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断雁叫西风  第18章 樊笼返自然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3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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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歹在司徒府养了那么些日子,连细雨对护院排换轮班了若指掌,加之如今大BOSS连落水已经离开,这里的守卫松懈了不止一星半点。
    估计没人会想到他会在这时候离开吧。哈,作为桃花落水寨的二当家,他算是被所有人供在头上长大的。一个好逸恶劳、贪图享乐的纨绔子弟,居然会在受伤虚弱的时候独自离家出走,想必会惊掉所有人的眼珠子吧——毕竟,他的贴身跟班宋总先生还在卧床养他的筋骨。
    想到这里,不知道为什么嘴角不可控的扬起了半边。
    侧身避过最后一波护卫,他仰望着高高的围墙,为自己现在的虚弱默了下哀。系紧了背上的包袱,他大力吸了口气,抡圆了步子急速冲了过去,脚尖在墙上踮了两踮,两手在墙头一撑,人已稳稳从另一边跃下。
    耸了耸肩,他张开双臂深深吸了口自由的空气。只是一墙之隔,居然有两界为天的异同感。好在,他现在是出来了。
    看吧,脱出牢笼有时候就是这么的容易——只要愿意尝试,便有成功的机会。
    最后看了眼被围墙阻隔的光亮,他毅然走进了黑暗。
    这里不是他的家,这里也没有他想要的人,离开了就不要再留恋。被不相关的人拘着管着,怎么看也不是他乐意的事。
    虽然走之前他就跟侍人言明了不待他出门不准擅入打扰,但依他对司徒月在的了解,最迟在明日午后那人便会发现他不见的,而司徒月在必然不会在连落水已经离开的情况下,任连细雨半死不活的消失在司徒府的。也就是说,他现在只有不到六个时辰的时间。
    是快马加鞭的跑呢,还是秉持最危险就是最安全的理念待在他眼皮子底下以不变应万变呢。
    司徒月在是个聪明人,必然是两者可能他都不会放过的,甚至,连他府里的任何风吹草动也不会错漏。那么,他方才在墙上踩出的俩大脚板印也必然逃不过他的法眼。
    苦笑了下,他实在是受不了连自欺欺人都欺不了的自己。
    逃离的理想很丰满,可现实的状况却很骨感。
    由于没有内应或其他接应者,连细雨现在除了满身的财物外,并没有其他足以帮助他逃跑的助力。没轻功也罢了,他现在可是连代步的马匹都没有。
    连细雨已经很久没有觉得这么头痛了,连氏的二当家的米虫生活已经完全腐蚀了他的生存技能。思前想后,确定了夜半买马不可能后,他决定徒步三十里,然后翻过箐山至江边,坐船。
    主意打定,他心下终于安宁了一些。其他负累情绪现在都不需要,他只要尽量发挥自己的潜能,坚持到目的地就好。
    选定方向,为了自由,连细雨开始了他前世今生的第一次徒步旅行。
    由于是夜半,加之目前安全性还很高,他便走了官道。一来节省体力,为翻山做准备;二来他需要找个地方补充些干粮。作为一个生存技能为负的渣,他并不觉得自己有那个实力跟野人一样在山里养活自己。
    晨曦,他进入集市。此时天色尚早,集市未开,小镇的街道上只有寥寥几个挑着担子的农人在走动。街口一家早食店已然支开摊子,灶上一口大锅里熬煮着大骨,汤色已变成奶白,还未走近那浓浓的香气便已窜入鼻中。下意识地吸吸口水,连细雨拿袖子抹了抹被露水打湿的头发,上前向冲正在煎着饼子的店主道“一碗面,多加辣子多加醋,五个肉饼两个糖心包上带走。”
    发色半白,满面皱纹的店主眯眼一笑,中气十足地应道“好勒,您稍坐,马上就好。”
    挑了角落的一张桌子坐下,连细雨自筷筒里抽出一双筷子,坐等。
    店主将热腾腾地面条放在他面前,见他专注地盯着手中筷子,便笑眯眯地道“嘿,这可是老汉自家的竹子,自家削了制的,我那儿子的手艺那是没的说,十里八村谁个不赞好。即便只是这些个小东西那也是尽了手艺用心做的。”
    “哦。”专注发呆压根没有听进他话的连细雨点了点头,有些呆滞地接过面碗道了声谢。
    红油油地辣子,绿油油地青菜,几片精瘦的肉片。浓郁的香味勾回了不知游离到何方的心神,饿慌的连细雨抿住已然漫到唇边的口水,挑起面条吹了两下便迫不及待地吃下,暖热的面条混着浓稠的汤汁滑过食道,拯救了他叫嚣已久的肠胃。
    自他过了少年的成长期,便再也没试过这般的饥饿。这样的徒步行走耗费的体力是现今的他不太能承受的,摁住肩头抽痛的伤口,他专心将精力都投入了面碗中。
    喝光最后一口汤,他抹了抹嘴,从钱袋中掏出最小的一锭银裸子递给店主,道“面不错,给我饼子。”
    店主局促地搓着手,“这……敝店微本薄利,这银钱恐是找不开。”
    连细雨也是不管,拿过一旁包好的饼子,木着一张脸,走了。
    无视身后的呼喊,连细雨有些郁闷地加快脚步。
    面条是很好吃不错,可是他发现了一个新问题。他身上最小的也就是方才那块银子,而寻常百姓的日常生活主要是以铜钱来进行流通的。所以哪怕他已经尽量穿的朴素,刚才那顿早饭也极可能暴露了他的行踪。
    擦了,连细雨忍痛扶额。
    智商不够的硬伤这时候终于显现出来了,只希望那位老大爷不要嘴巴太大才好。
    ……专注发呆一万年的连细雨先生显然已经完全无视了店主老大爷之前的叨叨。
    鉴于刚才的突发事故,连细雨绷紧了因美食而松懈下来的神经。既然已经有了被发现的可能,那么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撇开之前徒步改走便道的打算,他决定去买匹马。
    像这种并不太繁华的小镇自然没有专门的马市,不过好在车马行倒是有一家。买好了马,连细雨松了一大口气,管他会不会行踪泄漏,就算被找到莫不成那些姓司徒的还能吃了他不成。
    没有太多耐性的连大爷生气了,倔性子开始拗起来了。
    姓司徒的最好识趣地不要出现在他面前,他姓连的没有多大兴趣跟他们叽歪。
    这时,离他费尽心力出走不过也才过了四个时辰。
    有了代步的工具,速度快了不止一星半点。因着跟之前走便道的打算不同,现如今的路程远了一倍不止。连细雨快马加鞭,至午时方才到了箐山。寻了处溪流休憩,他松了鞍子放马吃草。洗了个脸,找了棵大树歇凉,十分畏热的连先生筋疲力尽的靠倒在树干上。
    天气热得他没有胃口吃东西,无聊地瞪着澄澈得没有一丝云彩的天空发呆。正自神游得厉害,忽然听见远处隐隐有人声传来,细听下去还有惨叫伴着金铁交鸣。
    无奈地抹了把脸,他慢悠悠地爬起身来准备牵马走人。
    江湖仇杀什么的,连当家的表示他完全没有兴趣围观。
    天不遂人愿。
    看着马匹身后被血染红了半边的人形物体,连细雨木了木。顶着一张便秘脸,他无视旁边的红色物体,开始给马上鞍子。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
    一串热烫地红色液体飞向连细雨,他眼睁睁地看着,想躲,可是已经来不及。
    湿热的血液糊了他半边脸,他眯着眼转向罪魁祸首。
    地上的红色物体已被分尸两半,内脏鲜血流了一地,一根红火带着银光的鞭子在空中甩出一道漂亮的弧度,自鞭稍掉落的血花在阳光下闪现出刺目的光彩。使鞭子的人唇角扬着甜美的弧度,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眨呀眨,粉润润的双唇开阖,蹦出的声音清脆仿若落盘的珠玉,“呀,被看见了呀,要不要杀人灭口呀。”
    眼角不受控制地抽了抽,连细雨垂下眼,自袖中抽出手绢,擦脸。粘稠的血液干的很快,此时已有些干在了上面。木着张脸,他转身走向溪水。
    身后的人咬着嘴唇鼓着气,一双大眼睛瞪的溜圆,好奇的看着他。
    湿了手绢,一遍遍的擦脸,直到脸颊泛起疼痛,连细雨方才收了手。将手绢洗干净,拧干,他避过满地的血肉走向马匹。伸手替有些受惊的马儿顺了顺毛,拿过鞍子继续工作。
    自始至终,他的眼睛再没看过那人一眼。
    那人委屈地咬了咬指头,跟进两步站到连细雨旁边,仰头看着他,糯糯地道“我不杀你,你理我一理。”
    连细雨手下一顿了顿,将最后的工序完成,牵过马便走。
    “……”
    木然地低头看着不知何时被扯住的袖口,他的视线不情愿地落在了那人细白如瓷的手上,“放手。”
    那人湿漉漉的大眼瞪着连细雨,赌气道“你莫以为你跟别人不一样我便不会杀你,我若不高兴了,哪怕你长得很俊俏也会跟刚才那丑八怪死的一样一样的。”
    于是……
    现在的情况是——桃花落水寨的连二当家是被一个三寸豆丁调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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