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十八章 相濡以沫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2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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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抽泣两声没办法,拉开被条也钻了进去。诸儿绝对是故意的,两个人才给一条被子。虽然已经是盛夏,但临淄的气候夜间也是很凉的。
    我朝他挤挤,将宽出来的被角压在身下。
    看我晚上怎么扯你被子!
    第二天早上醒来,我大摇大摆地坐在厅堂里吃早饭,宫人看见我腾一下冒出来,都奇怪的问我:“公主今早上什么时候来的,都没看见呢?”
    诸儿佯怒:“人什么时候来的都不知道,你们当奴才的失职!”
    宫人们自觉理亏,忙求饶道错。我和诸儿低头喝着米羹,心知肚明地对笑。
    吃完饭,我拉着哥哥一块去看绯红,她已经能走动,也有些血色了。哥哥问了几句就去上朝了,留下我和绯红说话。
    “绯红是怎么认识我哥哥的呢?”我拔下一粒葡萄,捏住尖尖把果肉往嘴里一挤,葡萄皮吐出来。
    “当然是在妃雪阁啦,那天我碰上了坏心眼的客人,硬是要把我灌醉,我推拒不过只好一一喝下,醉得想吐,摇摇晃晃地去找茅房,下楼梯时差点跌倒,是你哥扶住了我,我还吐了他一身呢。”绯红撑着下巴轻笑两声,秋水般的眸子静美迷离。我仔细地看着她,觉得这女人翻动嘴皮都饱含了风情。只是这风情的嘴唇吐露出来的故事似乎俗套了些。
    “那绯红又怎么在妃雪阁的呢?”我继续问。
    “哦,我本是小户人家的女儿,嫁给了一个富商做小妾,起初他对我呵护有加,本想一辈子都能舒适美满,无奈他死的太早,他归去后,大老婆不能容我,将我扫地出门,我废黜之身,不敢回乡只怕给双亲蒙羞,又身无所长,只好卖身给妃雪阁,靠皮相混饭吃。”绯红平静的自述生平,好像那些曲折的过往全都事不关己一样。
    “没关系啦,绯红。你那个前夫懦弱无用,活该甩了他。你丢了芝麻,可捡到了西瓜。”
    “噢?什么西瓜?”绯红兴致盎然。
    我凑到她耳边,轻轻地:“我跟你讲,我哥哥想娶你呢。”
    “哈哈哈哈,你哥哥是齐国王子,怎会娶我一个青楼女子呢?”
    “要是他愿意呢?”
    “他不会愿意的,他只拿我当解闷的伴儿罢了。更何况,”绯红美目一转:“当妃子哪来当婊子快活!”
    哇。。。。。我的天,她即便说粗话时也这么有风情!简直是风情到意气风发的程度了。我触电似得寒颤几下,突然想到:要是姐姐也再长十几岁,那风情应该不会输给绯红吧。思及此,我低头瞥了瞥绯红丰满的胸脯,再过几年,姐姐应该也会发育了吧,不会像她现在这么平了。
    “小公主,你盯着奴家的胸部做什么?”绯红敏锐地察觉了我的视线,眯起眼问我。
    我故作垂涎地舔舔嘴唇:“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嘛。”
    “呸,小色胚,女儿家家的怎么跟妃雪阁那些臭男人似的。”
    。。。。。。。
    “哎,绯红,要不要出去走走,你静养这么多天,也该憋坏了吧?”
    “嘿嘿,我正想这么说呢!小色胚色归色,还挺知心的嘛。”
    我涎皮赖脸:“好姐姐,你当着我的面这么喊就罢了,可千万别当着我那些个兄长和媛姐姐的面喊诺!”
    于是我们相互搀着,撑一把阳伞在五月的太阳底下散步。我本就怕热,绯红又才初愈,不一会儿额头就渗出薄汗来,眼见前面就是太液池,我们获救般的扑过去趴在石头上休息,绯红兴致一起拿出随身的点心喂鱼,我则脱掉鞋袜在池里荡水。
    点心碎屑掉在水面,立刻吸引了一大群鱼,肥美的身子看的我好饿。我抬脚划出一趟水,鱼儿们散去两步,又重新簇拥在食物周围。鱼,真的是一种贪婪的生物,即便鲜美的饵下藏着的是钩子,它们也要一代又一代的前赴后继;纵使胃已经吃得胀满,也不甘最后一口美味落于旁人而将自己活活撑死。
    “听夫子讲过相濡以沫,说是泉水干涸的时候,鱼儿会聚在一起用自己的唾液滋润对方。”我紧紧的盯着那些鲤鱼大张着的用力吸食的嘴巴,估算着以他们的口型能产生多少口水。
    “我还从未见过那等情景呢?”
    “我当时听了也不信,所以就捉了两条鱼在盆子里放干。”
    “结果呢?”
    “盆子底下有层薄薄的水,它们就扭动着身子往底下钻,把对方垫在自己的身上,结果水还没蒸完它们就都死啦!”我嘿嘿的笑。
    绯红眼睛瞪大了一圈,开心地笑了:“你真是个残忍的孩子。”。
    “由此可见,人们看待事物总是透过自己的映射。人们在绝境中常常不会互相扶持,所以臆想鱼,那不如人类高级,被人称作畜生的生物,会在绝境中彼此照料,用来勉励自己克己修身,不然就是连畜生都不如。又或者幻想春蚕吐丝是无私奉献,将对天物的掠夺煽情为自然的进贡。”我的确残忍,对我讨厌的东西。
    “大概是这样的吧,所以人们就将庄子的话去精存糟。”
    “什么去精存糟?”我仰着的身子一下回正。
    “原话不是这样的吗?泉涸,鱼相与处于陆,相呴以湿,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世人只取前半句。”
    “啊?怎么会这样,夫子都没有告诉我!”我大喊一声,忿忿不平。
    “你师父大概是觉得你还年幼,体味不了后半句的涵义吧。况且小孩子就是应该多接收一些光明的,正能量的东西嘛。”
    “那你给我讲后半句的意思。”
    “就是讲与其在逆境中相互滋润,不如谁也不认识谁,活在大好的江河里。”
    “这样就解释完了。夫子通常会援引一个例子的。”我不满地说道。
    绯红把手里的点心一下抛掉,拍干净手掌,将身子坐正。
    “有一双青梅竹马的男女,弱小,受人欺凌,相互慰藉,扶持成长。长大后,他们互生情愫,男人开始变强,渐渐可以保护女人,可女人并不满足,她不满足只在池鱼之地苟延情爱,她还想要站在央央乐土上花前月下举案齐眉,于是她抛下了跟自己相濡以沫十几年的男人,转而嫁给了另一个男人,那个男人给了他不能给她的情爱与痛快。纵使后来结局惨淡,女人也并不后悔当年的决定。你说,这是不是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大概是的吧。不过是我的话,我不会那么做的。”
    “公主不会那么做,是因为荣华富贵,万千宠爱公主都有了,所以才不贪慕。而每个人都有自己最想要的东西,为了这样东西,人是会背信弃义,是会变的很坏很坏的。”
    是吗?每个人都有自己最想要的东西,为了这件东西会变得很坏很坏。我最想要的东西是什么呢?以前在梧桐台时,我最想要的就是走出皎月宫,去目见临淄走马观花的繁华,吞吐坊间吹来的香风,走去一个不会被贴满黄色符纸,不会被湖水围成孤岛的地方。。。。。现在呢?我已经走出梧桐台,我现在想要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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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孩子怎么了?绯红看着女孩呢喃离去的背影,不好出声提醒。等了两刻钟后,绯红拖着额头,想这孩子大概不会回来了吧?绯红懒得再等了,起身拍拍土打算先回去,今晚上还要干活呢。
    一双黑色的鞋远远停了下来。这个人,怎么会在这?一袭迤逦在池边的红衣,阳光打在她脸上,她耳边的碎发落下一个剪影,黑鞋不受控制,只想靠近一点,在靠近一点。终于,那女子抬起了头:“小宝,别来无恙。”
    PS:关于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的创作背景。据说庄子家贫经常吃了上顿没下顿,妻子叫他外出借粮食,他去找监河侯借粮。监河侯许诺秋后再借,庄子说这是远水不解近渴就回家。妻子让他再去别的地方借,他说要像车辙里的鲫鱼一样相濡以沫过日子,不如两忘而化其道。”妻子只好偷偷地流泪非桀也,领取休书后,不久,就嫁给阔佬,然后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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