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章 后海不是海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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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原本是不缺水的,七百多年前它就拥有了一遍广阔的水面,那是运河交织的终结,人们叫它——海。
    当然,这个“海”与真正的大海无关,蒙语里叫“水泡子”,就是一片比较大的湖。
    当初我的老祖宗,就是清朝时的旗人们为了不荒废这么一片得天独厚的水域,每年都会举办一次冰滑赛。据老一辈的人说,当时的景象那是一个气势恢弘,场面宏大。可惜到了后来,内外动乱,大家都无心去玩,也玩不起来了,后海就这样衰落了。
    我喜欢这一片水域,与喜爱这座城市一样,有着同一个理由,我的族人曾经在这里居住过,叱咤一时。
    说这么有岁月感的话并不代表我的身世有多坎坷。我有家人,有朋友,甚至也有过爱人。
    到如今觉得沧桑只是因为他们之中没有一个人陪我走到最后。就像眼前那一片盛衰空寂过后的水域,明明不是海,却要顶着这样一个名字,印象中有点和他相似。
    第一次知道到解语花,是因为吴三爷,就是那个二愣愣的吴邪。当然,这个形容得放在以前,现在的吴邪基本上就是那种小言上的冷酷总裁现实版,有句话怎么说来着?
    “用眼神都能杀死人。”
    有点夸张,但却是事实。
    当时我们在算计下斗时遇到了点麻烦,吴邪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这个解家的小九爷。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同样都是小子辈儿的,这是在惺惺相惜?后来在火车上我翻一本娱乐杂志,无意间看到一句话“螺黛蹙,凤眸凝。”形容的是某个时下明星。只是觉得那女明星的眼睛很好看,就想象如果男人有这么一双眼的话••••
    “想看?下次带你看看小花,保证比她好看。”
    吴邪这样说。
    不管是不是真的,反正我是惦记上了。
    直到吴三省遇难,我陪吴邪去北京,才真正见到了这个有着“凤眸”的男人。
    第一印象,确实好看。
    第二印象,不好搞定。
    看着他那一身傲气,我心笑,明明是个戏子,却很少唱戏。明明是个当家,却连实权都没有。明明自己都岌岌可危,居然还要帮别人。
    解语花,你有什么资本在大爷我面前甩脸子?
    看到我脸上的笑容和越发深邃的目光,吴邪用手肘顶了顶我,警告:“你还是别打二心,他可不是一般人。”
    对此我报之一笑,不以为然。
    笑话,他不是一般人,大爷我就一般人了?
    现在回想起来,解语花,还真是从一开始就在演绎着于自己本身不相符合的角色。
    绕着公园转了一圈,兜里的烟也快抽没了,寻了个垃圾桶随手丢进去,我仰躺在公园的椅子上盯着愈发阴沉的天空发呆。
    没有星星啊•••
    口袋里的手机再次响起,是吴三爷的,很明显是条群发短信,通知了每个人集合的时间地点,却在末尾处特地给我留了言:听说他要结婚了,别难过。
    呵呵•••
    这个三爷啊。
    我笑了笑,将手机重新揣回怀里。
    半夜的时候,曾九又来了个电话,说是大观园那边有人闹事,把解家和霍家的店给砸了,又试探着问我解语花有没有给我来过电话。
    本想着补个眠,到底是给耽误了,接完电话后我就睡不着了,翻来覆去的想,解语花今天那二十多个未接来电,不会就是想告诉我这件事儿吧?
    好在本大爷还没自恋到这个地步,翻个身,抱着被子继续会周公去了。
    第二天下午,收拾了行李准备去赶北京到杭州的飞机,路过安检站时我一晃眼,以为自己看错,又一晃,怎么这幻觉还会具象化的对我笑?
    待到他走到面前,我才发现,哦,原来不是做白日梦啊。我就说自个儿怎么又多出这么个毛病了。
    “花爷今儿怎么有空来送我了?”
    在一起的时候不送,分手以后就想起来要送了?
    我抱着手臂打量他。
    今天的解九爷居然没穿那件标志性的粉色小寸衫,中规中矩的灰西服白色休闲T恤,深蓝色牛仔裤,难得啊••••
    我这人有个毛病,就是爱联想,盯着他看了半天,脑子里呈现的不是所看到的景物,而是某次他裸着上身,穿着我给他买的双T内裤居高临下压在我身上的样子。
    “想什么呢?”
    解语花好笑的看着我,我估计他肯定知道我在想什么,接过他递来的烟盒,终止了这番毫无意义的脑补。
    烟是我喜欢的MILDSEVEN。
    记得他第一次看我拿出这个牌子的烟盒时还笑我抽女士烟,我对他说抽女士烟的感觉像接吻差不多,他不信,就着我抽的半截吸了一口,抬起头见我一脸得逞才气急败坏的骂我是骗子。
    其实不然,之所以喜欢抽这个牌子,只是因为喜欢,女士烟对身体的伤害小一点,不仅能满足我随时随地来一根的习惯,而且我也很喜欢那种淡淡味道,某些地方,似乎和他很像。
    但解语花喜欢的是万宝路和BlackDevil,我笑他是小孩,他不以为意,说小孩总比变态好。
    回忆总是美好的,一旦陷进去就容易不能自拔。
    我摩挲着mildseven的包装,想了想,还是说了出来:“婚礼我是真去不了了,祝你新婚快乐。”
    抬起头时见他一刹那惊讶的神情,我忽然觉得自己像是个跳梁小丑。
    自顾自的说着,还不知道别人是如何看。
    “我走了。”
    “谢谢。”
    这次换我怔了,半响才挠挠头发,笑道:“没事,应该的。”这是吴邪的专利,曾经的我很不屑做。
    排安检的队很长,我以为解语花会走,但他只是在一旁看着,直到排在我前一个的人走进去,他才叫了一声:“瞎子。”
    我习惯性的“嗯”了一声,回过头,他局促的笑了笑,笑容映在我的眼里,心脏骤然一缩。
    “花儿爷,别这么笑了,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二八少年来着。”
    不出所料,他的脸立刻黑了,我以为他要开始反驳了,没想到只是盯着我,恶狠狠的,一点也不夸张。
    “下一个。”
    安检室的人开始喊名,我提起行李跨过黄线,背后是他的声音。
    “烟少抽点。”
    “好。”
    “下去的时候小心。”
    “知道。”
    “早上记得吃饭。”
    “啊。”
    “一个人照顾好自己。”
    “你有完没完?”
    我从安检员的手里接过身份证和登机牌,准备进安检室,忽然听到有人在喊:“先生你干什么?!”
    一回头,正撞上他扑进我怀里的一瞬间。
    人心都是肉长的,我也不例外。
    摸了摸他的头发,我哄小孩似的哄道:“又不是生离死别,你这是要玩私奔?”
    最后一句话说完,猛的记起他是要结婚了,说不心酸那都是假的。于是抚摸的途中硬是“摸”断了几根头发丝。
    “你故意的。”
    他看着我。
    “纪念而已。”
    我无所谓。
    “瞎子。”
    “是••••”
    “回头见。”
    “好。”
    直到现在,我都无法想象那天他是以一种怎样的目光注视着我走进候机室的。
    下午四点钟的光影被西斜的太阳打碎,斑驳成一地的疮痍,却也柔和得像是维多利亚港的碧波。我坐在皮质的靠椅上,翻开了笔记本,开始上网。
    与此同时,解语花走出了机场大门,来到了一辆黑色的Q7旁,车上下来了两个人,如果我稍有印象,应该记得那是德裘考的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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