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霜-锦夜篇  第二十七章 凤凰城(二)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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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近凤凰城时,天已微明,无论遥远的上京现在正在发生怎么怎样滔天巨变,这里看上去仍是平静无波的。
    她骑着马,突然想起很多年前听到的一首歌谣,唱得就是凤凰城。
    *
    日偏西
    暮色齐
    凤凰城中血惶煌
    梦已远
    夜色长
    天涯关外人断肠
    *
    策马,站于城下,抬头看了眼启明星,她从不觉得自己是个冷血的人,甚至不觉得自己有多心狠手辣,看到乞丐,或是无依无靠孤儿,她都会同情他们,甚至感到悲伤。
    她偶尔也会脸红,也会高兴,也会难过,她觉得自己和别人并没有太大区别,她有时候甚至会买漂亮首饰,做好看的衣服,挂在房间里,穿戴给自己看。
    她曾幻想过,如果自己不是一个杀手,会去做什么,只是最后并没有想出个结果来,除了杀人,她似乎什么都不会。
    但这并不妨碍,平时她是个正常人,不杀人的时候,她只是小心的不让自己被人杀了。
    她也只有在杀人的时候才会冰冷,但她并不觉得这有什么,杀人和被杀是最对等的一件事,若有人能杀得了她,锦夜也绝不会不甘心,绝不会有遗憾。
    抵达凤凰城之时,天已亮,风雪渐停,城中如同一片荒漠,百年斑驳城墙纹丝不动矗立着,晨曦缓缓透过风雪一点点照亮天边。
    多少次朝代更替,多少年风霜雨雪,多少回金戈铁马,只有这凤凰城始终屹立不倒,默默注视着人间沧桑变化。
    锦夜进城之前已经换上一身最普通的黑色麻布长衫,黑色貂绒,黑色腰带,墨黑长发挽在黑色盔帽中,冷眉细眉,唯有唇是鲜红的,浅浅勾出一个弧度,清媚冷艳,她其实并不算极漂亮的,却能让人看过一眼之后无法忘怀,她缺少了女人该有的温度,却也没有女人常见的多愁善感。
    她的眼睛很亮,很妩媚,带着淡淡清冷,只有在杀人的时候目光才会变得很锐利。
    她的头发很长,滑过腰际,如墨如水,映衬出的是她如雪一样白的脸颊,平时总是懒洋洋的,让人感觉不到的平淡,只有在杀人的时候,才会染上一层嫣红。
    她永远都只穿两种颜色的衣服,黑的,或者白的,平时她会让人心醉,而杀人的时候她只会让人心碎。
    最重要的是锦夜很安静,任何时候她都很安静,当然这主要是她讨厌和死人说话。
    她所见的人,大部分都是她想去杀的人,所以在她眼里那些都已经是死人。
    同死人说话是件极无聊的事。
    眼下,锦夜要怎么知道慕承轩会在哪里?
    她不知道,所以她打算让慕承轩亲自前来找她,他身边带着宫中最好的十二廷尉,应该是无比有把握可以杀了她的。
    宁王府第一杀手,宁王义女,犯上作乱,眼下自然是非死不可的。
    慕承轩都带了十二廷尉出京,她为什么不带帮手?
    这个问题应该这么问更贴切,锦夜出行为何从来不带帮手?猜测的人很多,却没有人知道真正原因。
    她在城里转了整整一天,到了傍晚才进了一家酒楼,杀手也是要吃饭的。
    凤凰城最大酒楼,有着一个很风雅的名字,弄月阁,锦夜坐在最中间的位子,她正看着桌上摆着的一大钵鸡汤,表情很是满意,这鸡汤里放了香菇,枸杞,人参,起码炖了两个时辰,看上去很香,闻上去也很香。锦夜很愉快的发现周围好多人都被这锅汤吸引了。
    冬日,寒气逼人的时候,没有比喝上这样一锅汤更好的一件事了。
    她给自己盛了一碗,却没有喝,只是仔细闻了一遍,又放下,长长叹了口气,酒楼老板走近,问她,“姑娘,觉得今天这汤如何?”
    老板看上去是再普通不过的样子,锦夜斟酌了一会,才说:“您这鸡汤看色面倒是不错,只是不知道里面的料如何。”
    老板笑着答:“姑娘果然一看就是吃惯山珍海味的人,只要一尝就知道了,凡来小店的客人,没有不点这三珍汤的。”
    锦夜抬头打量了一眼站在自己面前的酒楼老板,又看看周围,凤凰城是出关后的重镇,来往商旅不断,而走生意的人大多不愿亏待自己,况且弄月阁不止名字风雅,菜也烧的很不错,所以今天人声鼎沸。
    锦夜微笑着说:“老板生意不错。”
    老板点头:“的确不错,少说也有上百位客人。”
    锦夜握着盛了汤的碗,说道:“可依在下看,统共也就六个是有用的。”
    老板看着锦夜手中的碗,锦夜看着她,半晌,微笑着将碗中鸡汤一口一口喝下去,深深吸了口气,“贵酒楼的鸡汤的确不错。”
    酒楼老板目光流动,锦夜竟高兴了起来,欢天喜地的又盛了一碗,喝起来,反倒觉得眼前酒楼老板有点不知所措。
    她微笑着问:“是不是有点吃惊?”
    老板神色有些异常,一脸严肃:“吃惊什么?”
    锦夜继续微笑着回答:“吃惊宁王府的第一杀手也不过如此,这样的人也能逼宫篡位,不是朝廷气数已尽,就是老天没有长眼。”
    酒楼老板怔住,问道:“你知道我是谁?”
    锦夜点头,“朝廷第一廷尉,熙王身边的贴身护卫,林无双,镇北将军林子扬独子,今年二十有八,扮像倒是还不错,就是稍嫌急了一些,你该等我喝完汤再出场的,那样会更像一些。”
    酒楼之中一片寂静,不少客人已经开始逐渐离开,锦夜大概是觉得说话这件事多少有些烦人,可有些话却又不能不说,“我还知道这酒楼里坐着的一共还有六个廷尉,二十四个宫中侍卫,其余大概还跟在熙王身边,侍卫分别坐在二楼靠窗,分四象八卦位,正好堵了在下后路。”
    林无双的声音有些发抖,“那你为什么还喝了……。”
    锦夜眼角一扫,便看见酒楼里坐着的廷尉,侍卫执刀站起,围住整个酒楼,一共三十人。
    “这鸡汤有毒,不用喝,锦夜三岁开始试毒,七岁可以凭色面辨出中原西域三百余种毒药,十岁上起百毒不侵,不过这鸡汤味道的确不错,浪费了挺可惜的。要怪,也只能怪我知道的太多,而你们……知道的也实在太少。”
    沉默,酒楼之中无比沉默,杀气渐起。
    林无双师承父亲,用的是一柄重达八十斤的宽刀,拔刀之时,漠北阳光刚好照在他的刀锋之上,绚烂无双。
    刀法也极好,传说林无双跟着父亲征战时,曾单刀砍死十七头狼,所以才会被圣上选入宫,成为第一廷尉。
    他但得上这个称号,第一廷尉。
    刀锋已经停在锦夜眉睫之上,咫尺之间,却戛然而止,锦夜的目光刚好注视着他的眼睛,勾出一丝笑容,却全无表情。
    只可惜锦夜不是狼,她是个女子,一个很特别的女子。
    她是个令人害怕的女人,她没有感情,无所畏惧,从不敬畏,更不懂疼痛,她的眼睛里只有一种人,死人,她的心里只有一件事,杀人。
    所以她才会令敌人如此害怕。
    无论林无双的刀有多重,多快,在刀锋还未触及锦夜的时候,已经有鲜血渐起,他自己的鲜血,锦夜手中的剑已经出鞘。
    一夜光华,名不虚传。
    剑锋划过,锦夜抽回手中长剑,身法突然旋转,紧接着飞快而起,七大廷尉,二十四侍卫朝她奔袭而来,但凡长剑划过,必带鲜血。
    飞快的剑,飞快的剑法。
    剑光鲜红,反手一挑,锦夜袖中飞出闪着黑色光芒的银针,每一根都带着剧毒,身形转的更快,穿梭在半空之中。
    落地之时,满地鲜血,剑已回鞘。
    惨呼不断,林无双倒在血中,睁开眼睛望着她,到死都不相信一个人,一个女人可以将剑使的如此之快,他说了最后一句话,“这不可能。”
    锦夜衣摆沾了大片血渍,她站得笔直,整个人就像一张绷紧了的弓,却毫无表情,不悲伤,不高兴,更没有满足之情,杀人对她来说已成为一种天性。
    林无双死了,六大廷尉死了,二十四侍卫死了,死人从来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活着的人,锦夜知道打败敌人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摧毁他们全部的信心,和耐心,于是锦夜想到了一个办法,大致可以摧毁慕承轩全部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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