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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又开坑了,(又)一个非穿越的坑。
很不负责任地说,这文也许真的是个坑,所以——跳坑须谨慎,不过选跳也无妨。本金也只能有空写写,如果隔壁屋那姐姐不揭发我浪费时间不学习的话。只能说是不定期地更吧,这文YY了很久,本金挺喜欢的。
回归正题。喜欢漫画的朋友一定会知道封面出自哪里,没错,就是客心大的《minor未成年》,封面感谢XXXX制作。
想当初买了一套《未成年》,一本本地看,看得热泪盈眶,天昏地暗,没日没夜,山无棱天地绝…………
总之就是大爱《未成年》。
记得老班说过,我们有位学长酷爱电子游戏,没日没夜地在网上拼死,然后成绩开始下降了,老师、爹妈、姑妈、大姨妈……等等担心个不得了,打也打了,骂也骂了,就是改不掉。突然,有一天学长开了窍,跟他老妈说“把电脑锁起来吧。”
阿姨一听,傻愣了,“儿呀,你没发烧吧?”
学长大人甩甩头,目光闪烁,语气坚定地说:“我以后不玩电子游戏了,下次我再玩的话,就是我自己开发的电子游戏了!”
(掌声!!!!)
实在太有志向了。学长,有你的!
虽然不知道那位学长后来咋了,不过酷爱文学的小Z同学模仿学长造句“我以后不看书了,下次我再看书的话,就是我自己写的书!”的时候,我“狠狠”地“鄙视”了她一下——谈何容易哪!
同样,我酷爱漫画,也说不出“我以后……”这种话——这话太坑爹坑妈吗……—_—|||
啊,扯远了,所以我本来也尝试过话同人的,可是画画太废时间了,而且都是自学的,没啥技巧,画得也不专业,想想将来也未必能成个漫画家。
也就这样吧。画不了,我写写总可以吧,于是就写起来了。
(不要问我其他坑怎么补,也不要问我为什么写得这么差还要继续写……)
人嘛,活一辈子,总得任性个一次……两次、三次……四次…………
Anyway,希望有人喜欢这篇文吧!
BY:金
七,三十,二〇一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