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莫失莫忘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2871
滚屏速度: 保存设置 开始滚屏

    幼时不知什么叫做文章。
    那个时候最喜欢的就是将母亲买回的诗文倒背如流,因为我把那些彩色的书上的所有字按照顺序背给他们听了之后,他们就会抱着我很开心的问我要什么,我也会很开心的说着我要什么。所以我继续背着那些字的顺序,我没想过我为什么要背下它们。反正它们能帮我得到我想要的糖果我就背,谁在乎呢。
    可是后来才知晓这会成了父母向其他同龄孩子的父母炫耀的理由,他们会告诉其他父母我有多喜欢学习,我有多天资聪颖等。然后我会在他们眼里理所当然的成为优秀生模范生。等到长大一点发现单单背下那些东西再也不能满足他们并且满足自己的时候,就开始不那么较真了,然后就成了他们口中的坏孩子。
    他们开始不停的纠结:为什么那个时候那么聪明,现在不行了呢?肯定是你不努力!一切责怪都来得很理所当然,就像他们自作主张的觉得我聪明爱学习那样的理所当然。其实从来没人问过,你喜不喜欢呢?你知道为什么要背下它们么?你开不开心呢?
    我是个偏执的人。我总会从很多人们的苦恼里想到自己经历感受。
    所以我总喜欢对每一个被迫做着不问为什么的事情的人问,你为什么这么做呢?做这个你开不开心?因为这是我身上发生过的事,我就希望别人问我开不开心,问我为什么这么做。这样,至少在最初的时候,我就能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不然,你会忘了自己的真心的。
    假设在某个时刻突然停下来,就会像个走丢的孩子那样,不知道自己在哪,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甚至不知道自己是谁。
    我想说的,你们明白的。
    长大之后,我一度喜欢过很多东西,跳舞、唱歌、表演、主持、画画。。。。。。
    我觉得每一样我都很擅长,我总是无数次的幻想自己站在舞台上震惊全场的时刻,我总是想得很夸张,觉得那才应该是我的生活。我曾在一次成功的表演在校园一战成名之后发表过一段我毕生难忘的讲话,我说:舞台就是我所热烈追求的一切,我爱表演就像我的生命一样,我会为之奋斗终身!那个时刻,觉得想自己真豪迈啊!对,就是豪迈。
    不过那段时间,我确实为那玩意儿疯过一段时间。多年之后回想下来,那段讲话,更像个笑话。
    成熟之后想想,其实那些爱好与其说是梦想,不如说是就是喜欢被关注着,被夸耀着被崇拜着。是小女孩的虚荣惹出来的。
    现在来回忆那段话,我所追求的是什么呢?是被追求!我热爱的表演呢我的生命呢?比小女孩矫情的花季情怀跑得还快。我要奋斗终身的,是做自己喜欢的事偶尔看看书,安静平稳的生活下去。
    唯一没有变化的,是我对文字的喜爱。那是真的。从来没有消失过,只不过不会像以前那样抱着本《悲伤逆流成河》痛哭流涕悲伤欲绝了,我说了,那是花季小女孩做的事。
    我是个对文字有洁癖的人。我喜欢看美妙的文章,更喜欢背后的故事。
    比如我看红楼梦,并不是真的有多想去剖析中国名著文化,我只是想知道,这本让曹雪芹与高鹗两个人倾注了一生创作出来的书,到底有多骇人。事实是,它确实没有任何其它书籍能够比拟。而我每看一次红楼的代价就是,对更多的现代滥情电视剧或书籍的厌恶。我也是个刁钻的人。
    最近我又突然想看三毛,因为在某天下班回家疲惫至极的时候,看到一个电视节目里,三毛和荷西的故事。我想了解这个女人,通过她的文字,还有她讲的故事。
    我仍然记得我看过的自认为最悲伤的故事,是《彼得。潘》。那个永远长不大的会飞的孩子,不停的寻找、然后不停的遗忘。
    遗憾的是中间很多细节被我给忘了,比如小彼得是怎么率领他的伙伴们打败那个丑陋的铁钩子手臂的船长胡克以及他的水手们,小伙伴们觉得彼得是英雄,彼得也觉得自己很勇敢很了不起,可是我觉得他有勇无谋。我想告诉他,但是他两分钟之后就会忘了,他不会在乎的。再比如伙伴们是怎么回到家里,长大然后成为医生成为律师或者嫁人生子的。我甚至都忘了那个扮演妈妈的女孩叫什么名字了。
    哦对了,我忘了说,我看《彼得。潘》是因为一次看了一部描写作者詹姆斯。巴里创作小飞侠彼得潘全过程的电影。并且演詹姆斯。巴里的是我最喜欢的演员强尼德普,我们的杰克船长。
    这些都是我从最初热爱的文字的故事,更多时候,我相信这不是热爱,是一种信仰。
    因为只有把热爱升华成一种信仰,它才不会被你遗忘。就像彼得会忘了自己的年纪自己的姓名或者是伙伴或者是,很久很久之前出生的那个小镇以及,总是在窗边等待自己飞回去的妈妈,却永远不会忘了飞。飞是他的信仰,或者说,飞是所有孩子的信仰。不过大人们不喜欢这种信仰,他们也不喜欢彼得,因为彼得会因为那些孩子们愚蠢的信仰带走他们。大人没有信仰,大人也觉得小孩子是不可能有信仰的,他们会把孩子们认真的信仰说成一个笑话,并且还是非常愚蠢的笑话。这种时候我总会觉得,自己是个孩子。
    我就像个孩子一样固执的敲打着键盘,我仍然像表演那个时候一样期待着你们看到我的文章的摸样,我希望会有人喜欢它们,再多点奢望的话,可能就是希望这篇文章能够让你想起你一直以来放不下的东西。或者告诉其他的陌生人,你所坚持着的东西。可是这个该死的系统却不断的跳跃着审核不被通过!因为字数太少,然后我又回来重复的敲打键盘。我表示很矛盾,一方面,我确实不擅长写这么长的散文;另一方面,除了写下去我别无选择。
    我没办法和专业写手相比,他们会讲很长很长的故事。我没办法,这也是我最遗憾的事。我不会写小说。
    并不是因为我想不出那些华丽的故事,写不出海誓山盟的爱情。是我不敢写,我总是固执的觉得我没有见过,我没有经历过,我写不出来他们的情感,感受不到他们的痛。我还没有见识那么多世态炎凉,我写不出一群虚构人物的一辈子,我要对我是我文章负责的。
    这便是一种不专业吧?印象最深刻的就是笛安。她可以。她可以写一部小说写得像是在折磨自己,她说她们是她身边的人,她可以感受到那个世界的光打在她身上,她的小女孩血肉模糊的看着她,她闻得到痛。她没有说谎,因为书前的我们,闻得到她的痛。我甚至可以想象她敲着键盘满脸冷汗的样子,她是痛苦的。
    这是到了怎样一种境界?那种信仰是致命的。
    若你也是个文字控,你便会相信那种感觉。换个方式说,恋爱、亲情、友情这些最纠葛的东西总会随时间的推移变化,总在一段一段时间之后去回想从前的想法会觉得可笑,想不起来当时自己的感觉。文字就不会。无论相隔多久,你回去看从前写得东西,都会生生的回忆起当时的情绪,难过、高兴、欣喜、愤怒。。。。。。
    甚至会因为一段文字回忆起一个无关紧要的人一个无关紧要的故事。然后想起,哦,原来是这样啊。
    文字是有魔力的。
    我上学的时候,特别喜欢买那种质地良好的笔记本,用深蓝色水笔芯在上面书写,一定要是那种很深的蓝色,不过我总是很少买到那种颜色。然后看成形的字体,抚摸纸张平滑的质感,闻它们的味道。后来工作之后,就很少再用笔写,只是在觉得生活很苦的时候,会把本子抱在怀里,然后翻开,看那时候写的东西,看深蓝色水笔芯,抚摸本子的质感,闻它们的味道。这种时候,心里是暖的。
    我并不是想说明什么想表达什么诠释什么,我只是想告诉给你们,有些东西,是值得你相信并一直相信下去的。
    偶尔,别让自己那么像个大人,没有信仰的过下去,挺苦的。
    无论是你们当初的漫画,动漫,CD,摇滚,运动。。。。。。一切。那些大人们告诉你没有必要然后被你丢弃的东西。
    莫失、莫忘。
    

2024, LCREAD.COM 手机连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