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七章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1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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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若雨生气了,那天便什么也没有说的把何亮推了出去。我倒不是为难到底用什么样的措辞来告诉何亮我不会和他结婚,也不想再当他的女朋友这件事。其实,虽然我无法说何亮是个什么样的人,但是关于何亮喜欢我这件事情我是真的不信的。我和他,连共同的话题都没有,认识的时间又不常,我也没有什么可以吸引男性目光的资本,我虽然也有着自己的公主梦,但是我却不会把这份梦和现实搞混淆。所以无论何亮是因为什么就让这些过去吧。不过若雨倒是说我向不向何亮说明都没有必要,因为何亮应该不会就这样放弃的。不管了,我可是要认真的工作人,毕竟我不仅要生活,还要买电视不是吗?
     今天又是起了个大早来上班的。写字楼前有些闹哄哄的。一群人挤在一起不晓得在干什么。像我这样喜欢热闹的人,这种时候怎么能少了我呢?嘻嘻。
     “听说新来的老板很帅哟。”
     “就是啊。听说是懂事长的长子哟,这样说的话,那以后我们整个风时尚不就都是他的了吗?天啊,好有钱啊!”
     我看看这些人手中的大横幅:“欢迎新总经理上任。”
     哦,我说这里挤这么多人是干什么呢。原来是风时尚那群鼻子翘上天的家伙啊。换老板了?换老板了有什么好高兴的?我每次换老板都沮丧的很。不过也是,这又不是一个性质的。嘻嘻。
     “来了,来了。”人群开始沸腾。我也饶有兴致的站在一旁看着。
     车开到写字楼边,一个身着蓝色西装的年轻男人走了出来。人群尖叫着,我却似乎什么也听不见了,眼睛里,只有这个刚刚从车里走出来的男人。他的每一个步伐都将那脚印声放大了数倍,传进我的耳朵,那坚定的步伐硬生生的踏进我的心里。他带着从容的笑俯视着周围的喧闹。似享受,似嘲讽,似要恩泽众生,似要践踏一切。这个男人就这么从我身边过去了吗?带起一阵风,吹起了我的衣角。却连一个眼神也不给。明明是看向了所有人的眼睛,其实谁也没有看。那只是一个骄傲的笑。与其说是在看着谁,不如说是在展示着,展示着那份骄傲,展示着那份自信。我觉得我动弹不了。看着他在人群的簇拥下渐渐远去,我知道自己的渺小,却也想要和那群人一起赞颂他的伟大。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我的心没有规则的跳动着,一切都似乎失控了。我要死了吗?我怎么了?人群已然消失的不见了踪影。我慢慢地蹲在了地上,双手抱着双膝。我只知道心跳动的厉害,却不知道如何形容自己此时的心情。
     “切!什么了不起的。傲什么啊?拽的跟个鸭子似的。”
     抬眼一看,是郑洪福。也是,明明都是杂志社的老板,虽然本来就是差距很大,但是一般不说也没有什么。可是这排场,却将这种差距明明白白的展现在了眼前。或许风时尚的那帮人不会将这些问题考虑进去。但是这血淋淋的事实摆在眼前。郑洪福当然没有办法无动于衷。
     “李苹果,起来,走了,上班要迟到到了。”他来到我身边,没好气的说。“切,也就是看上去是那么个意思。仗着是董事长的儿子才做到这么个位子的。还傲得不得了。”
     “我觉得任何一个骄傲的人,都是因为他有骄傲的资本。无论那资本是什么。他笑的不空洞,他是被自己的资本填得满满的人。所以他傲的理所应当,没有任何不对。”
     “李苹果!!!!”
     要么怎么说我是个痴女呢?我是整个杂志社最不愿意和老板顶嘴的人。这是我一向的职场原则。可是我却在明明清楚郑洪福心情最不佳的时候,在他那伤口上狠狠的撒了把盐。我倒霉了,只是为了维护一个连眼角的余光都不愿意扫向我的王子。是,这个人,就是就是那个仅仅撞了我一下,就让我花痴了好些天的人。今天见到,感觉上却是更加的美好了。是啊,这就是王子。我还是有些缓不过劲儿来,我站了起来,抬起头,看着这座高耸入云的写字楼。从今往后,我就要和王子殿下在一栋楼里工作了吗?我会时不时的看到他上班时的身影。也可能有那么些时候可以和他擦肩而过,甚至有可能一起乘电梯度过对我来说快乐的时光。我想,即便是这样小小的事情,现在的我很幸福,是真的很幸福。
     接下来的工作并不是很顺利。既然惹恼了老板自然是要倒霉了。工作量加大了不少,时不时的郑洪福还来刁难一下。平时若是何亮在的话,还能帮帮我。可是这家伙不知道又跑到哪里去了,连个假都不请。要不是铅笔杂志实在是人手不够,我觉得我和何亮都会被炒鱿鱼的。但是,现实就是残酷的,无论是对我,还是对郑洪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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