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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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人们总是喜欢说缘分,两个人能相见是缘分,相知是缘分,相恋也是缘分,甚至连分开也可以说是有缘无份。
多么伤人的词汇:有缘,无份。
我不知道什么是缘,什么是份。但我同他,相互纠缠那么多年,我至今都无法相信我们也会有缘尽情灭的一天。
其实现在回想起来,我早已忘记了与他初见时的场景,似乎从一开始,我便是同他在一起的。这样算算,不知算不算缘分。
我的爸妈和他爸妈都是一个工厂的工人,又住在同一个楼里。我时常想,或许他刚出生的时候我妈便抱我去张望过他了吧。只是那时的我,应该是蜷在妈妈的臂弯间,一张没有长开的脸上满是对这个世界的惊奇和希冀。而那时的他,或是紧闭着双目躺在他母亲的身旁闻着来自母亲身上的体香又或是挣扎这要睁开眼睛来瞧一瞧这个世界,这个浑浊的人间,用他还未经染尘的心。
我们住的楼是厂里的,那狭小的楼道一角总是堆放着黑色的煤饼,整齐却又污浊。一幢楼里住了十多户人家,都是工厂里的同事。关系说不上融洽,毕竟人与人之间走得近了,难免有矛盾。当然,也算不上关系紧张,毕竟,人与人之间除了矛盾还有休戚相关的利益。
不过,我家与他家的关系算是不错的。因为我妈和他妈是小时的玩伴。自然而然,我与他的关系是最铁的。说是最铁,却有点单方面的味道。
我天生就是单眼皮,脸又尖,所以看上去不怎么喜气,再加上我不太爱说话,自然不太有人愿意和我亲近。所以现在想起来似乎小时的玩伴能记得住的便只有他一个了。
记忆中他小时候脸蛋很圆,特讨大人喜欢,见着他总喜欢在他脸上掐上一把。当然,他在小伙伴中也算是受欢迎的。原因是他爸爸是电工,经常会有一些小铁球啊磁石啊之类的玩意,他又挺大方,问他要他一般都会给,自然就有人喜欢和他玩了。
那个时候,男孩子喜欢玩弹珠,女孩子喜欢玩过家家。不过我却是不太愿意和他们一块玩,原因是我弹珠弹得不好,会被他们笑话,而和女孩子玩的话有会让别人觉得我娘。所以大多情况下,我都是坐在一旁的石头上看着他们玩。等到太阳落山的时候,大人下班路过我们玩闹的空地时,就会想赶鸭子一样把我们各自赶回家。
坐着看他们玩其实很无趣,所以我就喜欢上玩身边的花啊草啊。我知道什么草的叶子吹出来的声音最好听,我也知道用什么草可以做戒指做蚱蜢。一次我突然发现狗尾巴草倒握手中竟然会自己往上钻。于是我拔了根狗尾巴草一个人玩了一个下午。到了傍晚,大伙散去。我还抓了根草坐在那里,因为爸妈加班。
原本觉得时间过的挺快的,可现在就剩我一个人,又是在等待之中,难免觉得是一种度秒如年的熬煎。
我默默等着爸妈,却没想等来了他。
他站在我的面前,遮住了一大片晚霞,长长的影子投射在细碎的石子上,我的身上。
他问,怎么还不回家?
我说,等爸妈。
他说,干嘛不先回去。
我说,门锁着。
他又问,你爸妈怎么不给你钥匙啊。
我低头,不说话。
他用手晃着脖颈上的钥匙,说,我爸妈早就给我了。
我瞥了他一眼,没有理他。
他原本炫耀似的的手讪讪放下,在一阵清脆的钥匙撞击声中,我听到他说,那我陪你吧。
那我陪你吧。直到如今,我仍然记得这五个字。它时常响起,在我的耳畔边,我却再也应不出一句好。
那天,我交给他一根狗尾巴草,告诉他我发现的秘密。然后,我与他一人一根比赛谁的钻的快。原本难熬的时光仿佛已经被笑容稀释,风一吹,便同那天边的晚霞一起消逝了。
现在回想起来,依旧如此清晰。却又如同一碰就碎的梦,一吹就散的雾,一品就潸然泪下的诗,美得那么脆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