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0.原来我这么玻璃心的啊!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5633
滚屏速度:
保存设置 开始滚屏
筱槐就站在原地,我忽然觉得那个正在漂浮的卫生纸说不定真的是什么神秘事件。
“别做这种无用的事了,看着就心酸。”筱槐还站在一旁冷笑,这对表兄弟到底有多大仇啊。
老吴把我护在身后,说真的我根本不知道他在紧张什么,我贴着他的身体明显感到他在颤抖。不远处的筱槐像个高高在上的神明藐视我们这两个无能的凡人。
“我可以马上走,不过你不能取走他的命。”老吴在恳求筱槐,我希望他指的“他”不是我。
我心中没底,也开始慌乱。从小我就是这样,只要遇上什么莫名其妙难以解释的事情就会觉得置身在深海中,挣扎着坠向越来越近的海沟,海沟里有什么呢?黑黢黢的,像是要通往一个可怕的事实。
“发生什么事了?”我问。又没有人理我,老吴和筱槐对峙着,两人间的空气摩擦得我怀疑时刻会迸溅出火星。
毫无预兆地,筱槐眼中积满泪水,很快泪水满溢出来,他脸上下着滂沱大雨。他鼻音浓重地说:“我要他的命?我怎么会这样做?可以的话我杀了你也不会动他。”
我不知道在我看不到的地方发生了什么严重的事,但他们这样让我很害怕。有什么东西离我越来越近,像是一条缓缓游动而来的蛇,吞吐那血红的信子,发出嘶嘶的危险信号,猛地一窜就能正中我的喉咙。得手以后它会尽情释放它剧毒的液体,用我的生命耀武扬威。
我反手抓过吴启航的手,因为我害怕,我一定会被那条蛇毒死。
“对一个人来说最重要的是什么?”我记得这是在高考前一次年级动员大会上一脸油光的地中海校长所提出的问题。他紧接着问题回答:“是社会地位!同学们,你一生的地位很有可能就由这次考试来决定……”
那个大叔后面说社么我不记得了,因为我又低头看从学校图书馆借来的武侠小说。
对他校长大人来说,社会地位肯定最重要啊!他的豪宅,名车之所从出。我会告诉你就是这么一个大叔居然有一个和我们差不多大的二奶吗?还是个模特。
最重要的是什么我没想过。真要说的话就是每天过得平平安安,有饭吃,有衣穿,最好能小康,每天大便通畅不便秘。如果可以的话,让我担任拯救世界的角色我是不会介意的。
以前那个最热血的年纪是这样想,现在大概依旧是。
最重要的东西……筱槐凭空变出一个盒子……最重要的东西……恐怕是在木盒子里面。我居然还有其它的想法。
“嗒”盒子打开,在日光灯的照射下,里面的那堆东西亮得晃眼,它们是碎片,刺得我眼睛生疼。我蹲下来捂住刺痛的双眼,无济于事。确切来说,疼的是我的脑袋。
有人蹲下来抱住我,我能感受到他的慌乱。如果我脑子里的东西是真的,那他一定惊惶无措。
站着的那个又喃喃自语:“摇摆不定的审判天平,请保证你最后的公正。”
那时我还在大学,我并不想做了十二年学生后还待在学校里,但是我誓死随大流,想以后找个体面的工作。那时很蠢,只因为陶琪那句:“跟哥走就好。”而懒于思考,糊胡涂涂进了所谓的高校。
如果不发生意外,我会混过这四年,**突飞猛进,网吧再无眼生的游戏。不过事情大多数都有那么个“但是”。
但是我突然看上个人,不用怎么说了吧!队长无疑。竞选校篮球队,我这个从来就没摸过篮球的游戏宅肯定被刷下来了。
“学长,我喜欢你。”第二个但是,我告白了,就是这种没有任何新意的告白。那是一个清晨,吴启航早起练球就他一人,我早起上厕所在走廊遇见他。曾经抱怨宿舍寝室没有独立卫生间,现在我要感谢这栋七十年代的建筑。
结果他转身就走了,想想我应该感谢他没把篮球往我脸上砸。
“我告白了。”
“大清早的你脑子不清醒,回去睡吧!”陶琪这样对我说。他说得对,我的确脑子还处于浆糊的状态,在这个睡眼朦胧的大学生耳边轻轻吹一口热气,我在他身上蹭啊蹭,娇嗔:“小琪琪陪陪人家啦!人家失恋了,好寂寞的说。”
“尿意。”陶琪斜眼看我,“你蹭得我想撒尿。”
“你去吧。”
“被我好暖,不想动。”说完他又躺下去了。我失落地爬回自己的床,抬眼间扫到寝室其它两个兄弟都坐起身来看我,两个都是睡眼朦胧的样子。安静了好一会所有人都默默地躺下,他们都睡着了,只有我在床上辗转反侧。
这个时间段大家都应该是被瞌睡虫困扰的吧,说不定吴启航也以为我没睡醒。
晚上我提了两大袋啤酒回宿舍,只有尚在单身的陶琪同学对着计算机屏幕吞云吐雾。满房间的烟臭,万一今天辅导员查寝你不是撞上了吗?
我把袋子放在地上,甩两下被勒出紫红色凹痕的手“就你一个人?”我问。
陶琪吐一口白烟:“你这不废话,谁有女朋友了还整天待寝室的。”
“是啊……”
“你买这么多啤酒回来干嘛?打算喝几天?”他自觉地拿了两罐。
我也拿起一罐说:“我真的告白了。”
陶琪的注意力终于从计算机转向我,这让我感到很欣慰,在所有人的认知中,老陶家的正宫娘娘应该是他的计算机,确切地说是他计算机磁盘里存的岛国爱情动作片。
“然后没成。”我拉开拉环,从那个小孔冒出带着麦芽香气的白雾。
陶琪拉开易拉罐,向我举杯,“干杯!”果然知我者,小陶琪也。空腹喝酒对身体不好我是知道的,但是我还是不好意思对陶琪说这些啤酒我原本想自己喝的,在校外的烤肉店我已经准备了一桌的下酒菜,可是怕自己喝醉没人管就没有敢喝,烤肉我倒是吃完了。
“妈的,在寝室一天了,也没去上课,就早上吃了一袋饼干。”我听到陶琪骂骂咧咧的有些心虚,无声地往肚里灌酒。
我们从来没这么畅快过,因为酒精资源丰富。追究其根本原因是超市的啤酒打特价,比矿泉水还便宜。
我烦恼,陶琪空虚,所以我们就不停地喝啊喝,途中放过几次水回来继续。
“妈的……”陶琪面红耳赤,“现在面对‘未亡人’都硬不起来了。”
我躺在冰凉的地板上,看天花板嚎叫:“妈呀!你怎么就把我生成GAY了呢?!我连个片都不敢在寝室看。”
“看片有什么用?!看多了早泄,阳||痿。”
“那是因为你喝太多可乐了!”
…………
结果,陶琪酒精中毒,我凌晨一点打车送他到医院打吊针。不好说他,喝啤酒也酒精中毒,他别想交女朋友了。
回到学校,除了清晨的第一缕阳光,还有我和陶琪的处分通知书。
我们并不在意背处分,在意的是学生间议论的内容。
“知道吗?309那俩傻逼和啤酒喝道酒精中毒。”
“喝啤酒都会?!这也够弱了。”
喝啤酒喝道酒精中毒的傻逼不是俩,只有陶琪好不好!我在食堂拿新买的漫画杂志的书脊敲桌子,发泄情绪,提醒旁边那些说人“傻逼”的人放尊重些。
“同学。”我抬头,吴启航!他居然端着盘子在我旁边坐下。“你也看这本杂志啊!你最喜欢哪一篇连载?”
我受宠若惊,说:“《魔法少年的剑》”
他笑了:“为什么呢?”
“我喜欢热血系的,这个比较燃。”
“为什么现在还买这本杂志呢?”
“从小学开始就在看,现在放不下。”
他立刻掏出手机,说:“同学你的电话,QQ,邮箱地址可不可以告诉我。我带你进这个漫画的粉丝群。”
“好。”我其实不喜欢进所谓的粉丝群,不过是他邀请的我肯定加啊!不过他一定忘记了吧,或者真把我说的话当做玩笑了吧!否则不会和我相处得这么融洽。
以后我有很多机会和暗恋的人在一起,因为爱好漫画。他很愤慨于学校的现状,说:“根据我的调查,学校买这本漫画杂志的大概五人,喜欢这篇连载的就你一人啊祝愿!这所大学简直是个与二次元隔绝的地方,不知什么原因,这里的人对ACG丝毫不感冒,更别提发展较为弱势的国漫,简直无人知晓。你见过我们学校有动漫社吗?没有对吧!”
话是这么说没错,我也是个宅没错,不过我发现我们应该讨论些别的才对。国内动漫产业的复兴对我们来说不是重点吧!有件事我还是很介意,所以就问他:“那天早上说喜欢你什么的其实……”
“那个啊,我知道的。”
“哈?!”我的脸一定红了,对上天的祈祷有了回应吗?
“现在不是流行‘真心话与大冒险’么,我也被那个整过。”
Leader你是天然呆吗?就是吧,其实我是认真的啊。
“我们学校没有动漫社对吧!如果把篮球队改造成动漫社怎样?”
“不可能实现的。”所以您入队的目的那么不纯,天然呆指数那么深吗?
这样的朋友模式挺郁闷的,和理想差距甚远,万一他哪天找个妹子,我不是还要面带笑容地祝福他,然后再抱怨自己没人爱?
不可能就撤了,单纯保持朋友关系我做不来。我喜欢人家,但是居然是我先开始疏远他的。陶琪说看不惯我这张怨妇脸,叫我自己去走走。我买火腿肠来诱拐“大中华”,这是我们学校的一条流浪狗,种类土狗,名字我乱起的。几天前刚搬进来,特点是只对我摇尾巴,别人怎么哄它都只是施施然从他们面前走过,比贵宾犬还高傲。
虽说是流浪狗,但是它也是一条干净的土狗。油亮油亮的土黄色皮毛说明它在土狗中的地位一定不凡。
手机又震动了,瞟一眼屏幕:Leader•Wu……还是不接吧……
大中华使劲往我怀里拱,我摸摸它手感很好的毛奇怪,为什么不流行狗皮大衣呢?大中华啊!中华兄,我现在能依靠的就只有你了,知道吗?它抬头用那黑亮清澈的眼神望着我,我总觉得它是肚子饿了。
就为了这个在当代大学校园里少见的纯洁眼神,我决定为这份纯洁干杯!
烤肉的大叔惊喜地看着我这个胡吃海喝的回头客。我给你带来新的客人哦,看见蹲在板凳上的那位黄毛老哥了吗,新客人哦!
中华兄,高兴吗?这可是货真价实的肉哦!不是掺了淀粉的火腿肠,想吃吗?想吃的吧!我拿起一串烤羊肉凑近狗狗的嘴巴,来,来,吃吧!那张嘴流出口水,尾巴摇摆的频率让人羡慕。
不给你吃!我把肉从幸福地张开嘴的大中华嘴边拿走,头一甩把整串肉收入口中。嚼嚼嚼,咽!好满足。狗狗不能吃咸的东西会脱毛的,所以呢,大中华你还是别吃了。
它失望地呜咽一声,蹲在板凳上流口水乞求我的喂食。苦肉计无用,我呷一口冰凉的啤酒给口腔降降温,舒服。
狗狗啊,肉在嘴边吃不到的感觉很痛苦是吗?我现在就生活在这种痛苦中呐。吃不到啊,那块肉。别看我嘴巴里嚼个不停“吧唧吧唧”地给你制造摧残神经的噪音,其实我的嘴巴很空虚的,吃不到啊!
“呜呜……”大中华眼巴巴地看着我吃肉,眼睛越变越晶莹。它流泪了……
我就这种出息?欺负一只没肉吃的狗?不对,我是个有节操的人。是爷们就该告白去,尽管会被骂变态我还是我啊!这改变不了什么的,不就是个运动阳光型帅哥么?祝愿,你已经看清这个人的本质了,这个人就是个宅啊!一个跟你一样没有什么未来可言的宅!不是高高在上的篮球队队长哦!是赤木不是流川枫哦!祝小同志,你和吴某人的距离在本质上是很小的,虽然你是一个怂人。不过酒壮怂人胆!
我把装烤肉的盘子推给大中华,吃吧,别吃竹签!头顶的白炽灯犹如太阳,发出光芒万丈,前路明朗。大手一挥,我怒吼:“老板,上酒!”
哥兴致好,不小心要了一瓶白的。二锅头,平民佳酿,五块,56度。我这个南方人一杯上头,两杯看星星,三杯就成仙了。此时我才真正佩服隔壁的大根小兄弟,他家是东北的比我小一岁,从小和他老子在酒桌上对吹,现在和这种酒就跟水差不多。
其实酒也没那么好喝,苦的辣的。也许是我喝的酒不好,不是拉菲也不是香槟王。我是个俗人,随大流,未能免俗地开始喝这种朦胧时才会变得美味的饮料。也或许我不想让别人发现我最大的与众不同,才用这种刻意的方式隐瞒自己。
最后我应该是被二锅头放倒了的吧!所以才会一睁眼就看到吴启航,天大亮了,宿醉一场的最大后遗症就是头痛。“自己去逍遥了呐!”吴启航坐在床边看着我说,一副看破红尘的模样。
“我在哪?”
“已经喝到连自己的寝室都认不出了吗?要不是这条狗来叫我,你就等着被开尸体(注:被抢劫,扒装备。)吧!”他还是板着个脸。
坐起身来,头痛得更加厉害。“汪!”大中华眯着眼冲我微笑,是想要邀功领赏,不过我第一次看到狗的笑脸,还是在头快要炸裂的情况下实在是很困扰。不过还是要感谢它,为它的幸运值鼓掌。
在这个嗜吃狗肉的地方,这个流传着“一黑二黄三花四白”的街头,身为菜中亚军的大中华居然活得好好的,成天跑来跑去的也不怕祸从天降。
“头还疼么?”吴启航关切地问。
我把头扭过一边,躺下,接着他的话:“头疼就继续睡吧!”
“你就不会说声谢谢吗?是我把你架回来的。”他不爽,我自己闹别扭也不会好受到哪里去。
对不起,我不想说。烤肉先生谢谢了,就这样,我说不出口,谁叫我别扭呢!你走吧,我都默默承认自己别扭了。
“队长,我真的不想再和你讨论什么国产ACG的事情了。我是个宅,你也是个宅没错。但是我……”我和你在一起就像中年地中海大叔头顶生毛一样无望啊!毛囊都死掉了哦!再怎么用电视购物的生发产品也没有用了。
背对他所以不知道背后具体情况是什么样的,感觉到床板下陷,我知道他坐在床边上了。“我跟你说一件事,保证你下一刻精神百倍地跳起来。”
我无动于衷。你就说吧!已经没有任何措施可以挽救死掉的毛囊了!
“祝愿,你昨天喝醉的时候向我告白了。”
霎时,这个世界单调了。只听到单曲循环一般的:“你昨天喝醉的时候向我告白了。”不可能的,我一脸呆滞地与这个疑似洋洋自得的男人对望,被一个男的告白了你还高兴个屁啊!
“傻X!”我面无表情地回他一句。继续睡,头痛眼花却怎么也睡不着。
忽然,吴启航强行手动把我的头扭过去面向他,他说:“你真的说了。”然后掏出手机,“我录了音。”
叮叮——吴启航:“再说一次,对着这里说。”我:“我真的喜欢吴启航,真的啊!阿琪啊,你说做个GAY怎么就这么难呢?他妈的……”……
我这是什么酒品?我还以为我是完全昏过去了的说,犹如被推到的BOSS一样悲壮的说,怎么会是牢骚模式的说,的说……结论是我完了的说。
正当我感觉人生无力回天的时候,吴启航说了一句足以让毛囊复活的话:“你说的必须是真的,否则我又得向你重复类似的话。”
现在回想起来,谁知道他后来会和一个女的珠联璧合地给我放了一个名叫“NTR”的大招。这招还后患无穷,您老找个好女人我就祝你幸福就算了。那女人简直就一极品!身材长相确实是极品,但内在居然也可用这两个字来形容。妈的这女人最后哭着跑到我家跟我爸妈哭诉老子勾引你吴启航,把两个无辜的老人家卷进如此狗血的事件中那算什么!我爸气得就快要中风了呀!你的24K氪金狗眼就只知道盯着人家的胸部看啦?!
这一闹不就是把我这个快毕业了工作还没有着落,正处在玻璃心状态的人往死路上逼吗?我当时喝什么杀虫剂啊,真难喝。最后我抽搐地到厕所吐了五回都没用,难怪能够杀死小强。
啊啊啊!!!当时我在想什么?死去吧!吴启航!和中年大叔光亮油腻的头顶上的毛囊一起——去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