我希望自己的判断是错误的,毕竟这个中国的深田宫子悄悄地走进我的生活对我来说意义非同寻常,我能预想到我跟她将有一段故事,一段足以令我自己一辈子反复回忆的故事。我肯定有理由这么自我原寡,因为我相信一个人的选择只要充满十足的努力、坚韧和责任,那么成败会变得很没意义,因此我不计较我们相处的时间到底有多长。
她从五楼走下去,我看她背影不见了就转身,刚坐下,她又跑上来,气喘吁吁,我问:“干嘛?忘了啥东西?”
“对,忘了跟你说句话,九哥,看了信别动气。”她调皮地笑笑,又下楼去了。
“小混蛋。”我推推她的头笑说道。
20
我打开信,信是用碳黑色的纸和纯白色的笔墨来写的,强烈的色彩对比使我昏昏然的头脑一下洗净许多。她的字写得很有骨力,笔锋锐利算得上有个性,我看得出这不像是一个无精打采的人写的东西:
九哥:
这是林林洁在跟你写信,林林洁一般是不给人写信的,因为林林洁爱把信写给那些给林林洁印象特别特别深刻的人。
沉稳,真实,诚恳,这是对你的基本印象。
至于你的才华,我觉得我可以忽略它,其实每个人都有别人不具备的东西,只不过这种东西有人借以维生,有人作为理想,有人作为乐趣,人们并没有跟你展示他的那方面,但不表明他们就是你的手下败将,人的谦虚和直率就应该来自于对自己缺陷的惭愧,这样人和人之间才更平等,人也才会更美好地看待这个世界。你应该开心点。
你长得挺不错的,只不过我觉得你该买一套西装了,而且应该是好一点的,不然对不起你的身材,你看你穿衣服也太随便了,那天喝酒的时候我还以为是那天的小油子呢,幸好你还有些不一样的地方……
喝酒的时候,我看见你的右手小指了,怎么了?是被人扭的?或是你生下来就……你当时吓我一跳,我早听说你身手好,怎么也被……不过没事的,将来还是有姑娘追你的,放心,你人其实蛮好的。
最后林林洁想告诉你,有空到新风旅馆四楼来找我,我会陪你。
林林洁
信的背面还有一行字:真想再见你一面。
21
林林洁毕竟不算那种刚刚才看言情小说的人,所以比较清醒,一些简简单单的情绪还没有被夸张和走火入魔。我很喜欢一个人能够不酸溜溜地畅所欲言,尽管林林洁的文字不免显得有点矫情。
我一看日期,知道那是她二十多天以前写的,也许,这封信她还拿不准该不该给我,一托就近一个月。有点怕我似的。
22
她提到了我的那个手指,这是我平常最不愿拿出来谈的一个话题,然而问过我的人相当的多,当人们发出这个疑问而我的几个兄弟又在场的时候,询问的人往往很快就会招致兄弟们示意马上收嘴的一阵直截了当的眼色。
因为,我的右小指是弯的。
这个小指再也不能和无名指贴在一块了,即使是我捏成拳头的时候,两个指头间都有不小的空隙。
这的确是一个王八蛋干的,对那个王八蛋,我的头脑里只有一些模模糊糊、残片零乱的印象。但对这件事,我却是刻骨铭心。
23
我是个身在教室心在社会的人,平时有什么事兄弟们就跟我说一声。我不大喜欢五六个人一起逛街或是吃饭,我觉得人越多顾虑就会越多,基本上我比较独立。
这个独立的习惯一直到今天我都保留着,我从来都怀疑“团结就是力量”这句话的份量,在一些必要的时候,“不团结才是力量”很容易保存一点个性,不然就很可能被迅速一网打尽,而无漏网之鱼。
但也是因为这一点,我一个人单枪匹马很容易被人围攻。
那个手指就是这样来的。
24
这个城市的人们有着一样惶恐不安的脸,在金钱的苛求下不断地增厚自己的脸皮和拉长自己的舌头,用喧嚣的手段吸引来自四面八方能把钱从衣兜里掏出来的人们,这里的声音从人们干涸的嘴里呼之欲出,空气中常被人忽视的二氧化碳增加着热量。
那里有人们浓重的汗臭味和几条巷道猪鱼鸡鸭市场的恶臭,你完全可以相信“城市不一定比农村好”的真理。
25
那天我只是去西大街买衣服。
时间大概是下午一点半。我只穿了一件背心。
太阳火热,空气里干燥的灰尘随着一路叫嚣的车辆乱舞飞扬。胸口有点闷,挺难受的滋味。
试衣服的时候,我从镜子里看到后边几十米处有四五个人朝我走过来,我有种条件反射的防卫意识。看看自己身上没带什么刀具棍棒,所以心里只想着该怎样迅速逃掉。
我从那几个小子急冲冲的脚步和急切切的眼光里断定这帮人是来找我的茬,他们砍人前缺乏沉稳与老练的急躁模样使我认为他们其实只不过是一群专爱寻人惹事并且出道还不久的小混混,我根本不必在这儿跟他们大动干戈,所以我并不打算动乱这里好好生活、收入微薄的人民。
但我的确不知道这几个小混混是从哪儿冒出来的。我不认识他们,只有那个穿花衬衫走在最后头微微低着只有十五六岁的小子像是在哪个卡厅里面见过。
我也顾不上思考这么多了,感觉到某种产生于意料之外的事情已经快要降临、刻不容缓。
手上只有一块手表,是“playboy”,背面带铁,这是我个人设计的——我把两块刮胡子的刀片熔在上面,这样做只是为了简单的防身,当然不是像西藏人那样带把弯刀。
我让手表翻过来抠在指头的关节上,捏成拳头,等着万一逃不了考虑反击。
我很镇定。
把衣服放下,离开镜子,慢慢地往前走,告诉自己如果他们冲过来,我就朝火车站那边跑,我不能冲我的兄弟们那儿,因为这几个显然是冲着我来,或许他们想通过我明白我的兄弟们都藏在哪儿了,或者说这纯粹是我的个性使然:我不爱把自己的包袱拿给人家扛。
26
他们的情绪非常急躁,走到路上只有七八个行人的时候,他们像疯子似地冲了过来,嘴里歇斯底里地咆哮着——
“日你的妈!”
“砍死你妈个逼!”
“你龟儿去死!”
“弄死狗日的!”
“整死你龟儿!”
……
整条街上的三轮车夫“斗”地吓坏了。
公共汽车驶过,车上的人一哄而起,都趴到窗外争着大看热闹。
那几个小子在后面发了狂地追着,越来越得意,越来越忘形,越来越搞出一副副古惑仔冲锋陷阵、威风八面的壮观派头。
骄阳似火,飞沙腾起,人奔跑着,忘了命地向前冲,我突然意识到:原来他们玩的是真的!
跑到一个巷道的时候,我被一个手上扎着七八根橡皮筋还戴着白色手腕的小子逮住了背心,背心被“嚓”地撕破一块布,一阵被指甲抓破皮肤的灼热痛楚从背后袭击过来。
我当时的第一直觉就是我会马上被打得满头是血、肝脑涂地,我根本无法反击。
周围没有一个人为我嘶哑呼喊、泪干气尽,只有竭竭腾飞的红色尘土如他们那样地飞扬跋扈,我的后背被敲了几十棒,胸膛被一阵又一阵地猛劈,肚子的腹肌变得瘫软无力……
此时的我只有一个佝偻的背、一个衣襟空荡紧收的下腹、一只沾满了血软弱无力的手、一条弯曲变形并由于一根棒子猛然一击而致痉挛抽搐的腿,拳脚布满全身上下不留余地……
在偶尔的拳脚缝隙里我露出带着血痕泪渍的脸,最后神经麻木近于失去知觉,紧闭着眼,紧闭着嘴,毫无表情,头忽而仰对老天忽而下俯污地忽而侧向当中的拳脚忽而面朝接踵围观的人群……
巷道口上有几个人指指点点,像看电影似地全神贯注。巷道两边的楼上有几个老头钻出头来看着我被打得吐饭,还不断招呼家里人一起来看我这悲惨的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