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chapter 8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2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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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绵阴雨的季节随着流风悄悄走过,迎来了卷着红色黄色落叶的秋。十月凉爽,人们不再执着于短袖短裤,渐渐加上了一件薄外套。男人穿着修身的黑色西装,脚蹬一双锃亮的牛皮皮鞋,女人则脱下露出整条大腿的热裤换上了及脚踝的长裙,在落满枫叶的道路上摇曳而过。
    我回到以前的出租屋收拾了东西,其实也就几件衣服。我拖着一只衣箱朝沈奕明约定的地点走。
    衣箱的轮子咕噜咕噜的在地上滚动,我拐了一个弯,看见已经在等待的沈奕明。
    他面朝着我,但因为距离远而模糊了面部,下午的阳光没有照射在他的脸上,反而投下了一片阴影。落叶在他身后缓缓坠落,风吹起“唦——唦——”的声音,他的等待好像无休无止,笔直的身躯仿佛已经持续了千万年,像黑白电影里的一幕,让人泛起淡淡的忧伤。
    果然,人长的帅就容易让人联想,若是一个七八十岁的邋里邋遢的老头站在那里,恐怕真的站了上万年也没人多看一眼。
    我拖着衣箱走过去,他打开车的后备箱把衣箱放进去,又打开车门示意我上车。
    安顿好以后,我们终于朝着那个称之为家的地方驶去。
    ××
    两间卧室都是向阳且结构布局都一样没什么好挑,我重新挂好我的衣服,看着满满的衣柜清一色的西装衬衫,心里终于欢快了点。
    沈奕明也收拾好坐在客厅的米色沙发上,手捧一杯冒着热气的清茶,一手翻阅着一本最新的经济杂志。
    看见我收拾妥当,他放下杂志,给我倒了一杯热茶,说:“晚上志远他们请客去麻辣火锅,庆祝我们乔迁之喜。我们六点一起过去吧。”
    我接过来热茶道了声谢:“好。”
    然后他又随手翻阅着杂志,我则打开电视两秒换一个台。气氛有些寂静尴尬,我没话找话说:“你会做饭吗?”
    他放下杂志,点了点头:“会。但不精通。”
    我意外的欣喜,这人竟然会做饭!我可以摆脱煮夫的形象了!
    我笑着说:“精通的是厨子,我们只要会就行了。我酒局不多也不常去,以后单号我做饭吧?”先把握主动权,他也不好意思说不做。
    他点点头:“好。我酒局也不多,那双号就我做饭。打扫卫生小的一周一次,彻底打扫一月一次,怎么样?”
    我越来越意外,原本以为他是甩手掌柜,我是悲苦小二,没想到他也不是不食人间烟火,连带看他也比从前顺眼许多。我想了想说:“同意。我早晨七点半起床,晚上一般十点半睡,周末可能会多睡一会儿,你呢?”
    他勾起嘴角,浅浅的酒窝若隐若现:“一样。正好我开车顺路,以后一起走吧。”
    我有些不好意思:“那以后衣服归我洗。”反正也是扔给洗衣机,顺带多扔几件罢了。
    他说:“衣服我们谁有空谁洗吧,也不费事。”
    我忽然想起最重要的一点:“你有没有女朋友?”
    他喝了一口茶说:“没有。”
    接连的意外我已经习惯了,像他这样有车有房,虽然是租的,工作体面,人长的帅的竟然没有女朋友?不过也好。
    我说:“我也没有。先说好以后不往家带人,有事去别的地方解决。”这一点我决不让步。
    他说:“好。”
    我舒了一口气,放松的倚在沙发上,合租也不是那么让人难以忍受。
    ×××
    “铃不铃不铃,铃不铃不铃,铃不铃不铃,铃不铃不铃,我的闹钟怎么叫不醒我,铃不铃不铃,铃不铃不铃,铃不铃不铃,铃不铃不铃,林老师的铃不铃……”
    我按掉床头的闹钟,无意识的去卫生间刷牙洗脸,又踢拉着拖鞋去厨房,无意识的拿出两个鸡蛋,在碗边上敲破,黏糊糊的液体粘在指尖上,我洗了洗手,拿一双筷子摸索着碗,在案板上摸了半天没有摸到,我迷蒙的睁开眼,沈奕明已经拿着筷子叮叮当当的打蛋了。
    我皱眉想了想,哀嚎一声,今天是双号啊,转身走出厨房趴在沙发上,身后传来一声轻笑。
    ……
    鸡蛋的香味和香油的味道融合在一起,伴着几缕葱花的清香,勾醒了补觉的我。我揉揉眼,餐桌上摆了两样绿油油的小菜,一人一碗黄澄澄的鸡蛋茶,我咽了咽口水,洗手坐在餐桌边。
    说实话沈奕明的厨艺不仅是会做饭,甚至可以说是精通了,普通的家常菜一经他的手就有了顶级餐饮的味道。我食指大动,暗想以后谁嫁给他真是享福了。
    他吃饭没有声音,虽然穿着家居服,举手投足却有贵族的风范,不论何时都有一种高贵的气质,让人不自觉仰望。这也是公司里这么多女人偷偷去看他的原因吧,他有个绰号叫“王子”,也是那帮整日讨论公司里谁最帅谁最有气质谁最温柔的女人起的。
    察觉到我的视线,他问:“怎么了?”
    我慌忙别开目光:“没事。晚上公司聚餐。”
    “嗯。”
    ××
    夜里的K市格外的美,远处的灯塔如夜空竖立的银河,闪烁着夺目光芒,街上灯光迷离,流光溢彩,拔地而起的高楼泛着金属光泽,蓝色的玻璃外表隐如无边的黑夜,只有零星几个窗户透出白色光芒。
    饭店里,我们办公室里一群狼围着餐桌拼酒,我推脱不喝却挨不住轮番的劝酒,什么“祝你搬家一个月”“祝你和奕明和平合租一月”“祝我恋爱一周年”“祝今天是星期六”越说越离谱。虽然有意端酒时撒一点喝酒时露一点喝完酒再吐一点,轮番的车轮战我有些头晕,看着周围拥挤的人,举过来的酒杯,我有些无力。
    这时伸过来一只胳膊挡住灌酒的人,沈奕明清冷的声音:“轩铭醉了,让他歇歇吧。”
    也许是他独特的气质,挡在我面前的身影在我眼中竟格外高大,灌酒的人也识趣的拥向下一个倒霉鬼。
    散场后酒劲终于都涌上来,面前的人都歪歪扭扭一个头变成两个,我暗骂灌酒的真狠,一边手脚不受控制的踉踉跄跄的往外走。这时有人扶住我,我看看熟悉的西装,放心的闭上眼把重心往那人身上一歪,任他拖着我走。
    ××
    好不容易上楼,我努力睁大眼睛看卧室的方位,可是再努力视界还是一条缝,我双手平举摸索着,靠着墙边一点一点挪到我的卧室,终于看见我的大床,满意的往上一扑。
    厨房里叮叮咣咣的不知道在干什么,沈奕明那个制造噪音的家伙,我嘟囔着,又在枕头上抹抹嘴边的液体。
    “起来喝点醒酒汤。”有人拉我起身。
    我胃里一阵翻涌,刚想张嘴说话,一阵难闻的气味伴着没消化完的晚饭吐出来了,我意识清明了许多,一睁眼是黄色的白色的绿色的饭渣一团一团的黏在一身西装上,还有一根油菜顺着西装裤子淌在压满褶皱的床上,留下一滩滩污迹。我顺着往上看,掠过来历不明(喂!)的呕吐物,一张散发的煞气的脸一动不动的盯着我。
    “快去洗澡。”我厌恶的嘟囔一句,躺下舒服的抱着枕头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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