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林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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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夕的生活很简单,从小学到大学,没有大的坎坎坷坷,也没有多惹人注目的外貌,父母也和睦安然。林夕很满足,不管是对现在的生活,还是对自己的家庭状况。从小到大,除了因为成绩的起伏不定,难过几次以外,其他时间他都是开心,他就像活在爸爸妈妈襁褓里的温室花朵。简单,自然,单纯,纯净,当然也普通。
林夕不是那种意志很坚定的人,他也和所有在校学生一样。当老师在讲台上激情昂扬演讲,要如何如何的努力,将来也许不会成为伟人,但至少不会因为自己现在的不努力而后悔的时候。也许当时斗志昂扬的下定决心要发奋读书,每天要背多少多少单词,每天做几张数学试卷。但不过一天,所有的决心,所有的斗志都抵不过上课的几分钟睡眠,下课的几个人的玩闹。
林夕天生就不是很聪明的人,但就着上课时强忍睡意的听课,课后认真的完成作业的进度而言,高考结束后,进了个二本学校。对他而言还是不错的了。林夕没有那种野心勃勃的事业心,也没有日夜打拼的进取心,此时的他的责任心也是稀薄的可怜。
不管林夕在大学以前是怎样的人,但在踏入大学的那一刻,和所有的大学新生一样,对这个未知的大学生活,充满了好奇和满心的壮志。
林夕家就在本市,所以他是估摸着在开学的最后一天才到学校报到的。看起来这和之前的有冲突,但事实上,林夕很恋家,很难想像19岁的他还从未独自出过远门,连过年走亲戚都必定会带着比他小四岁的妹妹同去。都说养儿防老,在很多传统的家庭里面都总是希望能有一个儿子。但林家不同,林夕的妈妈,也就是我们的李淑珍女士,不知从何时起就对生女孩有着异乎常理的执着。
当年林爸爸娶林妈妈的时候,林妈妈就说了,无论如何以后咱家一定要生个女儿,要不然我的生命就是不完整的。这句话何其的重,当时就把林爸爸吓的面色瞬间白了,直愣愣看了林妈妈数分钟,确定眼前的人是自己爱的李淑珍女士后,方放下心来。这话虽然是开玩笑的成分居多,但从我们的林夕的名字就可以看出来,林妈妈对于女儿的渴望,并没有因为生了一个带把的就改变了初衷,软磨硬泡的非得给自家儿子取了个女儿家的名。林爸爸敌不过,只好就将就了老婆的意思。
自懂事以后,开始上幼儿园的那一次刻起,就没停止过被同学嘲笑。为了此事,我们的林小朋友没少过闹别扭,甚至有几次哭着闹着不去学校,林妈妈没辙,只得哄着,“现在法律说了更名必须等到十六岁以后才行,不是妈妈狠心不给你改名,实在是法律不许啊。”好难得的,4岁的林小宝宝居然知道法律。不的不说,李淑珍女士的行为有着严重的欺骗嫌疑,本着得到一个承诺就等于得到了变更名字的权力。至那以后,我们的林宝宝还真的没闹过,少有的几次委屈,也跟着时间的流逝而不知是忘到了操场的哪个角落。
直到真正的到了十六岁以后,林夕到还没有吵闹着要更名,毕竟用了十几年的名字,不管怎样也是有感情的,再不济也比阿猫阿狗强的吧。
林妈妈当年的愿望不管合理与否,经过林家人长达四年的努力,到林夕出生后的第四年,被示若珍宝的女儿终于不负众望的出世了。
林夕有个宝贝妹妹,林贝,这名字也不是毫无来源的,据说当年得知这次生的是个女儿的时候,林妈妈对于女儿的名字,那也是苦思难解,后来没辙了,就取了个这么俗而不俗的名字。对于林贝,那是管谁都宝贝,林夕也好,林妈林爸也好。从小除了穿不上锦衣,吃不上玉石以外。那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也幸好林贝乖,懂事,又聪明。要是平常家庭里,十有八九这样宠出来的闺女,能有几个是听话懂事,理解大人,所以说林家人很幸运。
林贝自小就聪明,这也对得起全家老小的的宠爱。不仅成绩比哥哥好,在家里,那是既听话又懂事,善良可爱加活泼开朗,不管哪家见了啊,都是一块宝。
林夕的恋家于此也不是毫无关联的,你说有一个这样的妹妹,天天看着,跟在你屁股后头,哥哥,哥哥的叫个不停,谁还愿意到那个谁也不熟的学校,没有爹疼,没有妈爱的学校啊。
林夕报到以后才知道,自己是寝室中四人里最晚到的,其他几个都是外地的。有一个内蒙大汉,朱一群。也就是林夕的临床高高壮壮不说,浑身上下那肌肉,那岂是林夕这种小身板可比的。和林夕对床的是一个福建少年,段浴,干干净净,清清秀秀,挺好看的一孩子,当然指的是外貌,所谓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不熟悉还好,了解之后才知道,这么干净看起来单纯的小孩居然有这一身不俗的功夫。住在斜对面的小伙子来自于江苏,向旗,一看就知道被压迫久了,一副黑框眼镜,掩住眼底的所有光彩,可谁又知道此人是他们寝室在接下来的四年里发展的最好的呢。
林夕的运气不可谓不好,原本寝室是很脏的,据寝室的另外几个人抱怨。刚踏进来的那一瞬间,以为进入了垃圾场,地面灰尘之厚是你这辈子都无法想象的。虽说此话有夸张的嫌疑,但本着大家以后都是好哥们的原则。林夕理所应当就在当晚请了三人下了馆子。奋斗一餐以后,钱包瞬间缩水一半的林夕突然明白了一个道理,好哥们再好,那也抵不过认的吃喝拉撒的本能吧。也自从那以后,本着捂着钱包过活的日子,能在食堂将就的,绝对不随便下馆子,用林夕的话来说,“不管怎样,这也是原则问题。”
只记得在那之前,最搞笑的是第一次班会,老师点名,名字顺序是按着姓氏的首字母来排的。那天,我们的内蒙汉子,无论如何都不起床,宁愿躺床上装死猪,宁愿第一次班会就当掉,也不愿起来。因为那时大家都还不熟,叫名字都不是全名叫,他介绍的时候,也说了以后就叫他一群就成,当时大家也没在意,一群就一群呗,你就叫一筐,我都没意见。
直到点到最后,老拿着点名册,看着最后名字,连叫了三声,“朱一群。。”没人应声,着下面就传来各种压抑忍耐的窃窃私语,连带着一开始被嘲笑的我们寝室的三人,都开始忍俊不禁。此时,老班的脸却开始慢慢绷紧,看着老师的笔要在点名册上做记号,全班都噤声了
,向旗的好人因子却始发酵了,“老师,一群他生病了,在寝室躺着呢。”老师原本紧绷的脸稍微缓和了一下,道,“那记得让他注意休息,第一次出远门,不像在自己家,什么都得靠着自己。”老板的笔放过了那个叫朱一群的可怜孩子。
点名事件告诉了我们两件事,我们的老班有一张站如钟行如松的脸,笑点之高,无人能及。而我们寝室也因此出名了。一个寝室,有一个女人名,就算了,还有一个跨国际的名向旗也算了,连金庸笔下的帅哥也来凑热闹,最后还搭上一群猪。唉,不闹笑话,那是不可能的。
自打那次乌龙事件以后,林夕的日子也开始丰富起来。三天两头的和一群兄去打打篮球,隔三差五的又去段浴他们的跆拳道馆凑凑热闹,余下几天就约着向旗去图书馆,美名其曰,长见识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