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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朝康还记得那年,第一次和方逸萧离开生活了十八年的小乡村,北上来到全国最著名的T大报到。那时正值盛夏,炎热的阳光烤的人皮肤生疼,为了省钱,两人买了火车的站票,十八岁的少年咬着牙,跟着一大群北上务工的农民工同志们挤在狭窄肮脏半天透不过一丝气儿的车厢里,硬生生颠簸了二十个小时才来到S市。
    腿又软又麻,两个少年苍白着脸相互微搀着下了火车,望着火车站来来往往快速蹿动的人流,少年的眼里有着毫不掩饰的迷茫。李朝康侧头望了眼一直抓着自己衬衫摆子的方逸萧,苍白精致的脸上写满了对未知的担忧与惶恐,朝他憨实地笑了笑,“我去找人问问路。”要方逸萧留在原地不要动,李朝康颠颠地朝着站台不远处的小商店跑去。
    小商店的老板是个五十多岁的大娘,操着一口不知哪个地儿的外地腔,李朝康听了半天才搞清楚火车站的学生接待处在哪儿,转身去寻方逸萧,李朝康一下子便傻了,方逸萧不见了!急匆匆跑到方逸萧方才站的地方,左右探头,大声叫着方逸萧的名字,周围不时射过一些探寻的目光,却没有一个人主动上前。李朝康急的眼泪直在眶里打转,一时愣到原地不知道该做什么,只觉得绝望。
    “美人儿,这愣头小子不会就是你老乡吧?”清润调笑的声音突然从身后传来,李朝康反射性地转过头,逆眼的阳光下微微愰了神,说话的是个长的极好看的男生,李朝康不知道怎么形容一个人的外貌,只觉得这人长的比方逸萧还要好看,若说方逸萧是苍白精致的白瓷,这人便是冶丽浓艳的三彩,奢华而张扬。
    这是李朝康第一次见到沈墨,便在对方眼里留下了呆愣傻气的印象。沈墨,全国最大传媒公司恒天的三少爷,性格霸道张扬,情人方面从不忌口,男女通吃,类型也是万般花样,却独独反感呆愣不知情趣的类型,偏好苍白精致容易轻易激起人保护欲望的美人。这也便是为什么养尊处优的沈三少会大热天到这又闷又脏的车站新生接待处的原因,无意间瞥见的档案袋,简单的黑白底照,少年美好羞涩的微笑刹那拨动心弦,沈墨拿起薄纸,上面姓名栏里秀丽的字体书着“方逸萧”,字如其人,秀丽精致。
    李朝康是整个小乡村读书最用功的孩子,起的最早睡的最晚,他没有方逸萧那么灵光的脑子,所以他得付出比别人更多的努力,只有这样才能考上曹老师一直念叨的学府圣地T大。
    已经来到T大两年,多少当初满怀憧憬与期待的大一新手们,退化堕落到整日谈恋爱打游戏混日子的大二老油条。听着室友躺在床上在电话里跟女朋友打情骂俏,李朝康有些无奈地放下手中的历史通鉴,掏出耳机塞进耳朵里,望着布着黯淡水渍的墙壁,眼里闪过一丝迷茫。
    李朝康读的是历史系,倒不是说他喜欢历史,只是他的分只能够上T大历史系,古代历史是T大最冷门也是最低录取线的专业,就是在全校集体大会的时候,历史系也永远是被忽视的院系,所以一说到是历史系的学生,或多或少都会有些自卑,特别是在T大商学院那些天之骄子面前,而方逸萧便是在商学院。
    李朝康和方逸萧是老乡,但关系又似乎只是老乡,在方逸萧眼里,也许他李朝康根本算不上朋友。偌大的校园里有几次偶然碰见过方逸萧,剪着时髦发型穿着名牌服饰的方逸萧同那些贵家子弟没什么区别,还是之前那张精致美丽的脸,李朝康却没有了开口唤他的勇气。
    他知道方逸萧的秘密,也许在那个贵族圈里这算不了什么,但他仍觉得心寒和失望,一个男人是得丢掉多大的自尊才愿雌伏在另一个男人的身下,而外表柔弱的方逸萧心底其实是个心高气傲的人,他又是为了什么这么做,爱情吗?谁不知道沈家三少博爱滥情,难付真心,根本不值得。。。。。。李朝康有些困乏地闭上眼睛,很多事情心里通彻,但从不说出口,室友说他呆愣憨气,他也只是浅浅地微笑,他不是不知道,只是觉得没必要说,每个人有选择自己人生的权利,旁人又何须多言些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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