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七章:错过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2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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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不是电影,不会出现在最后一刻赶上的情节。当我站在巨大的落地玻璃窗前,看着到徐徐上升的飞机,它漂亮的弧线迎着朝阳反射出金灿灿的光芒。第一次感觉,黎明的朝阳竟是如此刺眼。
    的哥擦着超速的线,将我飞快地送到了机场,早早过去候机的凌楚却没有等我。我在车上打他的手机,不知是出于什么原因,凌楚一直关机。而当我在候大厅里一排一排地找寻那个熟悉的身影时,凌楚早就独自拖着行李箱走过了通道。
    机场的工作人员说什么都不让我进去,那一刻我的心里满满的都是绝望。我呆呆地看着窗外飞机的离去,听着广播里好听甜蜜的声音,播着飞往纽约的飞机起飞的消息。
    我迷迷糊糊地走出机场大厅,站在高高的台阶上,我突然意识到下了台阶,我根本不知道该往哪里走。很想去凌楚住的地方,没有一个时刻比现在的我更思念他的味道。努力搜索了一下大脑,空白的记忆象征着十年后我对他的忽视。
    凌楚,我十年来没有思念过你,同样的,十年的岁月丝毫没有磨掉你在我心中的一点一滴。该如何告诉你呢?即便结婚生子,我也一直固执地认为,我们之间只是错过,并不是我真的想离开你。曾经牵手走到了一起,但是一直保持着的动作也会导致肌肉僵硬。现实太过清醒,我们真的注定没有结局。抱住胳膊,我背对着朝阳慢腾腾地往前走,不知道凌楚为什么会选择这个时段的班机,整个机场难得的冷清,和朝阳一样清冷。凌楚,那么骄傲的凌楚,定是不愿见到别人前呼后拥地被送上飞机,所以独自一人在黎明到来时离开。
    想到容眉说他有很大可能不再回来,我就一阵心酸。
    为什么我一直自私地想留他在我身边,当我的朋友呢?我的思绪不受控制地往前走,和现在漫无目的到处乱逛的我一样。凌楚,我能说我真的很在乎你了,哪怕已经不愿意再言爱,我的内心还是对你有着深深的眷恋,在你的面前,我总是不够勇敢。可怜的是,现在知道了又有什么用呢?
    拿出手机,播了家里的电话。
    “诗瑛,我就不回家了,顺便上班。”
    “嗯,是。”
    “我晚上可能会晚一点。”我说,“不,是这段时间可能都不能早回家了。”
    “谢谢。”我很顺口就说了一句。
    坐上的士,我的头脑里一片混乱,不仅有错过的凌楚,还有诗瑛的抱怨。刚刚在结束的时候,我随口说了一句谢谢,谁知道诗瑛居然沉默了片刻,然后用听起来不怎么高兴的口气说:“远之,我们结婚这么多年,你还是这么客气。”
    我下意识地想辩解自己只是习惯于礼貌用语,诗瑛就又接着说:“夫妻之间不该这样的。”我知道诗瑛不是个会斤斤计较的女人,想来最大的可能就是早上我匆匆忙忙地跑出来,还是让她不怎么高兴了。或许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她可能早就有这点不满了,只不过正好碰上我早出晚归,所以爆发了。
    还是说,我心惊地想,昨晚的我是否不小心说出了不该说出的梦话。
    我果然头痛了,这乱糟糟的一切。
    “我希望我们之间不要太过见外,都是老夫老妻,我也不多说了。”诗瑛的口气还是有点强硬,用语却依旧温柔。她大家闺秀的风范,即使在微愠时,还是不自主地保持着。
    恍恍惚惚中挂了电话,我想,我确实该早点去上班了,凌楚不在,至少我要为他守着他的公司。他说会有一个凌诀的来暂代他的职务,不知是何许人物。
    总裁离职并没有在公司引起恐慌,因为凌楚对外宣称自己是度假去了,在没有副总裁的情况下,空降而来的凌诀自然成了话题的焦点。总裁的这个休假,到底要休多长,没有一个人能够回答,当然这个没有人包括被不断追问的我——所谓的总裁助理。
    “远之大哥,你就透露一下嘛。总裁怎么突然就度假去了?难道是婚假。”秘密结婚这种事情,不少豪门也不是没有,所以丽丽一脸贼笑地问我。
    苦笑地摇了摇头,我倒宁愿凌楚是结婚去了。
    “真不是啊。”因为我肩负着凌楚的老友和助理的双重身份,所以我的话被认为很有权威性,当然,最重要的理由是,丽丽对我的盲目崇拜。
    “说老实话,总裁那样的钻石王老五,我心里还真矛盾。既想看看哪样的妖孽能收了这样的人物,也很不想总裁被独占,套上项圈。”丽丽状似纠结地说。
    我能说我就是她口里的那个妖孽吗?虽然是在阴差阳错的情况下,但是对于现在的凌楚,或许真的该怨我。
    “不过话说回来,不知道代总裁是什么样的人耶。会不会也是大帅哥一枚啊?”丽丽没等我答话,就又沉浸在美丽的幻想之中。“远之大哥,你一定知道吧。”丽丽一脸期待地看着我。
    “不知道。”我老实回答。
    “呀,居然连你都不知道,这个代总裁太神秘了。”丽丽感叹道。
    丽丽前阵子被公司派出去参加一个培训,还没怎么休息,就赶来上班,让我不得不佩服年轻人旺盛的精力和敬业的精神。
    好不容易打发了被派来刺探消息的丽丽,我迈着略显沉重的步伐来到了办公室。打开办公室大门的那一刻,我才忆起,之前几乎每一天我推开门都能看到办公桌上那个伏案的身影。凌楚即便身为总裁,却总是比我一个小小的助理还来得早。我进了办公室就能看到办公室里的植物已经被浇好水,连我的桌子上的保温杯都装好了新沸腾的白开水。凌楚知道我又用保温杯喝温开水的习惯,所以总是细心地每一天帮我装好。
    “早。”对着虚无的空气,我不自主地开口了。
    可是再也没有那个男人,微微抬起头,在晨曦的璀璨中,显露出他完美的侧脸和好看的下巴,对着我轻轻一颔首:“早啊。”
    我承认,此时此刻,我是多么希望眼前的空荡荡只是一场梦,一场转眼即醒的梦魇。我早已经习惯,习惯身侧端坐着那个西装革履的男人,不同于十年前张扬的少年,认真工作的他让人有一种移不开眼的魅力。成熟而可靠,强势而凌然。
    鬼使神差地跑去翻开储物柜,在储物柜的最深处费力地找到了被凌楚丢弃在角落的咖啡。煮水自己动手冲了一杯,飘飘袅袅的香气蜿蜒而上,我以为这样就不会显得太过冷清。自从凌楚知道我的胃病之后,办公室里的饮品就被他固执地换成了牛奶,不是不知道他一向爱喝的就是咖啡。咖啡的味道,很苦,比我喝过的任何一款咖啡都要苦,明明这不是著名的苦咖,我的嘴巴却苦涩得像张不开一样。
    这样难受的感觉,像极了醉酒,比我在凌楚的带领下,第一次去泡吧时,不胜酒力吐得一塌糊涂还要严重。站在落地玻璃窗前,看着高悬楼宇之上的红日,我明白了凌楚喜欢靠窗远眺的情怀了。忽地忆起了那人生中的第一次醉酒,我醒来后的一件事,不是按按还突突地疼的太阳,而是一个鲤鱼打挺就从床上跃了起来,紧张地摸索自己的周身,陌生的睡衣让我瞬间僵硬。耳边传来凌楚嚣张的大笑:“凭我凌楚,需要做趁人之危的事情吗?”
    凌楚不会明目张胆地强迫,他只会以自己的方式,以他独一无二的气场强势地进入别人的领域,让我渐渐习惯了他有力的臂弯和宽厚的胸膛,也让十年前的我渐渐地不能习惯于没有那个安静却不容忽视的男人,不再是男孩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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