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五章: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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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病的日子其实过得很慢,在床上纠结了三个多月,我终于走出家门了,顿时有一种“翻身农奴把歌唱”的冲动。这段时间凌楚自然不会放过电话攻势,刚开始他一打来电话就老是被我掐断,后来他学乖了,就打家里的电话问我的情况。诗瑛奇怪地问我怎么没接凌楚电话时,我老是胡诌手机没电啊,碰巧没信号之类的。一来二去,我也不好再找这种借口了,一次两次还说得过去,每一次都这么巧就太奇怪了。我只能默默地忍受凌楚的电话骚扰,有一次我忍不住大骂:“凌楚,你到底有完没完?”
凌楚很欠扁地回了一句:“反正我只是想听听你的声音,你没在我身边,我没干劲。你快点痊愈来上班吧,再迟我就扣薪水了。”
是,是,是,公司里除了产假什么的特殊情况外,还真没有带薪休假这回事。什么意思啊,说得我很想占公司便宜一样。说要辞职吧,凌楚又拿他手里的把柄威胁我。
我是看开了,我发现自己每一次到鬼门关上一转悠就总能明白一些事情,十年前我明白了应该给自己一个新的开始,而十年后我也想清楚了,我和凌楚之间根本不可能,不过我也不该避凌楚如毒蛇猛兽,想必只要我一直坚守阵地,久而久之凌楚就会不攻自破的,他那种人我再清楚不过了,我这种无趣的人他最是没有耐心。生活就是那档子破事,每天躺在床上无所事事,总算让我悟出了那么一点哲学意味,十年的时间都能那么哗啦啦地就过去了,我只要过好自己的小日子就行了。至于工作,反正凌楚还算是个不错的老板,最关键的是公司的待遇不错,什么事情都好,就是不要和钱过不去。
我再次去上班的时候,就有了那么一点恍如隔世的感觉。丽丽他们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惊喜,我刚踏进原来那层楼时,就被撒了一头的礼炮。我嘴角抽搐地看着这么一大班人叽叽喳喳地说要开一个欢迎我回来,庆祝我康复的party,我很想弱弱地问一句,我能说不吗?
继续到了总裁办公室,感觉又多了那么一点不自在,本来就不喜欢隔间,我现在甚至有点抵触的心理了,每个人只要见到那种事情都会留下阴影吧。凌楚看到我厌恶的样子,就走过去将隔间锁了起来,我心里才稍稍地舒服了些。
凌楚一点都没有客气,一点都没有体谅我这个大病初愈的人,走路还有点不那么自然的人,哎,我还真担心自己以后会变瘸,凌楚在我的桌子上丢下了一大堆的材料,就又面无表情地自个忙自个去了。
我深深叹了一口气,认命地埋下了头,像老牛拖破车一般慢吞吞地处理起山一般的文件,也因此错过了身旁凌楚深深看了我一眼,近乎贪婪的样子。
当天晚上我打电话给诗瑛说要去参加同事聚会时,诗瑛千叮咛万嘱咐要我不大病初愈不要喝太多酒,我答应是答应了,心里却直呻吟着,关键的问题不在我吧。看着那一群摩拳擦掌的野兽,我的心里早就直发毛了。
凌楚真是消息灵通啊,也不知道他是从哪里听说的,坚持要和我们一起去,我死命地阻止他,开玩笑,要是老板在场,大家high得起来才怪,我可不想好好的一个聚会弄得像是在开公司的部员大会。
我的态度很是坚决,凌楚最后只能作罢。下班的时间一到,我的手机就准时响起,然后丽丽那个大嗓门就传了过来:“远之大哥,快下来啊,大家都在等你了。”
好吧,我无语了,他们是不是一直都在盯着表掐时间啊。
我们一大帮人浩浩荡荡地进了本市最大的酒吧,这么一群穿着端庄正经的西服的人一起走进门,我就感受到了旁人看大猩猩一样异样的目光。叫来服务生的时候,我明显看到他的嘴角抽了抽。没办法,我本来和大家说要回去换衣服的,但是不少人都说是浪费时间,几个“妻管严”还说回到家老婆一定不会再同意自己跑出来喝酒的。公司里的有车一族还真是不算少,我们这么一大班人挤了挤还是一起到达,一起吵吵闹闹地进了酒吧的大门。要我说,白领的脸都被我们丢光了。丽丽和几个女孩子情绪很高涨,还敲着桌子上的杯子瞎嚷嚷着怎么酒还不上来,我说人家服务生不是刚下去么,现在就端上那么多酒,那这家酒吧的工作效率是要有多高啊。不过,这家酒吧被封为全市最大的酒吧,还真不是盖的,且不说整个酒吧喧闹得乌烟瘴气……呃,对我来说就是这个感觉……人山人海的,壮观得很,舞台上驻唱乐队的摇滚high到爆,迷离虚幻的彩灯下男男女女尽情地扭动摇摆着,疯狂而恣肆……就是上酒的速度就让我很满意了,服务生的态度也不错,估计刚开始的嘴角抽搐实在是因为我们诡异行为超过了他的职业经验。总之,今晚的聚会我还是很满意的,有个不错的开头。我们坐的地方其实还算安静,在角落里拼了整整两大桌。虽然叫了不少点心,但是酒果然是主菜啊,一来二去已经有不少人喝得东倒西歪。年轻人就是有活力啊,那一群青年男女拼酒拼得那么厉害,进了舞池左摆右摆的,居然还不会一头栽倒在地,让我不禁联想起不倒翁,这个当然不能让他们知道,我默默地拿起酒杯,抿了一口,哀悼了一下我不算青春的青春。由于家教的缘故,我一直就是乖小孩。和凌楚交往恐怕是我做过的最惊世骇俗的事情了,那时候凌楚喜欢泡吧,喜欢飙车赛车,还喜欢打群架,更喜欢带着我去他的那群纨绔子弟面前显摆,反正他男女通玩在圈子里早就不是什么秘密了,相反的,我成绩不错,长相乖巧,性格温顺,一看就不是和他一国的,他认为,能够让我对他惟命是从是自己好本事的证明,所以每一次都喜欢把我带过场。我当然不喜欢那么嘈杂的环境,事实上现在我还是这样。好几次被他载在跑车上,一下车我都吐得七荤八素,恨不得把胆汁都吐出来。我的反应太过激烈,凌楚嫌丢脸,这是其一。其二是那时候我长得就一副乖乖宝宝的样子,他那群狐朋狗友没一个是正经的,都喜欢对我动手动脚的,凌楚独占欲这么强的人怎么可能高兴,一回二回还好,有一次有一个人趁凌楚不注意的时候,很□地摸了我的臀部。凌楚当然就怒了,一拳就招呼过去了,两个人当场就火拼起来了。事情最初在众人的劝架下倒是没有闹大,不过听说后来凌楚带了一班打手,直接就卸掉了他一只手,还剁了他一根手指作为教训。这么血腥的事情当我听到时,脸都被吓绿了,可是凌楚在我问起时却无所无谓地说:“谁叫他碰我的东西,他那是找死,我都饶他一命了还能怎样?”我那个时候还和他闹了两天的别扭,虽然我很开心他对我的在乎,但是这么漠视法律和漠视生命就是不对。只是那个时候的我,丝毫没有发现这只是凌楚的性格使然,他把我当成他的所有物,而霸道自私的个性也让他有着超过常人很多的独占欲。总之,慢慢地,凌楚就不怎么带我出去玩了,也许正是因为这样,也才会让凌楚渐渐觉得我很无趣,跟我在一起不好玩。而和他分手之后,我更不可能主动来这种和我八字不合的地方。总之,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我来这种娱乐场所玩的次数两只手都数得过来。也难怪诗瑛的朋友会说我是新世纪绝种了的稀罕好丈夫,我不怎么抽烟,不怎么喝酒,一年到头没多少应酬,更不会和朋友同事出来喝酒,下班休假就只顾着陪老婆孩子,我自己想想也觉得挺稀少的,也许是我这个人比较奇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