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章 卢瑟的穿越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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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归想,日子总是要过的。未恋先失,无疾而终,缩卵收卡,loser自重。这几个四字箴言正好就是我现在的状态。想当年我也风光过好不好,为什么现在这么废柴。望了窗口一下,居然下冰雹了,把窗户打得啪啪啪的,就好像楼上那对夫妇在做活塞活动一样大声。
    这个时候,电话响了。一看来电显示,我毫不犹豫的盖掉,又是哪个死缠烂打的黑鬼。我真的不是歧视非洲兄弟黑叔叔,我和你没可能的你怎么不懂,怎么还要烦着我,快半年了混蛋。越想越胸闷,干脆躺床上睡觉去。作业什么的,不管了,反正明天不用交。第二天早晨7点钟,像往常一样从冰箱里拿出昨晚吃剩下的饭菜,往书包一塞,背着puma的黑色邮差包,浑浑噩噩的去等公交车。这25路每天早晨都挤得要死,到我的站了通常不是司机不让上就是站在车门旁边。
    “凌初!这边这边!”vicky的大嗓门在叫我。我一脸尴尬的看着她,心里默默吐槽,你别这么大声行不,大家都看着呢。无奈之下,我只好从车门的位置挤过两个人身位,有一句没一句的和她聊着。
    下车的时候,她给了一条手机绳,招财猫的。“哦哦哦,这个超可爱的!”我真心喜欢这个小礼物。“对吧,我就知道你会喜欢。暑假回国的时候买的,给你的手信。”“哇唬!谢谢,超级喜欢的,看这猫还拿着颗这么漂亮的珠子。”“喜欢就好,快迟到了,我先走了。”虽说我也快迟到了,但是鉴于本人平时运动就少,等一下还要爬三层楼,我把玩着手机绳快步穿过停车场,目送vicky稍胖的身影消失。不知是因为胶水粘得不紧还是我力气太大,玩着玩着,猫手上的那颗珠子被扭掉了。
    “欸——!?这么快就烂了!什么……”话还没说完,一阵强光闪过,眼前一片白光,什么都看不见了。
    “完了完了,吾之犬目!”闭眼一段时间后,我再次睁开眼睛,我发现我已经不在学校的露天停车场了,而是一个一间古朴的寺庙里面。我身边围了一圈的道士。我嘴角不自觉的抽了几下,脑袋就跳出两个字:穿越。我可以肯定我不是上了演艺学院的学生的当,因为我在老外的地方读书啊!那些道士一脸慎重的表情望着我,然后默默让开一条路,示意我到主殿。
    进去以后那一排道士中最老的一个用不太确定的口吻问:“姑娘?!”我突然意识到一个问题,这张脸这身体该不会也换了吧,难道我是男人了!有点高兴的摸一把头发,还是松松软软的卷毛,以防万一,还是从邮差包里翻出镜子确定一下。
    “众位道长,你们好。”确定还是我的皮囊后,我和他们打声招呼,老实说,我要是变成男的就省事多了。“姑娘,请恕我们无礼,突然把你请来,但是事关国运,我们不得不这么做。”听到老道这么一说,我心里不禁一抖,想起以前看晋的小说,听他提到国运,再抖一下。那老道看我一脸踩到屎的表情就知道坏了,以为我不相信他,赶紧叫人拿来一份竹简递给我要证明他所言非虚。我一边瞄着手表,一边看着他们激烈的演讲。我手上的那颗珠子是主殿那只神龙的其中一只眼珠。之前一直放在大殿上供奉,以保国运昌隆,国泰民安。前些日子找到另外一只,于是两只珠子产生共鸣,强大的吸力顺便就把吸过来了。
    “那赶紧把我送回去吧。”我一脸头大的看着这帮道士。“姑娘,老道力量有限,刚刚召回眼珠已经几乎耗尽精力了。所以……”“我回不去了?那以后怎么办?你养我啊?”就算脾气好的像我也忍不住回他一句。道士们有点为难的左看看右看看,然后说:“姑娘,等贫道修书一封到天朝可好?委屈姑娘住在紫微山是在不妥。”我看分明就是嫌我玷污他们的圣地外加混吃混喝吧。“姑娘放心,朝廷会安排姑娘一份轻松的差事,养活自己绝对没有问题的,未知姑娘可有一技之长?”想了一下,大一上的是财务课程还真派不上用场,在没有电脑,没有鬼佬不需要外语的古代中国,特长什么的,没有。我冷漠的看着老道,说:“我是没什么特长的了,倒是可以告诉你我家乡的风土人情,名川大山,未知道长可有兴趣?”老道见我已经不耐烦了,之人理亏,就把我安排到紫微山下的学堂做次席先生,管吃管住,一个月两贯钱,是个适合养老的工作。
    这两个月的时间里,我也习惯了这里的生活。好吧,我就是个随遇而安的人。我来的这个时空,大概就是传说中的平行世界,和中国古代极其相似,还停留在冷兵器时代,冶金炼铁工艺已经出现,但是仍然没有普及到农具上(根据观察学堂旁边的洪大爷的那块地的耕作情况得出结论)铁具已经出现,这个可以从街市猪肉荣的杀猪刀看出来;轻工业方面,棉麻纱线都已经有了,丝绸是有钱人才穿的。低头看着道观发给我的那套白色道士袍,穿起来真有点白豆腐的感觉(虽然那白衣服洗的发黄了)。商业方面,还算有吧,起码不是以物易物。至于女人的胭脂水粉,前两天学堂的李先生的老婆过来给相公送饭的时候带给我一盒,说什么女人家趁年轻就要找个好婆家,我看村子的李二倒是不错blablabla……那时候心里就暗想:我呸,李二这货目测也就1米6不够,我还能跟他平视呢,快30岁人了说话还流里流气的。且不说我对男人没兴趣,就算我有我也不要这种箩底橙卖剩蔗。倒是那盒胭脂,我回家倒是研究了一下,触感有点像印章的红泥,味道有点像石灰粉,怎么看都不是能抹上脸的(这当然不能和我邮差包里的BBcream比了)。由于古人没什么娱乐节目,我养成早上6点起床晚上8点睡觉的好习惯。
    之前之所以对安排我来教书无异议,是觉得自己作为一个受过九年义务教育,三年高中教育外加高考和一年多外国教育,去做幼师卓卓有余。但其实,我觉得我很多地方不如这些年龄7岁左右的儿童。首先,我虽然学过7年书法(多得小学的第二课堂),但是还是会手抖写错字;繁体我从小会看(因为小时候经常买香港的八卦杂志,唉,当年我还喜欢过陈摄影师呢。),但是书上的字还没完全会写,看看学堂里面的小神童,已经能把这篇书默出来了;至于古代文学修养,之乎者也也就认识几个,高考完早就把这些东西扔给老师了,哪里记得。于是乎,学堂出现一个奇怪的现象,一个小道士和一群矮冬瓜坐在席子上听先生授课,上的还是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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