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004-正式落户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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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大春醒来的时候,墙上时钟的指针已经指在晚上八点的地方了,他就躺在床上,完全没有起来的意思。这地方真好,李大春不由得从心里发出赞叹。因为这楼房是朝南的,所以几乎不会有恼人的阳光直射进来,而且这个房主够傻,说什么都信。
     而我们的李大春同学为什么会讨厌阳光呢?只有一个最合理的解释,他是个吸血鬼,没有吸血鬼会喜欢会杀死自己的该死的阳光。还有就是,他同样讨厌像阳光一样的人。一想起魏宁看着自己时,笑的那么灿烂,还有他身上阳光的味道,他就打心底里厌恶。他最喜欢的是肮脏的人类,越是邪恶他越喜欢,那种人的血会让他兴奋,兴奋的想榨干他们身上每一滴血。
     他本来却是是在找人的,他会来这种老城区,完全是因为路过这时,这里肮脏的血液的味道太强烈了,到处都是,弥漫开来,让他的味蕾蠢蠢欲动。他走到巷子口的时候,一股糜烂的血液的味道愈发浓郁,果然,他一拐弯,窜出来个头发五颜六色的小混混,想打劫他。没想到刚一到这就有猎物送上门来,他当即饱餐了一顿。不过,他是不会真的杀人的,他可不想招来不必要的麻烦,他只是需要他们的一点血而已,他会在像肩膀后侧这种不起眼但血管密布的地方下口,然后迷晕猎物,等他发现自己的伤口的时候,已经结痂看不出个所以然了。
     但每次吸完血之后,都会有全身血管要崩裂般的痛苦,这是大天使米迦勒对他的惩罚,对他以前所犯罪过的惩罚——以血为生,却又因血痛不欲生。昨天会被魏宁“救”,也是因为太痛苦而失去了意识。
     想到这里,李大春对自己露出了个自嘲的笑容,这就是你的命运,你自己选的命运。
     李大春叹了口气,终于从床上爬起来了,夜已经开始,他必须给自己找点事干,浪费这么美好的月光真是一种罪过。
     他走出卧室,客厅里没有魏宁那阳光的味道(哥从来靠嗅觉判断,不靠眼睛),看来他应该是每天都那么晚回来,不过这样也好,他不会有被发现的危险了。
     李大春摸索了半天才找到吊灯的开关,开灯之后发现茶几上放着一个盘子,是魏宁给他准备的早餐,里面是煎蛋和几片土司,盘子旁边是一把钥匙和一张字条:
     “我早上要上班,看你还在睡就没叫你,这是我做的早餐,你先将就一下,明天我再给你做有营养一点的。那把钥匙是我备用的,留给你,你出去也方便一些。还有,我晚上都会很晚才回去,你不用管我,按你自己的作息时间就好。
     魏宁”
     李大春有点想笑,真是个认真的人,对不明不白救回家的人这么好,他再一次确认了魏宁的傻子指数,只有更高,没有最高。
     “你对我这么好,我要把你给我做的早餐怎么办呢?”李大春嘴上说的为难,但脸上却是戏谑的笑容。
     “有了。”李大春打了个响指,他在厨房翻来找去,找到一个袋子,把早餐装上,拿着钥匙,高高兴兴出了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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